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不嫁 作者:卫何早 文案   余兆本有机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差一点就成了。 不幸中的万幸,差一点成为寡妇,却执意嫁亡人。 不是觊觎亡夫权位,贪图荣华富贵,又是什么? 说什么只想在家不靠父,出嫁不从夫,不为别人而活。 又有李二当家那样的人,为她与大当家反目,历经磨难非她不娶。 此乃几世修来的福份,还不欢天喜地,感恩戴德。 居然明知人家一片真心,就是不嫁! 孩子都生了,还是不嫁! 从未见过如此荒唐无耻的女子!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相爱相杀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余兆,李仲 ┃ 配角:何硕,叶召远 ┃ 其它:   ☆、第 1 章      做梦的人知道是梦境,清醒但无力地看着艳红的嫁衣一点点褪色,直至全白,变成一件丧服。   冲破白色梦魇,挣扎着坐起来。连夜缝制的喜服搁在床头,纹饰精美,刺绣细密,每个姑娘心目中那种嫁衣的样子。   余兆望着自家屋顶,想到算命。   人想算命,要么世道乱,要么心里乱。乱世中的乱事,乱上加乱。自乱方寸的人急于把前前后后算个彻彻底底,最好一眼望到尽头。   “到底能不能嫁了。”   孙大牙捏着两个铜板,撮着牙花,看一眼姑娘,看一眼铜板:“能嫁。”   停顿一下,又说: “嫁是能嫁。”   要的就是这话,但出自孙大牙之口,多少打了折扣。找他不是因为算得准,而是没得选:“几次?”   “一次,就一次。”孙大牙看着她,又看她捏在手上的四个铜板:“洪福齐天,发达之命。”   那就批个命吧,前世今生,运程吉凶。   静静听完,捏着铜板的手放了下来,铜板也放了下来,一声脆响,放着铜板的破桌裂了个口子。   孙大牙捂脸,心有余悸。   “我妹十九有劫,我也十九有劫。我妹苦尽甘来,我也后福永享。怎么我亲妹子,天生跟我一个命,照着画也没这么像。”又说孙大牙:“你也没个长进,还是一套说辞打天下,再糊弄下去,剩下的大牙不保。”   孙大牙之所以叫大牙,大的不是牙。他的两颗大牙早没了,给人算命永远几套陈词滥调轮换着用,也不记人,直到给同一个人批了两次截然不同的命数,该着他倒霉,那人是个练家子,抡圆了照着腮帮子来了两下,一脑袋磕在地上,从此说话漏风。   “我说的句句实话。”这次倒是施展毕生所学,端详道:“姑娘面如满月,肌肤细白,眉清目秀,绝非凡夫俗子,日后不可限量。”   七月,楚地。   烈日当空,李府的偏厅格外寂静。   李元活到不惑之年,见多识广,未出阁的姑娘亲自登门求见未来的夫婿还是头一回见。姑娘姓余,单名一个兆字,面见威震江湖的李大当家,并无羞涩扭捏之态,落落大方道出来意。   他未婚夫林观是庆州人,客居楚地,因南行事务繁忙,不得脱身,只在信中约定日期,大约六月回乡商议迎娶事宜。等到六月不见人,去信不回,姑娘顿知不妙,星夜兼程赶赴此处,只见到棺椁。   李元低低一叹:“若早几日,也不是这般境地。天意如此,怪不得谁,姑娘节哀。”   余兆紧闭双唇,不像要哭的样子。不远千里而来,骤闻死讯,心中仅有的希望化为乌有,听了李元的劝慰,摇了摇头。   林观过世三天,头七未过,后续丧事桩桩件件,少不了有人操持。余姑娘只得住下。招待女眷本是李夫人的事,不巧夫人回娘家小住,留得女儿,已经一十五岁,见余兆独居未免寂寞,邀她同住。   李小姐见她全身缟素,丧事已毕,没有换装的意思,不免问她将来如何打算。   “我还有什么将来呢?”余兆像是自问。   “余姐姐,你不要灰心,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我爹常说做人上对得起天地,下对得起父母亲人,最后对得起自己,再要面面俱到可就不能了,谁也做不到,若有人说他做到了,准是自欺欺人。”   余兆笑了笑,刚住下时整个李府传遍了,林总管没过门的媳妇主动上门求娶。有说她胆大,有说她生猛,再有就不堪入耳。当初若不那么火急火燎地出门,晚十来天,或等报丧的传来消息也没这些麻烦。世事就是这么玄妙,捉摸不定的。她在乎的不是这个,也不便细说,李小姐小小年纪,哪里懂呢。   “不过余姐姐,你穿这一身白极好,难怪听人说,红衣裳是人挑衣裳,白衣裳是衣裳挑人,并非随便一穿就能入眼。“她顿了顿,道:”可惜你太瘦了,总也不吃东西。小叔问你是不是病了,连他这个睁眼瞎都看出来了。”   “你怎么说的?”   “他若关心不妨亲自问候,干嘛七拐八绕地打听,我让他自己来问。”   余兆憋笑,睁眼瞎不止素有眼疾,腿脚口舌皆有不便,怕是无福消受他珍贵的问候。李小姐自幼同小叔格外亲近,他是李元的亲弟弟,与林观同岁,两人亦主亦友,都有诨号,一个叫睁眼瞎,一个叫大吃呆。一个天生眼光独绝,视寻常女色于无物,一个爱好美味佳肴,胃口好得出奇。两人格外投契,结成生死兄弟。好兄弟没了,李仲强忍悲痛,替他料理后事,余兆说是一起操持,其实多数是李仲出力。   他们经常见面,至今未说过一句话。   除了头七那天晚上。   林观是横死,按老辈的说法,须请高僧作法超度。李仲对此嗤之以鼻,称神鬼之说最是无稽。余兆在旁道:“我也不信,不过民间既然有此说法,还是遵照着做,否则若说无稽,那烧这些香烛纸马又为什么呢。“   忙到次日方歇,李府下人散尽,人声渐止,香灰也冷透了。余兆跪坐灵前,李仲也没走的意思。   窗外艳阳高照,她的声音却像夜半冷霜,没有一点儿活气:“我知道你恨我。”   他在后头不出声。   “家父喜好钻研佛法,教过我念经超度,可我不想亲自超度,因为知道自己不配。我对不起他,若非因写信催他回去,不会赶在最危险的时候出发,不会为了加快速度走水路,也不会遇上对头,剑伤不致命,可惜浸了水……”   “别说了!”他忽而打断她,过了半晌,低声道:“我恨不恨你不重要。”   他托我照看你,临死都记挂你,怕你自责。   所以我恨不恨你都一样。   余兆点了点头,十分感念未婚夫的爱恤。她不是不想哭,只是哭不出来。幼时每每犯错,母亲简直气得死去活来,再拼命狠揍也揍不出大女儿半滴眼泪,旁边弟弟妹妹已经吓哭几回。   挚友一条性命竟换不回心爱之人一滴眼泪,难怪睁眼瞎始终不能释怀。   李小姐笑道:“对了,小叔让我转告你,大吃呆的遗物在北院厢房,书房他收拾过了,卧房还有些私物,应该是你们往来的信件等什物,他没动过,也没让下人进去。”   “我这就去。”她起身道:“替我谢他。”   “你们真有趣,难得说上两句话,却让人传来传去的。”李小姐也起身:“一个人不害怕么,我陪你。”   她颇纳罕,又不是不认识的人,有什么可怕的?   我也这样想,不过一般人去死者故居,免不了心里发怵,李小姐说,不过我不怕,大吃呆同我们要好,死后也不会变鬼吓人。就算他忍不住飘出来,那也再好不过,还能同他说说话呢。   余兆想起母亲亡故之后,幼弟便挪到另一间屋子去了。说是晚上不敢合眼,定不下心。母亲生前最疼他,呵护到近乎虔诚。她与妹妹是垫桌角的瓦片,弟弟是汲日月精华雕刻而成的美玉,不可相提并论。倒是她与小妹一切如常,都觉得假如母亲魂魄乍现,至多如往常训斥几句,责备没有照顾好小弟。   说着也就到了,北院与东院紧邻,中间隔着一道门栏。绕过假山石台,穿过几株错落的桃树。李小姐生性好动,不肯老实走回廊,对她说咱们抄近道,身形一动,从小池塘掠过。   这样的确近了很多,前头是李仲的住处,两处房屋一前一后,中间没有隔挡,空空荡荡,竖着几根练功用的木桩,兵器架靠在一旁,有□□短刀,弓□□羽。据说两人志趣相投,形影不离,想必平时有空便在此练功切磋。   余兆推门而入,映入眼帘是陌生的房间,和林观一样,名义上应是最亲近的人,其实他们满打满算,拢共见过三次。      ☆、第 2 章      第一次还小,弟弟出生,家里摆满月酒席。母亲应酬客人,她是长姐,负责照顾弟弟,一步不敢多走。别的孩子吵吵闹闹,林观跟着玩一会儿,见她孤零零回里屋,拉住问道:“听说有秋千?”   她冲那边一努嘴:“让我妹妹带你去。”   “你带我去。”   “那你替我抱孩子?”   “好。”说着接过襁褓。   没料到对方一口应允,此时不好反悔,而且一身轻松的感觉真好。到了秋千架旁,林观又说肚饿,不如盛些果子来,边吃边玩,说着折返回去,不大一会端着满满一碗好吃的,有菜有点心,又像变戏法儿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桃脯,悉数放在她手心上,自己欲盖弥彰地捂住,嘻嘻笑道:“藏起来,别让人看见。”   “我家也有桃树,结的桃子没有这个甜。”   “我娘会做果脯,我家有好些呢,李子杏子都有,只是没带来。以后你去我家尝!”   可怜的小弟被遗忘在一旁,他们又吃又玩,不知不觉酒席欲散,闻得林家人唤他名字。临走撂下一句:“说好了,以后来我家!”   还真去了一次林家,也是满月酒。林家添了千金。余母十分不解,为何生个丫头弄得跟小子似的,如此大费周章,也不值当啊。   余兆在席间没有看见林观,据说病了。她馋得很,满脑子蜜饯。居然偷偷溜进后院,终于在一间满是药香的屋子外头瞥到一张浓眉大眼的面孔。林观喝完药,眉毛拧成一线,抬头见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静静伫立,病已好了大半。   蜜饯很甜,齁住嗓子,她吃得痛快。用来去苦的蜜饯全被她吃了,他就看着,也不觉得苦。   两人消磨一个下午,因为林家还请了戏班。晚上不得不走了,他又将眉毛拧成一股:“什么时候见呢。”   “总能见的。”她很笃定:“等着。”   直到十八岁那年林家提亲,他们已是十年未见。她早已忘记他的长相,十年光阴实在很长,况且他已经成年,大不一样了。亲事初定,百感交集,心思一时稳稳当当,一时飘飘荡荡。没人注意她的心绪。母亲病重期间一门心思盯着弟弟读书。   他到底是跟家里提了,不然媒婆为何偏偏敲了余家的门。那时太小,你来我家这种话说的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却很不自然。还真是去他家,而且以后是他的人了。   不曾想一语成谶,她说等着,便一直等。   早些时候,林家有意快些娶她进门。林观甚至亲自拜访,母亲万分客气。不是不让嫁去,家里只有孤儿寡母,我这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现如今有些女孩儿,没待泼出去,盆子就漏了,好在兆儿不是那种轻佻人物,可话说回来,这一去一大家子怎么办,怎么也得等小弟考取功名,家中有了依靠再说。   林观静静听完,很不是滋味,更为未婚妻抱屈。这一大家子难不成都是废物,离了一个半大姑娘便不能活。他不能把话挑明,对面坐的好歹是丈母,不看僧面看佛面,冲着心上人的面子,也要敬她几分:“离令郎考取功名,还有两年罢?”   “俗话说命里有时终须有,迟早的事……不过姑爷的意思我明白,眼下兵荒马乱的,迟则生变。都说我待兆儿不好,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不过一味往肚里咽,兆儿随我,从不叫苦!她常说要终身不嫁,一辈子孝敬双亲,我还劝她!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们青梅竹马,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若说为了这点事儿,误了姻缘,我看着也不忍心,眼下只有一个办法……”   余兆躲在小厅一侧,越听越急,知女莫若母,她们家是知己知彼,女儿这些年把母亲看个透彻。她知道再说下去就是钱了,林观会不会出这笔钱,不得而知。她很想知道,却委实不能往下讲了。   总之万万出不得!   “林家哥哥。”她啪一声甩起珠帘,朗声道:“你我二人本不该见面,可妈妈说她身子不好,你远来是客,少不得尽一尽地主之谊!”   她步履轻盈,领着他走到外头。春日正午,正是困觉的好时节,街上几无人迹。他终于有空好好打量她说过的桃树,此时花已零落,地上一片雪白。   “我家里什么样子,你大概清楚了。”   “这次拜访是我冒失,请你不要见怪。”   二人都不好意思正面相对,一个抬头看花,一个低头弄指。余兆说你与小时候很不同了,林观说你还是小时候的样子。   沉默良久,再不说话就要告辞,他结结巴巴道:“还没说到正题,我这次来不为求亲……不,也为求亲。林家世代为李家效力,我已成年,论年纪必须离家,庆州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此去接替亡父之职,初来乍到,千头万绪,只怕到时忙得焦头烂额,多则两年少则一年,难以回乡。”   她点了点头。   他脱口而出:“所以临行前最好娶你过门,咱们一起走。”   这下不能不表态,可母亲的态度一目了然,不脱层皮走不出这个家门。能以儿女婚事为挟而狮子大开口的人大多不知何为适可而止,你若应允一次,便有今后的一万次。除非事事顺从,否则别想有好日子过。林家不是富贵人家,当初定亲,母亲多少有些不满,只图林观是独子,家产不至于旁落。   “我想办法凑一笔钱,就当替你赎身。”虽然余夫人像鸨母,可余兆不是□□,他自知失言,忙摆手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唉!”   “不必,你听我的,无论如何在我十九岁那年回来就是了,只要别过二十岁,面子上好看些。其实过了二十也不打紧,我少出门,少惹闲话就是了。”   他赌咒发誓,定不负她。   男人的话或许不该当真,比如她父亲,再比如许多山盟海誓,当时一定真挚,时过境迁,未必维持本来面目。   她知道母亲恨透了她,怪她不肯为娘家出力,还没嫁出去就胳膊肘外拐,算是白养一场。   有些事只求无愧于心。   他们通信不算频繁,因为他总出远门,最远到过蜀渝。他在信里规矩得很,从不说亲近的话。仅有一次说他画了幅人像,全凭记忆,不知像不像她,反正自己很有把握,将来一定请本人评定。   画挂在卧房墙上,不见灰尘,显然时常掸拭。李小姐最先看见,笑道:“余姐姐,像不像?简直一模一样。”   “是。”   “大吃呆鸡贼得很,藏着掖着,最终没逃过我的法眼!这家伙一个劲儿挤兑我,说什么为了我好,若是娶你过门,大家同在一处,我就被比下去了!当时小叔也在,我顶不服气,让他评理,他看了会儿说,比不过就比不过,没什么可难过的。把我气得——哼!”   余兆神色凝重,始终沉默。   “大吃呆那时不知该题什么词,只想了句人面桃花,小叔说画中人容貌端正,并不娇艳,桃花多是粉桃,只会落俗,其实不必题词,只需在旁勾一株白桃,此处无诗胜有诗。“李小姐笑道:”我本来不服气,见了真人,才知睁眼瞎也不总瞎。”   余兆忽而转过身去,沉声道:“走罢。”   李小姐当她触景生情,怪自己不该说这么多。想想真是唏嘘,原本多么般配的一对呀……      ☆、第 3 章      李夫人省亲归来,听闻林观的未婚妻子以未亡人的身份立碑,大为不解。   李元无可奈何:“她提出嫁入林家,也不要什么仪式。我能说什么,总不能撵了去。好端端的自毁前程,分明是要守活寡啊!”   “自古痴情女子大有人在。”   话里有话,李先生不干了:“男子就没有么?”   夫人避而不答,沉吟片刻:“咱们不便出面,让仲儿劝劝罢。年轻人头脑一热,难免过犹不及。”   你不了解余兆,李元当即摇头不止,十有八九徒劳。   “哦,你很了解,这位余姑娘必有与众不同之处?”她不待丈夫辩解,把李仲叫来。   李仲得知原委,见了鬼似,好半天缓过来,长叹一声这娘儿们疯了,调头而去。   暮色四合,余兆伏案写字,抬头见到不速之客,微微一笑:“请坐。”   门虽半开,闯入也很不妥,他情急之下没考虑许多,先行失礼,气焰泄了一半:“做什么呢?”   “家父留下的残篇断幅,有零星的家传剑谱,也有后来经他整理修正的,有现成的招式,也有心法,我想一并归为一个总谱。“   他大致打量眼前堆积的书案,居然还有画集:“你想画下来吗?这可不易。”   “一招一式百般变化,费时费力,家父只托这一件事,总觉得该尽快完成……这几日得闲,我想若忙起来,不容易想起伤心事。”说着凄然一笑:“果然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   他借着烛光看她草拟的人物,虽然粗陋,大概轮廓形态还算清楚。画很一般,字却很好。她并不避忌,将草稿摊开,请他指点一些剑谱惯用的行文之法。不知不觉天黑透了。   他不禁问道:“据我所知,许多家传绝学传男不传女,余家是武林世家,为何却是……”   “家父虽出身江湖,年轻时也考取功名,其实从祖父那辈开始,已经不以武林世家自居了。家中三位兄长皆是正房所出,哪怕是我们偏方外室的子女,都以读书为第一要务。说不好听些,我是捡人家不要的东西当宝贝。”   余老先生的威名,他自幼常听兄长提起,方才匆匆一瞥,更觉精妙无比,萌生切磋之意:“余家难道只有你习武?”   “我猜是。”她眼中掠过一丝狡黠,两房从不来往,只偶尔从母亲那儿听过一点,她心情好的时候会透露那边的消息,不过心情常好,所以消息不多。   李仲自己也是庶出,大约听懂言外之意,想了想道:“令堂年轻时是个美人,我听嫂嫂谈论当年江湖上有姿色的女子,论起排名,令堂还很靠前。”   “她常说自己天真,若非将情字看得太重,不会甘心做妾。后来家父公务繁忙,难以兼顾,她就一心想生个儿子,认定有了儿子就什么都有了。”   他只疑心自己母亲与余母认识,或者干脆是同一个人。恍惚间回到小时候,母亲从不唤他乳名,只说“我儿子”。一切以我儿子开头,以我儿子结尾,□□无缝,字正腔圆,极其响亮又底气十足。   家中还有一个姐姐,一如母亲的使唤丫头,嫁人之后仍然倾尽全力偏帮娘家。自己是受惠的一方,本无资格提出异议,而他只觉母亲过分,姐姐又太无私。余家简直和李家一个模子,难怪见余兆便觉似曾相识,身为长女,莫名透着一股干练。   “我今天来,是想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我意已决。”   “林观并不因你而死,只因我眼下无法替他报仇,迁怒于你。倘若你认为自己是个罪人,非得赔上下半生赎罪……”   “有一件东西,你应该见过。”   她取出一只画筒,亲自打开。   一副画像。   他点了点头:“我记得。”   她轻叹道:“如若我说有此念头全因此物,你会不会觉得我疯了?”   来之前李元说她全无寻常女儿心性,李仲此时觉得,她简直连常人心性都无。也是报应不爽,从前自己总说世上女子并无二致,要么如母亲般索求无度,要么如姐姐般牺牲到底,分明还有与众不同的存在。   琢磨半天,不得不承认自己愚笨,还请高人示下。   高人娓娓道来:“这画,画得太像了。他不过匆匆见我一面,便能如此惟妙惟肖,用心至此……而我连他的样子都记不住!”   立在案前许久,他仿佛听懂了,却只摇了摇头:“有些东西是不求回报的,你以为的偿还,未必是别人想要的。”   “可我总不能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呀!”   一切已经发生的喜悦或悲伤,明智或愚昧,痴情或薄幸,真的不能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次日有人送来一本《古今人物画鉴》,此人是李仲的随从,余兆便知是他一番心意,没想到竟肯为琐事费心,见是古本,便说用完一定归还。   李小姐接过书来不住翻看:“啧,何时有的这桩公案?”   她将李仲昨日登门和自己画技拙劣的事说了。   “小叔这人就是这样,别看平时不拘小节,其实粗中有细,一应事体,心里都有数着呢。”   “他人不坏……”   “刚才我从娘那儿来,你知道么,他们要你接任林观的事务。“不待她大吃一惊,李小姐接着道:”起初他们还在商议空缺由谁来补,争来争去,一时没有合适的人选。后来小叔推举你,说你现在是林家的人,替亡夫打理一切名正言顺。娘很赞成,也说是不二之选。”   前任林总管才能出众,广结天下英豪,林家多年经营已有根基,忽而换了异性之人,只怕留有隐患。无论如何,再没比林家人出面更服众的了,顺便断绝内斗的可能。   李仲这步棋走得妙。   可是大概要辜负一番美意。   李小姐见她犹豫,拉了她的手:“余姐姐,你曾说过些天要回去,倘若这差事交给了你,岂不是两全其美吗?”   “我从未想过接替,还是从哪儿来回哪儿去罢。”   “这事儿太突然了,可话说回来,你回去之后怎么样呢,只是想想,都觉得比现在艰难许多。”   八字还没一撇呢,不去想它。      ☆、第 4 章      收拾行囊的工夫,家里来了封信,是小弟写的,告诉她大房那边出事了,父亲罢官,家里的田产惹出些麻烦,大夫人派人收回老爷为外室购置的产业。那帮人闹了几天,小弟拿着房契躲出去,并让她暂时不要回家,眼不见心不烦。   进退两难之际,人选确定下来。   画集已经看完,借着还书的由头登门致谢。李仲院里围了好些人,在看他和新来的武师切磋,那人招架不住,主动认输,大伙儿都觉意犹未尽。   李仲见她来了,提议比试比试。   然后他就后悔了,首先觉得势均力敌,无法速胜,面上不好看。其次与女子比武,赢了不显厉害,输了更是丢人。他从未与年轻女子有过这等接触,事先也未想过如何了局。百余招后,又琢磨是不是露个破绽,身形一缓,余兆剑光闪过,巧的是余兆也露了个破绽。四目相对,心照不宣,各自收势。   围观的岂有看不出的,都呵呵了,很有眼力地散去。   二人有些悻悻,跟卖完艺收不到打赏似的,被老少爷们儿喝了个无声的倒彩。   李仲觉得是他的错,挺不好意思的:“书看完了?”   “嗯。”   “嗯……”   “我是想当面谢你。”随即补道:“不是书。”   “林观的位子不能空着,他们从他死那天就开始争,我看不惯。”他顿了顿,道:“不想便宜别人。”   在他手下任职,也许不算很坏,她稍稍对将来有些憧憬。就职在即,尚有许多重中之重,他细细交待。   余兆一点即透,他庆幸自己没挑错人。最后说到季家: “那俩兄弟,我竟不知谁更精明,千年修行的狐狸,见了他们也会乖乖现出原形。”   都说“南李北季”,两家隔江相望,都是举足轻重的武林世家。两家关系极其微妙,外头许多不得已而合作的生意,家中几桩门当户对的联姻。李夫人娘家姓季。百余年中这类牵扯一言难尽。季家到了这一辈,可谓人才辈出,不算旁支,季少穆和季少秧,俱是年少成名,不过二十出头年纪。   李仲手头上有需和季家面议的事,余兆初来乍到,由他带着露一露面,既安全方便又顺理成章。   二人很快成行,半个月后,消息从北边传来。   李元不由得抱怨:“我这弟弟,不打算给我省心。”   “他不是不持重的人,奇怪的是季少秧竟然不顾大局,和仲儿正面冲突。”李夫人笑道:“等他回来,得细审。”   “审什么,你看了这封消息,还能猜不出来吗?”   “不过说仲儿冲动之下剑伤季二。”   李元展开信封,点着落款告诉她,信是余兆执笔,不说前因,只提后果,又一个劲致歉,将过错都包揽了,却说不出所为何来。自己弟弟这架,十有□□是为她打的。季二出了名的贪恋女色,八成认为她是可随意轻薄的。   “这孩子,不要命了。”李夫人骇然:“这在别人的地盘,这般不顾后果,将来如何善后。”   “我这弟弟,像是陷进去了……关心则乱,他自己只怕还懵然无知。”   “当初你去我家,也是惹出天大乱子,不仅全身而退,还将我拐带出来。依我看你们兄弟大抵一样,都是不怕事的。仲儿有本事惹出麻烦,也有本事平息,现在操心可不该是这个。”   李元侧目:“哦?”   “你我二人男未婚女未嫁,仅是私定终身,就已千难万险,不知熬过多少日子。他们不同,比咱们还要难上十倍。眼看仲儿重蹈覆辙……”   “怕什么,我没后悔。”李先生定定地看着她。   “我也不悔。”李夫人目光平静,瞧着丈夫。   话虽如此,谁肯眼睁睁看着亲人深陷泥沼不能自拔。李元终于体会到双亲当年的担忧,那么拼命阻碍,是明知亲人要撞南墙的最后一扯。   姻缘不全能善终,桃花也有破烂的,烂桃花中,露水情缘算是极好的结局,由爱转恨最是无奈。李仲性情外刚内柔,一旦认真起来,到时再难转圜。   这个恶人只好由大哥来当。   余李二人打道回府,众人纷纷道喜。   李仲不见大哥的影子,板着脸问:“喜从何来。”   话音刚落,被大家簇拥着来到法堂。香烛供品已经归置完毕,案上供着关二爷,大哥大嫂端坐在旁,李小姐愁眉不展。   余兆勉强笑道:“要歃血为盟么。”   “荒唐。”李仲恼羞成怒,斥道:“ 吃饱撑的,拿我二人消遣!”   王子兴离他最近,不动声色地戳一下。李仲不理,调头就走。   “你可以不管不顾。”王子兴轻声:“倒霉的另有其人。”   他脚步顿止,迟疑住了。   王子兴跟随小李多年,深知他的脾气,也深知大李早已摸准兄弟的脉,姜还是老的辣,不用亲自出马,便知身边有人规劝。   给一旁的钟小刀使个眼色,二人一左一右,好歹拖拽回来。   只听李元道:“此去季家立了大功,往后北边的事务悉数交由你们打理。这次出去,虽有美中不足,但瑕不掩瑜,林夫人顺便平了紫金堂的骚乱,实乃头功一件。今后有你二人联手,我也就放心了。不过中原乃礼仪之邦,你们一路同行,朝夕相处,不免惹人非议。男守义,女守节,本是美谈,不用理会毫无来由的流言蜚语。我与你众位族中长辈商议,从今日起,你们义结金兰,以后兄妹相称,岂非方便许多?”   余兆尚未答言,李仲先行反对:“笑话,既是流言蜚语,怕它作甚!我们行得端立得正,不怕非议,多谢大哥美意,诸位请散了罢!”   “仲儿。”李夫人起身,沉声道:“不可任性。”   “嫂子,我在季家是闯了祸,可一码归一码,一人做事一人当,不必连累别人。”   “你大哥此举难道为了自己?不过行个礼,有什么为难?除非心里有鬼……我看林夫人绝非那等不知礼数的女子,你也身正不怕影斜,都是好孩子,为何要和长辈过不去?”   余兆见李夫人的目光转向自己,再不表态难以收场。自己是祸根,捅了天大的娄子,不能怪李家不讲情面。人家已经足够仁义,不过是划清界限防患于未然。有则杜绝,无则加勉,何况本也清白,不怕证明自己。   即便被逼无奈证明自己,也不能算一场闹剧。   “夫人说得甚是,我本有此意。”她希望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发自内心:“多谢成全。”      ☆、第 5 章      李仲这次不知怎地,余怒未消,连带着余兆也不理了,平日闷在房里读书,实在无聊便叫上王子兴他们练剑,一把剑挥舞得水泼不进杀气腾腾,院中常闻惨呼哀叫之声。   钟小刀躲出老远,歪头看着。   “二爷哪来这么大气。”郭大春搭着他的肩,不住咂嘴:“往常被大爷管得狠了,最多绷着脸,从没祸害咱们。”   “这事小嫂儿不地道,二爷那么护着她,她倒怂了,把个二爷弄得里外不是人。”   郭大春恍然大悟:“冤有头债有主啊。”   “找谁伸冤,找谁讨债?一个是亲哥,一个是弟妹,除了拿自己出气还有什么办法。”   李仲累了,原地歇息,冲他们朝手。   余兆最近在干嘛?   二人被此一问,皆说不出所以然。王子兴笑道:“她娘家好像来人了……”   同行的时候路上无聊,他们互说家事解闷。她娘家除了已出嫁的妹妹,唯一的弟弟同大姐并不亲近。又说到正房的兄弟多半败家,没一个成器的。此时来的是谁?他好奇心起,未及擦汗,一鼓作气赶奔而来。   屋门紧闭。   王子兴追随而至,喘道:“二爷,我还没说完……”   她娘家是来了人,四五个汉子,看着都是练家子。她见人通报,未请进来,自己跑了出去,至今未归。   李仲除了好奇,增添一层担忧,料想不是什么好事:“这么重要的事为何不早说?”   王子兴苦着脸,不知如何辩解。   “该消息灵通的时候偏装聋作哑。”   一路寻觅,估摸余兆出来匆忙,必有不便之处,仓促之间或许就近找个闹中取静之地,最好能坐下从长计议的所在。眼看到了临江阁,往楼上一瞧,一眼认出背窗坐着的半个身影。   李仲刚要上楼,王子兴欲言又止。   “说罢。”   “真的……能说?”   “再饶舌踹到江里喂鱼。”   “二爷,楼上那几个面色不善,不如多叫些人来。”   他呵呵一笑:“自家地盘上就别虚张声势了,凭他几个外路货色,敢动本爷一下,未免活腻歪了。”   二人刚进去,临江阁老板扑面而来,王子兴示意他闭嘴,一指楼上:“什么来头?”   “不是本地人,功夫好像不弱……哎呀什么风把二爷吹来,您亲自巡查小的真是受宠若惊!”大概什么也抵挡不住他的客套。   “没吃亏罢。”   “谁?”   王子兴两眼一瞪:“新上任的总管都不认得,你是昏了头啦?!”   嗙!   楼上一声巨响,声震屋宇。二楼客人落荒而逃。   佩刀的汉子狠狠砸了桌子,见对面的余兆面色如常,八风不动的样子,更是窝火:“看来姑娘敬酒不吃要吃罚酒!”   “余家之事,无需外人插手。”她瞄了眼坐在一旁的矮胖男子,缓缓道:“有种你来取,别雇人动手。”   说完发现原本空荡荡的阁楼里多了两人,李仲负手而立,王子兴笑嘻嘻地瞧着自己。   其他三名大汉见有不速之客,正要驱逐,配刀汉子的见嬉皮笑脸的青年穿戴讲究,手背上一块特殊形状的青色记号,板着面孔的青年气宇轩昂,不怒自威,随即伸手一栏,使了个眼色:“是李家人,扯呼。”   几人面色一变,扔下矮胖男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李仲好整以暇,拣了只椅子坐下,面向男子:“阁下有何贵干?”   “没事……没事。”   他和颜悦色地:“哦,那再坐会儿?”   男子连忙告辞,下楼之际被王子兴伸腿阻拦,进退两难,急得转圈。余兆道:“让他走吧。”   对方如临大赦,一溜烟儿跑了下去,隔着一层楼,仰头扬声道:“你给不给都抬不过这个理儿!现如今有了靠山,本家兄弟都不顾,且走着瞧!”   余兆上头听着,冷笑一声,顺手拂去被震碎的茶杯。   “怎么不叫人帮忙。”李仲叹了口气,尽量温柔地:“一看就来者不善,竟然孤身犯险,勇气可嘉。”   “也不至于怕了他们。”她面色和缓,轻叹一声:“也没料到他设陷阱,好端端说着话,一言不合都围上来。起初当他们是家丁,谁知是他花钱请来对付我的呢。”   一问原来是为她编撰的总谱,大房的长兄探听到她握有家传秘籍,便来索回。家道中落,不屑一顾的东西也变废为宝,指望讨回去卖一笔钱。   李仲愤愤不平:“那是你废寝忘食赶出来的,好不容易大功告成,倒有脸来要,这不是明抢吗?”   她摇了摇头,苦笑道:“只怪我没和他们打过交道,实在轻敌了。让你们费心,才是最过意不去的。”   “小嫂儿,下次遇着麻烦不妨亮出身份,这里到处是我们的人。“王子兴一面说着,一面挥手驱赶闻讯而来的李家人。家丑不可外扬,不能真拿对方怎么样,所以也不必追了,只说是二爷的朋友,切磋而已。待众人散去,他好心支招:“这波人虽说不敢造次,保不齐还有什么阴谋,小嫂儿你只管待在李府,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些人只能干着急。”   “其实他若好声好气地来取,都是本家兄弟,不看僧面看佛面,我不会不给。”她望着江面出神。   “真打算拱手让人?已经不是和气,简直是傻了。”李仲愤然:“这可是你的心血!”   王子兴咳嗽几声,暗示别说,再说就过了。到底是人家的私事,这位爷管天管地,管得真宽。好在余兆不恼,任凭他教训。      ☆、第 6 章      三人回府,忽见大门外头停着一行车马,人声鼎沸好不热闹。李夫人的小丫头站在角门发呆。王子兴冲她打了一个响指,丫头如梦方醒地奔了过来:“夫人让我望着二爷何时回来,让去陶云亭,大姑奶奶来了!”   李仲的姐姐大他十岁,早已出嫁,夫家路途遥远,所以不常回来。这次不单单为赴中秋团圆之宴,还带来一门亲事,李仲尚未走近,便听她夸赞严家小少爷如何高中举人,如何前途无量。   悄无声息来到她身后,陡然清了清嗓子,把姐姐吓一大跳。   “多大的人,还没没正形!听说你又闯祸啦?”   “一来就训人。”他从不惧长兄,自然也不怕长姐,坐下剥了几只五香花生,一股脑儿摊在她手上:“多年不见,略微发福啊。”   李如烟又气又笑。   李夫人接回刚才的话:“那丫头的婚事,我同她爹都做不了主,你若不怕碰钉子,大可亲自去问。若她点头,我们风光大办,她若无意,你只算白跑一趟,如何?”   “自古以来婚姻大事哪有自己做主的,嫂嫂莫不是诓我?”   李元接道:“那丫头主意大,脾气不知像谁,拧得很。你一问便知。”   “依我看像仲儿,皆是油盐不进。”李如烟嘴上这么说,心想那么点儿大的丫头片子,能倔到哪儿去。严家这门亲极好,不信她不动心。   李小姐正低头绣花,听闻脚步声极,飘来一阵香风,起身笑道:“大姑。”   大姑不常来,每次来都操碎了心。起先为李仲说媒,睁眼瞎自有一套对付大姐的办法,常令其无处下嘴。后来侄女渐渐大了,她便调转方向。可恨来得措手不及,没时间搬救兵。   李小姐强稳心神,先发制人:“姑父一向可好?”   “老样子,不说他。”   又问表弟安然否。   “咳,不提也罢。”   大姑越发丰腴了。   “呵,上了年纪,止不住发福。”   哪壶不开提哪壶,几个回合下来,李如烟简直招架不住,干脆先不说提亲的事了。她见对面屋里亮如白昼,有丫鬟进出来去,问道:“余氏就住这里吗?”   才几个钟头就摸得门儿清,对大姑平添一份钦佩:“说是要搬呢,住到离小叔近一点儿的地方,议事方便些。”   这个余氏,很不简单。李如烟一面感慨,一面颇为神秘地:“大哥告诉我了,嚯,比戏文精彩。同为女人,想想真是心酸。你娘的意思是让我替余氏寻一门亲,最好在府里物色,她不方便亲自出面,正好我要住一段时日,就应承了……”   李小姐大吃一惊:“余姐姐自己愿意吗?”   “傻丫头,为何不愿意,女人总要跟个男人呀。”   “可是,可是……”   没有可是,吾弟乃前景一片光明的有为青年,断不可陷入非议之中。跟个寡妇纠缠不清,做姐姐的首先不答应。   李如烟想接近余兆很容易,余兆也不排斥,谁会拒绝一个爽利又和蔼可亲的大姐?何况她是李仲的亲姐姐。   初见李如烟,简直吓一大跳。姐弟俩太像,乍一看以为李仲男扮女装。李如烟便是女版的李仲,一样的横眉和略深的眼窝,除了眼睛大有区别,一个棱角分明,一个弯如月牙。神色也有不同,一说话就区别开来了。   他同她说过,大姐这辈子一心为李家,确切地说,全为了他。现在还好,因为他大了,有自己的天地,鞭长莫及。姐姐本不必许给严家,那老头子花天酒地,看着半人半鬼。倒是她自己,坚信借着严家,将来有数不尽的好处……趋炎附势!少年的他在姐姐新婚前夜与她大吵一架。   半人半鬼的老头子对她好不好呢?余兆忍不住猜测。不止一次暗中端详李如烟的面容,中年妇人,大都干练而疲惫,干练是逼不得已的习惯,常伴随一股倦色,日积月累藏匿于皱纹深处。   据李仲说她没一件称心如意的事,这么多年,一件都没。他说得斩钉截铁。   可她带着笑,余兆受邀同玩几次,每次都被照顾得无微不至,她能同时应酬许多人,大概唯独顾不到自己。      ☆、第 7 章      余兆向李仲告假,明日李夫人在城外的象山进香,大姐拉她同去,顺便在山顶大宅住几晚。李小姐也去,临行前眼巴巴地望着小叔,刚要开口,被李如烟拉走了。   连赶路带上香也才半天光景,李夫人命随行的唐强先去大宅打点,她们一面欣赏山中日落风光,一面慢慢步行过去。   李如烟指着唐强的背影,笑道:“自打他爷爷那辈起就在咱们家,一转眼孩子们都大了,该到娶妻生子的年纪。这孩子我看着长大,老实本分,是个可造之材。”   “说来也怪,他们同龄的里头,没一个率先成家立业的。别人家是闺中少女无人知,咱们颠倒过来,少年空蹉跎。”李夫人对余兆说:“你义兄是个愣子,多半是他带坏一帮后生。这次回去得好好替他寻一门亲,你帮着我一起筹划筹划。”   余兆随便点了点头,恍惚间觉得另有所指。只听李小姐道:“小叔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余姐姐怎会知道?总之我知道他一定不喜欢季老幺!”   李夫人不动声色:“哦,那喜欢谁?”   “那只怕要问他自己。”李小姐也不是吃素的:“千里姻缘一线牵,强扭的瓜不甜。”   李如烟嗤笑:“荇儿越发老道了,没做过媒婆,比常做的还精通。”   说着就到了,安顿停当,还有大半日光景。李夫人要午歇,李小姐到了新鲜地方,哪肯睡觉,命人摘了许多山上的果子,捧着来找余兆。   “对了,我听你说什么季幺是什么人?”   “喔,她是季家排行最末的姑娘,娘一直想让她嫁给小叔,亲上加亲。小叔听她名字就皱眉,看他实在不愿意,这事儿一直拖着没成。”李荇儿道:“当年他们差着十多岁呢,她今年也才十六,真不知娘怎么想的……余姐姐,你吃果子呀!”   她猛然回过神来,拿起一只红果,心不在焉地啃着。   没聊一会儿,李如烟风风火火地进来:“大小姐在这儿,让我好找!你娘喊呢。”   荇儿走了,李如烟却没走,在她方才的椅子上坐下,问吃的可好,住得可惯。又感叹道:“来了也有一年罢。”   没有一年,不过快了,余兆恭敬地道,多亏李家关照。   “都是自家人,不必拘束。”李如烟又说了半晌的话,多是她说,余兆只管点头聆听,说到尽兴处,拉过她的手道:“你已替他守了一年,尽够了,大不了守上三年,迟早要为将来打算!”   余兆说她只想一个人。   你们年轻姑娘不知后头的苦,说着容易,到头来坑了自己。姐姐是过来人,现如今一把年纪,总能劝上几句,你别不听。你们读书识字的小姐,见识不比常人。江湖上闯荡过,阅历又多一层。可你见古今中外的女子再有本事,哪个凭自己安身立命的?三年五载,年华老去,身边没个孩子,那真是生不如死。   李如烟说的恳切,称得上字字泣血,仿佛已经孤独终老一万次。   她的孩子据说眼里瞧不见高堂,心里认定自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逍遥于天地之间,几年没回一次家,除了要钱的时候。   李仲对此不屑一顾,尤其在大姐劝他早续香火的时候。按他的话说,万一养出那种儿子,可谓生无可恋欲死不能。   生不如死和死不能死,到底哪个更高明些?   余兆沉默半晌,依旧点了点头:“大姐说得有理,不过我已立下志愿,不动那些心思了。”   “假如现有一桩合适的姻缘摆在跟前,也铁了心不理会?”   “曾经沧海难为水。若有极好的姻缘,便留给更合适的人罢。”   李如烟一个劲儿摩挲她的手背,不厌其烦地:“我瞧你这孩子,不像冥顽不灵的呀!且说一个人,听了再说!若不满意绝不纠缠。”   唐强如何?李如烟报出大名,列了他许多好处,又以多年保媒经验担保,绝对天作之合,打着灯笼难找的,且他愿意等你,三年期满不过一转眼。此时答应,互不外传。二人心知肚明,和从前一样在府里效力。到时候名正言顺娶过门,岂不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难为都为她想好了。   余兆暗想若此时含糊过去,只怕让人以为默许,真就弄假成真,故敛去笑容,正色道:“多谢大姐费心,我对此人毫无非分之想。既已立志为亡夫守节,天地证心,绝不后悔。”   话说僵了不好回转,这丫头外柔内刚,不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李如烟一路思索破解之法,抬头见唐强已等在门口。   得知余兆没答应,震惊不已:“没道理啊,她还不愿意?”   “凭什么就得愿意,这孩子真有意思。”她慢条斯理地:“不是还有几天?你放机灵点儿,女人架不住男人殷勤照顾,到时我再出出力,不是什么难事。”   唐强面有难色:“要不算了吧。”   “怎么打上退堂鼓啦,婚姻大事岂有那么简单的。”   “不过是个寡妇,既然不情愿,我还能勉强吗?姑奶奶的心意我领了,将来有事儿您言语一声……”   李如烟这才听出不对头,原来人家打心眼里嫌弃呢,真笑死人,凭你个家奴,若非撞上大运,哪里有说话的份。人家好歹是知书达理的小姐,才貌双全,即便再嫁之身,也是正儿八经的下嫁了,何况她那桩婚事众所周知!随便拎出哪一宗来,配你绰绰有余,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竟得了便宜卖乖。   虽说不喜她与李仲暧昧不清,自己好歹是女人,实在看不上这等狂妄之徒,若真说成了,也很为余兆不值。罢了罢了,算老娘看走了眼。   李小姐回去是这么评价大姑的:“偷鸡不成,不但蚀把米,连根鸡毛都没拽着。”   “说得好像你亲眼所见。”李仲不咸不淡。   “她们当我傻呢,故意支开我,难道就不怕被听墙角?余姐姐真心好脾气,若是我,只怕当时掀了桌子。”   “也没什么,大姐不过是鸡婆。她选了那条路,这种事以后多着呢。”   “难道女人不能顺着自己心意而活?她只想一个人清清静静的,什么过去啊,将来啊,都是庸人自扰的东西。”   李仲好整以暇地望着她:“此话不像出自你的口中,是她说的?”   看来你没明白,事情没那么简单。李荇将前因后果如实相告,同时学了唐强那番话。他听完阴沉着脸,也不搭腔,看得人心里毛毛的。      ☆、第 8 章      大姑九月回去,她走之后陆续发生许多事。头一件是毫无征兆的迁移调动,唐强一夜之间奉命调去偏远的南岛,上头给了一个头衔,乍听挺唬人,明眼人都知明升暗降。第二件是不能放在明面上,内部发生的大案。   几乎所有在李家效力的外姓人都受波及,不是什么离奇的案子,说到底就是钱。   王子兴一时成了众矢之的,不至于人人喊打,人人却道路以目。他也抱屈:“一开始求我,都说多了念我的好,少了决计不怪我。现在一语成谶,竟成过街老鼠。”   大约有百余人,有的不过凑点散碎银两,有的却是几十上百地交托,积少成多,算下来简直无力赔偿。   他大舅哥的钱庄明明经营得红红火火,否则众人不会私下央他代为投钱放贷,钱是一并投进去了,连本带利,因那一场大火不知所剩几何。李家有自己的钱庄,只因利薄,大家都将散钱留下,全指望王子兴这头获利。以为自己做得隐秘,别人都不晓得,直到出事之后互相打听,发现幸免者寥寥无几。   李仲冷眼旁观几日,见他实在兜不住了,拿过账本,一看密密麻麻的数目,顿时头大。忽而发现一个熟悉的名字历历在目,不可置信:“她也缺钱?”   王子兴顺着他所知之处看去:“小嫂儿这份不是印子钱,她要熔成大锭的金子,顺便存在那儿,哎呀连她也坑了!”   这笔钱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屈指一算大概是她一年的薪俸,甚至还多。难道这一年全无开销?想她平日打扮过于素净,全无韶华正盛的姑娘该有的神彩,连自己那年迈的奶妈都比她花哨。   突然血本无归,真乃屋漏偏逢连夜雨泥石流暴风雪冰雹。   默默筹划一番,他对王子兴说:“你造的孽本该自己来赎,不过你也傻透,跑前跑后,自己没捞多少,费力又不讨好。如今这钱先替你垫上,一解燃眉之急,别高兴,不过是化零为整,我从此是你最大的债主。”   王子兴感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百感交集之际,只听他又道:“余兆是无辜牵连进来的,她的那份算我的,你不必记,亦不必说由我补齐。”   “我只说她的钱转到分号去了,未受损失。”   李仲点了点头,转身去找账房。   这些年他从未留意自己有多少身家,一向独来独往,出门只管让人领公费,这次需要动用一大笔款子,方亲自踏入账房的门。账房何先生翻开往年账目,逐项查找,在算盘上打出总数,请他过目。   足够抵付了,他顿时轻松:“都提出来,一千两换成银票,交给王子兴。剩下的折成现银,现在要。”   何先生是李夫人的人,这边遵命照办,那边如实汇报。王子兴的事已不是秘密,惹出麻烦求主子摆平顺理成章,未曾引起怀疑。   自知必死的王子兴重获新生,一时大意,忘记原先编造的借口,被余兆一问,慌乱间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余兆也不点破,打听到他的欠款已由李仲垫付,料想自己并非尊贵的客人,钱庄犯不着独独把她那份妥善保管,而任由别人的银票付之一炬。王子兴只是奉命行事,无需同他白费口舌,反正这厮打死也不会出卖幕后主使。   她不是固执到迂腐的人,有些人情既已欠下,对方又不希望有人承这份情,最好不要立时出声,否则双方都不好看。自打从象山回来,她不断检讨自己是否不经意间露出轻薄颜色,让人误以为与李仲有私。苍天可鉴,她尚不至于缺少自知之明。   为今之计,只好与他保持距离,恪守本分,平时连笑容也适可而止,切记分寸拿捏到位。能不见最好不见,能不笑最好不笑。   她以为抱定主意不惹人,别人也不惹她,哪知低头走过去了,被李仲喊回来:“会不会女红?”   “不算精通……”   “拿去。”他顺手解下腰带:“田妈没回来,我不会针线,劳烦你。”   她百思不得其解,李家下人跑光了不成,就算围着李府转一大圈,这事儿也轮不到自己。李二少爷的院子里都是下属和小厮,唯一的女人是年老的乳母田妈,这个人尽皆知,可话说回来,他难道没有其他相熟的女子么……好像没有。   李仲见她懵懵的,以为还在为保媒的事不开心,便耐着性子解释:“那日和季少秧动手不小心弄划破的,不记得了?你说回去帮我修补得和从前一样。”   啊!确是忘了,记得他说这条腰带生母缝了一半,生母去世,乳母接着缝完另一半,所以意义非常。回来之后那么多突发状况,不是故意抵赖。经他提点,一并将季家的回忆都勾出来了。   “珠子我配好了,待会让人送去。”   她点了点头,正要走,又被叫住。   “大姐性子直爽,若有得罪之处,我替她赔罪。”   “她一派好心。再说你是你,她是她。”   有姐姐爱护是最幸福不过的事,她只恨自己没有,只能寄希望于下辈子投胎做家里最小的孩子。   下午郭大春送了一只匣子来,打开一看满满当当,全是莹莹如雪的滚圆珍珠。   “留下几颗,尽够了。”   郭大春道:“二爷说,剩下的就请自己留着做首饰。”   “回来……”余兆眼看他跑远。   无功不受禄,这算什么?昨天的道歉已够突然,今天这算赔礼?带上钱庄的公案,积少成多,看来还情是刻不容缓的,如同欠钱少不了利息。   许是直觉,她觉得还是顺着李仲的意思为好,否则被对方以为不笑纳,反为不美。   匣子关上,又打开,几番犹豫,拣出一颗不大不小的。还有一点旧的金饰,配这上好的珠子,打根簪子未尝不可。将来大不了取下,左右没有损耗。既有此打算,金子还多,不如再打一副耳环。   楚州城最大的金店门庭若市,伙计忙得团团转,一时无人招呼。正堂当中竖着偌大一尊金佛,四周是略小的摆件,也是珠光宝气目不暇接。独自看一会儿,正要找人询问,一旁有人问有何贵干。   “不,我来打首饰,只是没见有这个。”   说话的中年男子穿戴不凡,留着精致的两撇胡子:“敝姓金,是小店的掌柜。本店多是现货,若说手工活计,也是有的……”   她闻言摊开手掌,露出一只金戒指,问工费多少。   金掌柜呵呵一笑:“姑娘有所不知,本店的师傅都是颇有名气的匠师,除了店里的东西,外头的订制不是不接,不过价钱……”   之所以挑中大店就是看中信誉,不知名的小作坊自然便宜,万一遇着调包血本无归,且要避开李家的产业,低调行事。难得寻一个靠谱的地方,她点了点头表示接受。   金老板报了价钱,并说:“一般的散活本店不接,因为东西少,照样费时费力,客人很不划算。若东西多,分摊下来也就不贵了。姑娘家里若有人一起,或做成套的,倒可一试。”   打个首饰也不顺心,她直想冲天怒吼。罢了罢了,不是还有一只金镯?再添些珠子,就做一套何妨。糟糕的是钱也不够,好在只需先付定金。   伙计接过珠子看了半天,又拿给掌柜的:“这不是从咱们这儿出去的吗?”   七拐八绕,还是逃脱不了宿命。   只听掌柜的笑道:“失敬失敬,是李府上的人?”   她微微一笑,不承认也不否认,随他怎么想吧。   “前日二少爷亲自光临,在我这儿挑了一盒南珠,看那紧张样子,以为送给哪个姑娘。原来肥水不流外人田,甚好甚好。”老板换了副面孔,殷勤送出门来:“东西做好,让伙计送去府上。”   没有什么比破财更欲哭无泪的,如果有,那就是被人认作小妾。   对,正牌夫人都不是。谁都知道李二尚未娶妻,自己又是妇人发式。不,说不定偏房也不是,姘头倒有可能。   得不偿失,总算知道人为何不能有贪念。   一点点,一丝丝,都不行。      ☆、第 9 章      田妈从老家归来,气候已经转凉。这次回乡养老没打算回来,去时挽着巨大包袱,回来几乎两手空空。李仲见她渐渐露出老态,命她今后不必操劳,又见从家里带了侄孙女儿来,小丫头十五六的年纪,正好跟着服侍。   李仲自从长大成人,田妈事务锐减,总抱怨清闲出病来。   王子兴出主意,不如劝她与小嫂儿同住,互相照顾饮食起居,总比个大男人方便。李仲立即赞不绝口。他受遗命照顾余兆,处处留心呵护备至,自己也觉多了一份牵挂,时常难以周全。   田妈的好处是,无论别人怎么说,她一心一意只听二少爷的。二爷说谁好,打心眼儿里维护。二爷皱一皱眉,她恨不能上去踩两脚。此番李仲先是夸余兆一通,嘱咐像对待自己那样爱护她。田妈满口答应,肩负神圣使命敲响余兆房门。   夜色深沉,各家都睡了。余兆披衣靠在床头做针线,以为是小丫鬟,谁知进来一个老妈子。   听了来意,却之不恭只能笑纳。田妈坐在床边,上上下下打量,赞道:“唉呀呀,我活了半辈子,没瞧见过这么标致的人儿,瞧瞧这副模样,多端正呀!”   田妈四十来岁,黑瘦黑瘦的显老。丈夫也是李家的使役,现已过世。据她说自打生下大儿子就放回乡下,专心喂养二少爷。这些年存下不少钱,给儿子盖大房子,靠他养老送终。房子盖好,门上挂把大锁,压根没让她进门。媳妇说她有私心,还藏着大笔钱不贴补家里。无处容身,只好找小女儿。小女儿说她一味偏心,不管她死活。幸好二少爷待她和亲生母亲一样。   “我只盼他早日娶亲,多生几个儿子,才对得起二夫人的嘱托。”田妈叹道:“若能遇上你这般相貌品性的人,老太婆做梦都要笑醒呀。”   她一面说谬赞,拿起针线继续做着,眼看就要完工了。   田妈何等世故老练的人,进门一眼瞧见,才有刚才的话。那小子宝贝得什么似的,何故破例让人触碰,放心被人一针一线地缝补,又何故让自己前来,不是无缘无故的呀。   如此更上心,拿出全部心思对待。事无巨细,哪件都少不了她的影子。譬如吃饭,余兆忙起来总顾不上,田妈必定及时出现,软硬兼施,以至于有时不亲临现场,派侄孙女儿小果出手也是同样效果。余兆胖了两斤,下巴不似先前那样尖了。再如睡觉,总比打更的还准,亦或直接吹灯勒令就寝。   “年轻不好好保养身子,老了吃许许多多药,唯独没有后悔药吃。”   余兆背过身,垂头不语。   “好孩子,别怨老太婆啰嗦……”   “怎会嫌你啰嗦呢。”   田妈侧目看去,发现她在拭泪:“唉呀呀,这是怎么?”   “怎会嫌你啰嗦呢,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她苦笑道:“从来没人总顾念我,叮嘱我,感觉不像真的。刚才突然害怕起来,怀疑一觉起来什么都没有了。”   从前学写嘘寒问暖一词,奇怪为何多此一举,人不是冷暖自知的么。因为从未尝过甜味,以为苦才正常。   难怪狗不能闻肉味,人不能尝甜头。知道有好的,麻烦就大了。   一旁传来抽噎声,原来是小果,默不作声地跟进来,这会儿偷偷哭上了。田妈叹道:“这孩子,也是可怜见的。”   余兆以为小果是家人送来的,其实不是。田妈离乡的路上总觉得有人跟着,走了一半的路她才现身。算准不能半路丢下,又一口一个奶奶叫着。   “家里把她许给一个病鬼……要说灾年,卖儿卖女也是常事,如今太平年月不是吃不上饭,竟狠得下心把亲生骨肉往绝路上逼。”田妈唏嘘不已:“和我那狼心狗肺的儿子一样,两只眼睛只认得钱了!”   小果破涕为笑:“奶奶,钱有什么不好?我将来要挣很多很多钱。”   钱有什么好处?余兆笑问,怎么挣很多钱?   钱的好处可多了,有了它不必看人脸色,喜欢谁就跟谁成亲,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小果歪头想了想,最要紧的是有了钱,人才活得像人。   至于如何有钱,暂时没想好。   余兆不免高看她一眼:“你这年纪,有此见解很难得了。要说挣钱,脑瓜、耐力、运气,缺一不可。有了钱不一定守住,守住不一定有命花。不信问你奶奶,钱是不是长脚?”   田妈目视前方,深沉地道:“说到钱,只靠月例银子终究不是办法,我这把老骨头要重操旧业了。”   差点儿以为她是大隐于市的武林高手,一问才知道,是做胭脂。   她的买卖很简单,自制自销,全凭府里人惠顾。哪里都有胭脂卖,所以生意平平,只能攒些零用钱。   想起还有些剩的,田妈索性做个人情。余兆平时不用脂粉,做姑娘时也使过,打开看时与从前买的并无二致,夸了几句。   “我们全村都会做,不是稀奇玩意。”田妈一面说着,一面帮她试妆。   小果瞧瞧镜子里的人,又瞧了瞧对面的人,赞不绝口。田妈也说整个人鲜亮许多,偏是这样端庄大气的面相,才衬得上大红的。   “红的自然好,还有人衬不上?”   “头一种是你这般年纪五官清秀的,上了艳红的胭脂,反而老气十岁,画蛇添足!第二是我这样一把年纪,黑黄如千年老树皮的,不伦不类!”   小果经田妈提点恍然大悟,不禁感慨:“又少一批客人。”   “不,是多一批人。”余兆在旁闲闲地听,忽而灵光一闪:“所有的胭脂都是红的。”   田妈不解:“胭脂不是红的,还是蓝的吗?”   小果眼珠一转,蹦高道:“我知道啦,咱们做出不一样的货来,卖给那两类人,岂不是大赚一笔!”   “不止。”余兆轻轻摇头:“用了一盒还要再买,自己用了还会送人。只要合用,生意是无尽的。”   田妈彻底糊涂了。   她们接下来商议,第一批用极小极精致的盒子,竟可以白送,待用完时除了找你还能找谁?且装胭脂的小盒不能是寻常样子,最好令人爱不释手又独此一家。时日一长难免厌倦,须得不停变换。以精巧为主,方便携带,最好隔月采买一次,方是长久生意。   余兆问田妈能否调出桃花色,即粉桃之瓣。田妈思索半晌,说可以一试。又问能否调出夕阳西下之橘红,亦说可行。   三人分工,余兆负责外观,田妈只管动手,小果四处跑腿。      ☆、第 10 章      凭着一股冲动干劲,不仅回本还大赚一笔。新货抢手程度超乎预料,已经预订到明年。田妈乐得合不拢嘴,打算在外头开设作坊,雇几个人,结结实实开店做生意。余兆劝她不要冒进,如今站立不稳,小本生意最怕周转不灵,许多人败在这一层上,不如和外头的铺面商议只抽成分红,进退自如。   手头宽裕了,终于可以考虑还情。李仲似乎什么都不缺,大概不需要别人为他做任何事。这种债务最难清偿,无形的巨石同样压得人难受。   幸好田妈不经意间说出过几天是他生辰,不过一直对庆生没有兴趣,连随从都不知道。田妈按照旧例,默默准备当日的吃食,只比平日丰盛些。   “我自作主张,弄了一坛上好的女儿红,就咱几个,悄悄去他屋里布置,外人一概不知。吃吃喝喝,闹完就走,想来不会推却。”   “那敢情好!”田妈颇有兴致:“再说了,你的心意他会不领吗?”   到了那天,李仲和往常一样,回来已是日暮时分。但见一桌美味佳肴,余兆坐于侧首,嫣然一笑。他向来喜怒不形于色,心里大吃一惊,脸上半晌才浮现一个笑容,也是若有若无。   “田妈跟你说的么?”他有些不自在地假装看着菜肴:“实在没必要大动干戈。”   “盛情难却,就不要却了。也是我想道谢,不知怎样报答。如不嫌弃,还请入席。”   她今晚擦了胭脂,美艳不可方物。李仲猛然发现自己傻看,赶紧挪开目光,为时已晚,对方似有察觉,悄悄低下头。   田妈端菜进来,左右不见小果:“这孩子,跑哪去啦。”   后头幔子忽然闪出半个身影,看样子是想吓人一跳,憋不住自己跑出来了。   推杯换盏自不必提,在座的一团高兴,唯独李仲心事重重。   这小丫头在里头藏了半天,到底听到什么看到什么?我说什么不该说的了?好像没有。做什么不该做的了?未必看清。余兆怎么不提醒我呢?成心看我笑话不成?可是人家又怎知我会失态?   田妈喝了几杯酒,越发来劲,说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李仲怕她说到自己,赶紧岔开话茬,向余兆道:“你们贺寿,可有预备贺礼?”   余兆拿出缝补好的腰带,他接过来,当时系上了:“怎么,就这个么……”   田妈暗自拉了拉她:“你不会真没预备罢?”   真没预备,起先不知送什么,后来觉得俗礼只会煞风景,不如不送。没想到连小果都备了。自己两手空空,现变不出东西,急中生智:“不好意思,我疏忽了。唱首曲子算是赔罪,寿星公意下如何?”   李仲喜出望外,表示笑纳。   好在都喝多了,仗着酒劲,拣了一曲平日拿手的。待唱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陡然想起再往下就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真糊涂了,竟唱起情爱小调来,既羞赧又不合时宜。   大家止了谈笑,静静听着,她只得做出大方的样子。一曲终了,李仲率先鼓掌。   深秋时节夜里渐凉,屋中几人酒酣耳热,丝毫不觉得寒冷。突然看一眼外头的天色,只觉万籁俱静,只有他们几个说话的声音了。田妈已经醉倒,由小果扶在床上休息。为免惊动旁人,俩人便在此睡上一宿。李仲说他去别处将就一晚,余兆便向主人告辞。   他送了出来:“今天让你费心,我从未经过这样的生日,一定终身难忘。”   “我还从未过过生日呢,你终身难忘,我岂不是要记到下辈子。”说完立即后悔了,好端端的,为何秃噜嘴了呢?越想解释,心里越乱。   李仲何等聪明人,马上猜到今日也是她的生辰,这是再巧合不过的事儿。   可是为何不告诉别人,单单告诉我呢?只觉一股热气自丹田上涌,化在胸膛,冲口而出:“明日替你重新做一次寿,如何?”   “多谢你,可是……”   “不在这儿,咱们去江上。家里有条专门游江观景的大船,我让人收拾好,明日正午在临江外头等着。早上一切行动如常,出来时别被人看见,只要准时到达,船及时驶去就无碍了。咱们天黑之前回来,神不知鬼不觉。”   虽然半醉半醒,次日睡到破晓时分,也就睁着眼睛开始筹划。心里存了桩事,草草吃过早饭,直煎熬到晌午,借故出门。她怕被人认出,只走小路,多绕了半个时辰方到。好在已经预留出时间,李仲也是刚到的样子。   今天不但擦了胭脂,还戴了崭新的簪子,两只镂金镶珠的耳坠子不住打晃。他刚要称赞,身后一个声音急呼道:“大姐!”   余兆目光所及,有喜有忧:“你怎么来了?”   一个蓝衣少年走上前来,说自己刚到楚州,一下船就看见了她。   “这是我的弟弟,余质。”她互相引荐:“这位是……”   “姐夫!”余质随即笑道:“闻名不如见面,都说姐夫一表人才,和我姐姐男才女貌,真真一对璧人。”   余兆悔之不迭。她从未将这里发生的事告诉家人,总觉说也无用,甚至林观的死讯也只字未提,哪知今日偶遇,余质必然以为姐姐身边的男人是姐夫,待要解释清楚,委实一言难尽。   余质没给她解释的时间,直接将拉到一边,低声说了一大串话。余兆本是喜忧参半的脸,顿时只剩下忧,来找李仲时已难掩焦急。   “对不起,我……我必须走了。”   “好,我们一同回去。”   她摇头道:“我要去运城,不知何时回来。”   他关切地:“出什么事了?”   “替我和大当家告假。”   余质从船上牵来了马,他们并坐一骑,飞驰而去。   路过一家钱庄,余兆勒马,出来时提着一个包裹。余质看了一眼,说金子沉甸甸的,带在身上不方便。   “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你那些哪里够使。这些本是存给你们的,如今她出事,你那份也填进去了。”   余质虽然平日懒散无能,关键时候却不含糊:“对方人多势众,去了如何应对?”   “先礼后兵,救人要紧。对方若是识相,旧恨一笔勾销,若添新仇,先全身而退今后慢慢算账。”   疾行了半日,远道日暮,百鸟归林。   余质突然指向前方驿站:“姐夫!”   残阳如血,李仲斜倚在栓马的柱子上,整个人笼罩在一层光晕中。她不知所措,紧锁双眉,手心全是汗。比起几天之后所要面对的千难万险,眼下的事似乎棘手得多。有人帮忙固然好,可她最不愿让人看见的,最狼狈的一面,也将无处遁行。   “按你们这跑法,人还没到马先累死了。”他身后两匹宝马良驹已经吃饱喝足,整装待发。   余质欢呼一声,将马留给姐姐,自己与李仲并骑而行,且一口一个姐夫叫着。余兆的马脚力赶不上名驹,落在后头。   两个男人嘀嘀咕咕说了一路话,一句也没听着。不过也好,这种狗血之事不用亲口说出来了。   楚州距离运城十多天路程,他们日夜兼程,七天即到。孟氏家族群居于运城之外的孟家庄,整个村落的人多是此姓。进了庄子,没多远就是孟氏宗祠。三人驻足观望,被一个年老妇人大惊小怪地撵进僻静的巷子。   “姑奶奶一向可好。”余兆乖巧地挽了她的胳膊:“正想去府上打扰。”   妇人捂着心口:“你们胆子忒大,怎么这样明目张胆地闯进来。”   余兆心想不但明目张胆地闯进来,三天之后还要明目张胆地闯进祠堂,笑了笑道:“多谢你通风报信,否则我只好来收尸了。”   “好歹是本家……他们太不是东西,瞅着余家败落,连条活路都不给。荟荟傻啊,我让她去找你,竟不敢逃,让那畜生打个半死,关到现在了。”   余质咒骂不已,就要去找孟世勋算账。   余兆伸手拦住:“急什么,知道关在哪儿吗?”   她这一路深思熟虑,已然成竹在胸,三言两语布置妥当,只等三天后实施。余质转怒为安,冲李仲挤眼:“我说的没错罢?”   “又编排我什么?”   李仲笑而不语。余质道:“不过说你主意大啊,没有收拾不了的烂摊子。”   “谁不想小鸟依人?我倒宁愿有事就把脸捂住,稀里哗啦哭一场,可哭完还得收拾这烂摊子,谁还有工夫委屈呢。”      ☆、第 11 章      孟氏族长约摸五十来岁,方面长髯,远观一股浩然之气。孟世勋二十出头,面色白皙,短小精干。二人一坐一立,下首若干人等,不住窃窃私语。   他们几乎将祠堂围成一圈,当中是个奄奄一息的女人。此女蒙头垢面,发丝遮住面庞,衣衫不整,血迹斑斑。   族长以杖杵地,扬声道:“余氏不守妇道,犯下通奸之罪。列祖列宗在上……”   一双桃红色的绣鞋从天而降。   众人昂首看去,只见屋梁之上跨坐着一个少妇,冷冷扫视在场的每一个人。   “岂有此理,何人在此放肆!”族长霍地站了起来,看见鞋子,脸上骤然没了血色,颤巍巍地指着梁上的人:“……你要干什么!”   “你女儿是条命,别人家女儿就不是。”少妇冷笑道:“想她平安回来,便照我说的做。”   孟世勋瞧对方比余荟年纪稍长几岁,容貌有几分相似。千算万算,没想到余家竟来人了。事已至此,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料她一个女子,还能翻了天去。   “来得正好,你们余家养的好女儿,水性杨花,不守妇道,做下这等不知廉耻之事,以至我孟氏一族蒙羞,如今按照族规,应处以沉塘之罪……”   “你说我妹妹与人私通,可有证据。”余兆端坐不动,问道:“是捉奸在床,还是谋杀亲夫?若有证据请亮出来,让我们开开眼。若无证据就是一面之词,难道孟氏一族尽是卑鄙无耻,仗势欺人的鼠辈不成?”   “大晚上的看不真切,让那奸夫逃了,我家中一干人等都可作证!”   “也就是说,在场诸位并非亲眼所见?”   孟世勋自知理亏,命令族人:“抓住她!”   话音刚落,脖子上多了一把剑。   余兆轻轻转动手腕,血顺着皮肉不住滴落,他睁大眼睛,几乎把眼皮撑破,只是发不出声,眼看就要划破喉咙,族长忙道有话好好说。   正闹得不可开交,外头有人大喊:“走水啦!”   围观众人救火的救火,逃命的逃命,瞬间散个干净。余兆一脚踢开族长,命令孟世勋背起余荟,押送着来到河边。   李仲和余质奉命蹲守在此,还有一位花容失色的孟小姐。   “怎么回事。”余兆先是看着余质,估计他没这个胆子,又问李仲:“不是让你们好好看管?”   “哦,人质很老实。我闲着无聊,去这厮家里放了把火。”李仲拍了拍衣衫,好整以暇地:“这等禽兽不如的东西,杀了他太便宜,从此一无所有,岂不是皆大欢喜?”   甚好甚好。   心满意足地踏上归途,刚出运城,余荟就醒了。   人一直由余兆照料,李仲只顾赶路。这会儿停在路边休息,无意中瞧了一眼,顿时怔住。   如果余兆是端庄秀雅的朝霞之美,余荟就是楚楚动人的皓月清辉。自古以来咏月诗人无数,总是有道理的。诗人不吝辞藻,男人得遇佳人,更是不吝赞叹,想将世间一切美好悉数赠予。   他忽而憎恨起孟世勋来,天仙也不过如此罢,竟不知珍惜。   “你说呢?”余兆问道。   “什么?”他回过神。   “……我说咱们兵分两路,你先回去。我得走一趟庆州,把该安顿的安顿好。”   “此去庆州必须绕道,与其走那些冤枉路,不如一同回家。”他笃定地:“放心罢,你还信不过我么。”   她也就不再坚持。   余质不肯去李家,坚持返回老宅。分道扬镳之际,再不解释就没机会了,她言简意赅,对于经历过的种种一语带过,重新申明李仲的身份,并让弟妹郑重致谢。余质行了大礼,无比失落:“好不容易有个姐夫,一转眼的工夫又没了。”   余荟已经能够站立,泪流满面,翩然下拜:“公子对我恩同再造,无以为报……”   李仲连忙搀扶,并说没帮上忙,救你的是你姐。   送走余质,三人继续赶路。余荟身体渐渐好转,心里依然不踏实,悄悄问余兆:“孟家会不会报官?”   “一帮欺软怕硬的货色,他们只会当自己遇上土匪,打落牙齿和血吞了。”余兆让她以后安心住在楚州:“也只当孟世勋是土匪强盗,夫妻一场,弃财保命。”   我太傻了,他说做生意,让借嫁妆我就借了。他在运城有了相好,带回家里,当我的面恩恩爱爱,我想着男人没有不偷腥的,也就忍了。后来他要把那女人娶进门,我能说什么呢?我并没有阻拦呀!可他听新欢的挑唆,竟要休我,逼我拿了休书,我死也不拿,他就打我,诬陷我通奸。公婆姑嫂没有一个帮我,那些族人也听信他一面之词。   余荟含泪,他是真狠啊,置我于死地。   “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软弱,你越妥协,就越欺负你。退无可退之时唯有一死,还觉得你不好好死,脏了他们的手。”   余荟半晌无言,叹道:“我也想过逃走,可将来呢?已是嫁过一次的人,还能找着什么好人家,谁还要我?”   “你来找我,也不至于饿死。”   “可我终究是被夫家休弃的,始终是个死。”   “你生来就是榆木脑袋,这不怪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怪你。如今重获新生,怎么还不如田妈身边的小果,人家小小年纪,还晓得树挪死人挪活的道理,难道不嫁人就没了活路?”   余荟匪夷所思地看着她:“哪有女人不嫁的,姐你说什么胡话?”   “都说初嫁听从父母之命,再嫁就听自己的了。”余兆淡淡道:“那么是否再嫁,大约也可以听自己的。”   作为家中幺妹,前有大姐聪慧强悍,后有小哥天生金贵,好在生了一副好皮囊,日子不至于过不下去。母亲总说她不中用,将来一定最没出息。她听了也不恼,照样练武嫌太吃苦,又嫌读书耗费心神,家学渊源却一无所长。大姐无奈,怒下评语:“余质又怂又愣,你是又笨又懒。”   有一次大姐指着磨盘说,自古女人如同这些豆子,无时无刻不被碾压,碾出浆水,榨干榨尽,渣滓最后喂了猪。你若不想成渣,就得技多不压身,比那些男人还要出色。   事到如今才算有所领悟,却不明白姐姐为何自断后路,即使不跟男人过活,保留姑娘的身份总好过做一个寡妇。      ☆、第 12 章      “姐,李公子为何对咱们这样好?”   “我为他家效命,又是兄弟遗孀,得知有难便帮一把,义气使然,有什么奇怪。”余兆顿了顿,缓缓道:“再说,我们还是结义兄妹呢。”   余荟凝望李仲骑在马上的背影,陷入沉思。   李仲偏这时回过头来,见一双秋水眼漾着微波,脉脉注视自己,到嘴边的话也忘了,良久方道:“回去之后无论谁问起,只管说是远房表姐妹。我自有我的说辞,咱们从未一路去过运城,切记。”   事关今后命运前程,天知地知。她们依言而行,如同未曾发生一般,外人自是无从知晓。   身份虽然瞒了过去,骤然多出一个大活人,且是活生生的美人,内宅已经传遍,李夫人亦有所耳闻。仲儿已与余兆结为兄妹,无须时时刻刻盯防,若将余兆表妹招到身边,即使不能收为己用,随时知悉那边的动向,也可时常留意而不漏痕迹,遂问余兆讨人。   余兆自然不敢违拗。   初来乍到即得了李园中一个体面的差事,余荟简直喜出望外。虽然不大,做的却是贴身的事儿,因此格外珍视,一门心思效仿姐姐,做一个中用的人。秋去冬来,一眨眼这一年快过完了,旁的都能应对自如,唯独对于李仲,很难做到视而不见,可气的是他大约每日都来,有时与大哥议事,一同吃了饭才走,有时与大嫂闲谈,李小姐在的时候更是有说有笑,耽误半天。   说笑时免不了拿他的婚事打趣,李夫人问他到底要什么样儿的,李仲一言不发,只是淡笑。问得紧了,索性说道:“自然要出众的。大哥娶了嫂嫂,珠玉在前,我岂能拖李家后腿。”   待他走了,李夫人扭头对她道:“听见了么,这孩子眼睛长在头顶上,只看得见出类拔萃的。”   余荟不免恭维几句,二少爷年轻有为仪表堂堂。   “说得轻巧,上哪儿去找绝色的去。天生丽质注定和中人之姿不一样,男人的眼睛最毒,比女人还厉害。”   “二爷好福气,有夫人替他谋划。”   “你不知道他脾气,这心是操不上的,如若肯听我一句,何至于至今未娶。”李夫人幽幽叹道:“有时我琢磨着,正室空悬,好好物色一位偏房未尝不可,只怕绝色佳人未必甘心做妾。”   余荟抬头,见夫人目光如炬,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顿时心如撞鹿:“大户人家,未曾娶妻而先收了房的不少。”   “什么正室侧室,不过是个身份。有些人家不让妾室先孕,唯恐不是长房长子,将来乱了规矩。咱们家没这回事,大当家的位子一向能者居之。只是不知谁有福气,入得了老二的眼,也不知哪位姑娘不计较名分,得了实惠?”   余荟经此一问,接连几日神思恍惚,大有落下心病之势。李仲接连几日没来,却是真病了,从李夫人口中得知犯了旧疾。说起来已过去十多年了,那年李家与天残门势同水火,恰逢李元被人暗算受伤,天残门率众前来挑衅,欲意一举拿下,李家险些被灭门,临危之际李仲独当一面,自己也受重伤,热毒滞留体内。平时无碍,如若哪年初冬气候骤变,内息不畅,便需静养几天。   因念及那边没有丫鬟,李夫人命她前去照看,往返不便,索性挪去住着。余荟命两个丫头抱着东西,自己走在前头,迎面碰上大姐。   余兆不知李仲有恙,当着别人不好深问。余荟清楚内情,并未主动说起,只反问道:“原来姐姐竟不知么。”余兆愣了一愣,洗耳恭听,她却没了下文。   晚上问了田妈,悬着的心终于放下。田妈经她提醒,想起李仲多年前发病,自己按照大夫的方子做杏仁糕,吃了很有补益。好在杏仁现成的,需去皮蒸熟待用。田妈在灯下剥了一会儿,眼睛涨疼得很。小果一旁帮忙,直打瞌睡。余兆让她们去睡,连夜赶制出来。   原来杏仁糕中不止有杏仁,还有清热疏散的几味食材,色泽温润,清香扑鼻。田妈手把手教会了她:“今后就托付给你。”也不是说糕还是说人。   因许久没见李仲,田妈不辞辛苦,亲自送去,半晌板着脸回来,只管坐下生闷气。   余兆笑问:“妈妈这是怎么了?”   “咱们忙成那样,人家不领情的。”   “莫不是顶撞了您?不会呀,他不是那样的人。”   田妈想了想,低声道:“你那个远房表妹在身边伺候,你可知晓?”   余兆下意识点头:“莫不是那丫头冲撞了您?”   那丫头刚来的时候瞧着怪可怜的,夫人看中她,要了过去,我还说凭她的模样,将来不可限量呢。好么,果真攀上高枝儿,眼里没人了,挡在外头,说什么睡下了。这才来几天,派头就出来了,也不打听打听奶奶我是谁。还是他在里头听见,叫我进去,我一看啊,人家精神着呢,容光焕发着呢。我说点心是你做的,估摸他该说个谢字吧,呵,人家真说了谢字,没下文了。   余兆静静听着,沉默良久:“很不必提我,做就做了,不图什么。表妹年纪小不懂事,我替她赔罪,还望妈妈多担待。”   “你是没见他们说说笑笑那样儿。”田妈皱着眉道:“我是担心你呀,别傻乎乎的招了家人的道儿!”   余兆摇了摇头:“夫人让来的,她不能违抗。”   “奉命可不是那样儿,你是没瞧见……头发也不正经梳,散着鬓,老远一股香粉味,熏得人睁不开眼!”   好说歹说,田妈总算消气,走时仍然咕咕囔囔。她靠在门上,想着余荟进府之后的种种,不断告诉自己不要无端猜疑。突然一股异香扑鼻,渐渐浓郁,余荟笑着说:“姐姐有心事么,我招了半天手。”   余兆问她不在李仲身边伺候,跑这儿来做什么。   “方才夫人把我叫过去说了桩事,我不敢拿主意,想让姐姐裁夺。”余荟拉着她坐在床上,才红着脸轻声道:“二爷要我跟了他……”   啪啦一声,余兆只觉五雷轰顶:“什么?”   “他的意思,是把我收了房,此后以姨娘的身份陪伴左右,好过现在这样不明不白地住着。”   余兆面色严峻,不发一言。   她打心眼里惧怕大姐,声音越来越细:“我没想到他有这等心思,吓了一跳。夫人说,我是你带来的,终身大事,必要同你说一声才好。现在我心里乱得很……”   “不行。”   “姐……”   “姨娘哪有这么好当,不要命了么?我早说过,李园是个是非之地,咱们不求有功,但求独善其身!”余兆斩钉截铁地:“再说,你难道要走母亲的老路?临终遗命全都抛诸脑后了?”   母亲一生深受名分之苦,余荟自然深知其中痛楚。她谨遵遗言,堂堂正正嫁人,依然落得无家可归。大姐只管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念及此处,不禁微微一笑:“姐,你百般阻挠,不是全无私心吧。”   余兆被她问得一怔。   岂料余荟并未往下说,渐渐收敛笑容:“我知道,你瞧不起我。”   “你说什么?”   “你样样出色,诗词歌赋,家传武功,件件手到擒来。你什么都比我强,在你眼里我永远是不中用的妹妹,永远是个累赘。我知道的,假如我不是你妹子,咱们不是一个妈生的,你还会理我么?你救我,根本是逼不得已!”   动不动上升到政治高度,真叫人无语凝噎,余兆苦笑:“我可没这么想,手足难道可以挑选?假如咱们不是亲姐妹……这种事情没有假如。”   “姐姐,我嫁过人,明白男人什么样儿。李仲心里有你。”余荟不待她露出惊愕的表情,两手抓着胳膊,苦苦央求:“从小你就爱护我,好吃的东西总给我吃,好玩的东西无论如何喜爱,都让我先玩。如今能不能再让我一次,索性成全我们。你能不能……能不能看在姐妹一场的份上,把他让给我?”   千头万绪,她一时不知怎样反驳。自从听闻李仲有纳妾的打算,整个人都是木的。   “只要你告诉他,说你从没喜欢过他,就再没后顾之忧了。事到如今,你反正也得不到他,总不能白占着呀,就当做个顺水人情,难道不可以吗?”余荟抓着她的手越来越紧:“我不像你,你有本事,做得了自己的主,我是一无所长的人,只能嫁人……”   余兆万念俱灰,只觉自己傻得可笑。笑的不是心甘情愿的付出不得回报,而是这样呵护备至,时间久了,对方认为理所应当,不包容不忍让不妥协简直如同谋反,要千刀万剐的。   一个人勤奋上进,也是犯了罪吗?   “李仲心里有谁我不知道,他既然属意于你,自然心里全是你,我没头没脑地说一番话,岂非疯了。”   “那你是同意我们在一起?”   “我不同意。”余兆冷冷地道:“也不祝福。”   余荟僵坐一会儿,实在无计可施,自己在这儿又羞又恼,姐姐却起身坐到一张椅子上去了。她不知割席断交的典故,只当她小心眼脾气大。   按照预先的设想,大姐不该如此,她从来都很大度,这次怎会例外。生气归生气,妹妹有个好归宿,她不该嫉妒。嫉妒归嫉妒,到底要道一声恭喜。   等了半天,那边全无声息。余荟施施然站起,无比失望:“姐,你变了。为个男人就不顾手足之情……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      ☆、第 13 章      腊月初八,李家冬祭,内由当家主事之人祭祀先祖,对外开设粥长,分派腊八粥赈济四方。忙到当日午时之后仪典结束,外头粥长分发已毕,随行众人陆续归来。   李仲站在回来的必经之路上,一门心思等着余兆。不消一刻见她勒马而下,将马交给小厮,迎面疾行,没走两步,面色陡然一变。   你不必逃,今天调头而去,明日我还在这里。李仲冲着她仓皇而去的背影道,说到做到,尽管一试。   余兆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连多日,他照例在等。这样一天天的,万一被人看见委实不像话,余兆不得不止步,直视他道:“二爷有何吩咐,不妨直言。”   “我要直言,也得你停下来啊。”   余兆从头到脚冷冰冰的,不似方才伶俐,垂目不看他。   李仲缓缓道:“我没同意。”   “同不同意,与我何干。”   “反正告诉你了。”他松了口气,轻快地道:“想找你谈谈,不是在外头,就是躲着我。趁还在楚州,把该说的都说了。”   难道将来不在楚州?她想问一声,自觉脸还绷着,不便流露不该流露的情绪:“二爷的婚姻大事,不是该和家人至亲商量吗?倘若把我拦下就为说这些,那告辞了。”   李仲见她要走,心里着急,一急不知拣哪一句先说。她这幅样子在意料之中,既然厚着脸皮找人家,定要一举消除误会,他只恨自己口拙。但凡一个人想解释,另一个人情绪激动,才好趁势赌咒发誓。静如止水,叫人怎么开场?   “那不是我的意思,我也没有同意。”   “真的不用和我说这些。”   我承认是有一点动心,他们都叫我睁眼瞎,其实哪有男人瞎呢。这些天闭门谢客,有一天突然清醒,自己并没有和她共度一生的愿望,之所以不由自主地看她,是因为她美貌,这美貌不足以令人改变初衷。这番话颠来倒去,在心里不停翻滚,一个字也没蹦出来。   “和你在一起时,我从未想过她。”他放弃了解释,无奈地道:“和她在一起,我总想起你。”   “请你不要拿我们比较。喜欢就认真喜欢,不喜欢就不要招惹,喜欢人不是挑东西,不该比来比去。”   冤枉啊大人!   没有邀功炫耀的意思,这比较发自内心,只可意会。好在她似乎不再气恼。其实说气恼,人家哪有一丝一毫,甚至委屈,休想在她脸上看到。   他想起幼时父亲给了一对鹦哥,一只纯白,一只五彩。两只各有各的美,都令人爱不释手。当被告之大哥和他一人一只,必须二选其一,当时的割舍和挣扎记忆犹新。   可是不对,余荟可以是鹦鹉,而余兆是鹰。鹰有利爪,有锐目,有铁翼,无法时时赏玩,一不小心就被伤着。养着鹦哥,心中惦记鹰。若与鹰同处,心中哪还挂念其他?鸟儿毛色再美,随处可见。对于唾手可得之物,取决于愿与不愿,只在于伸不伸手。   他不敢再打比方,今天这伤注定要受,还是自己找上门的:“明日我让她回嫂嫂那里。”   “她授命而来,假如这么回去,别人反而胡乱猜测,让她以后怎么做人?”   “那也不能一直这么待着。”   “这事儿算过去,以后不必提了。”她笑了笑:“你不是说,没有别的心思吗?”   他郑重地点头。   “不能当作没发生,还不能翻过去么。”   那也得是一顿疾风暴雨之后,万万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翻篇了。这事儿搁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不剥一层皮休想蒙混过关,她居然二话不说,携着男人的手一同闯出困局。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读不懂她这部书了,别说一部,一页都翻不过去。   “无论如何,我对不起你。无论如何,我要谢谢你。”   她微微一笑,依旧带些克制后的俏皮:“对不起我什么,谢我什么,我是你的什么人?哪有生气的资格呀。”   这无疑是最大阻碍,踢不开,绕不过去。他扬着脸,不看她的眼睛,像在同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较劲:“我会想办法解决。”   她耸了耸肩,没往心里去。   命运这东西,宁可信其有。阴差阳错地来到这里,成为名义上的寡妇,都是顺着自己心意,觉得必须这么做,便毫不犹豫地做。没人勉强,谈何后悔。至于不受控制地与李仲走到今天这一步,虽然始料未及,却是顺从内心。不管他怎么打算,自己这边是无所求的。   余荟曾含沙射影地质问,既然不能有个结果,为何不放一条生路。她倒想问,既然如此操心对方命运前程,为何不索性当他的妈?   一个人长到二十余岁,模样性情已成定局。吃什么样的饭,走什么样的路,是自己以外的人可以指手画脚的吗?有些人自以为的爱,无能且矫情。放手是软弱无能,所谓的成全是虚伪矫情。   她才不想演戏给自己看,再把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   腊八节后,过年之前,李仲有足足一个月在外头。自他走后,该消停的都消停了。余兆度过了几乎寂静的二十天,只等辞旧迎新。   快到大年三十的时候抓了个奸细,大家推测十有八九是天残门所派,一审果然如此。这在李园中不是罕事,余兆并未放在心上。今年冬天来的甚早,荷塘已经冰封,屋檐挂下的冰柱比往年粗壮。她家乡没有这么冷,一时大意,大风天里忘了添衣,鼻塞头疼不已,唯有闭门不出。   躺了两日不见起色,吃完药迷糊睡去,醒时对面不是小果。   “乔老三,你有什么事。”   “请总管移步北堂,有些情况,须得跟您核实一下。”   她点头道:“你先出去。”   “总管还是现在跟我们走吧,这是大当家的命令。”   “那也得让我起来,穿上衣服。”   “北堂是什么地方,总管应该清楚,迟了你我都不好交待。”   她看着乔老三和他身后的人,这哪是请,分明是押送。他们无视男女有别,不顾脸面地闯进来,就是存心看她出丑。   出了什么事暂且不知,但非善茬。乔老三是左长老心腹,左长老是长老派核心,与年轻一派面和心不合。时至今日,长老派式微,内外势力皆把持在李家兄弟手中,话虽如此,凭借昔日在江湖上的声望,尚可占据一席之地,以及后代与李氏族人的联姻,山路十八弯的关系一时扯不清。   究竟何时何地得罪了人家,她自认行事谨慎,尽量避免树敌,可谁知道,也许什么都没做,存在本身就是错。   北堂地处李园最北,树木阴森,积雪遍地。郝忠义眼尖,远远地见总管首当其冲,乔老三押后,招呼兄弟三五成群地迎上去。   这些人年纪轻轻,一个弄不好,反而容易被对方利用。余兆扫视手下们,微微颔首:“没事,就是问一问话。天气寒冷,大家请回。”   “总管,那奸细是我抓的,不该问你。咱们一同进去。”   她此时方知事出何因,看来之前就有风声,只是自己病着,变成最后一个知道的。小果见有不速之客,赶忙去搬救兵,所以这些人比自己先到一步。   “乔三哥,方才你说,是奉大当家之命?”她转而问道。   “千真万确。”乔老三道:“我纵使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假借先生之名。”   众人面面相觑,总管是先生的人,于情于理都没危险。她是怕他们不放心,故意让乔老三在大庭广众之下重申。耽搁下去只会给她惹麻烦,便都散了去。   乔老三客气地请她进门:“还是总管得人心,可谓一呼百应。”   话里有话,她强压怒火,不予理睬。   寒冬腊月,乔老三专门用来问训的屋子里没有火盆,只有一张四方桌子,几把椅子,一副灯架和一只蒙尘的灯笼。屋子不大,装了这些东西,仅供三四人站立。   “开门见山。”他笑了笑道:“冒昧问一句,前任林总管,也就是您的亡夫,你们哪年订下婚约?”   “这是我的私事,没有必要公布于众。”她拢了拢衣袖,不让寒气钻入:“再说这和奸细有什么关系。”   “倘若毫无关系,北堂怎会如此大动干戈,说实话,我们也不想触这个霉头,大过年的,还想和家人吃顿团圆饭呢。”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有问必答,就走不出这个地方,过不了这个年啦?”   “刚抓的奸细已经审过,口供在此。”乔老三示意手下拿来厚厚一叠纸张,密密麻麻写满蝇头小楷。   余兆接过来看了半天,哭笑不得地扔回去:“我要是奸细,也把账算到死人头上。”   “这是前半段,后头半节是关于您的,不再仔细看看?”   “无稽之谈,有证据吗?”   乔老三依然客客气气,等待手下将东西传来。   一封信,封得严严实实,像是没有来得及寄出。他指着从侧面划开的口子:“这是从林总管的遗物中发现的,装遗物的箱子放在您卧房床下。”   她实在想不起有没有这样一封信,遗物自从大略规整一次就封箱了,谁愿睹物思人触景生情?除了自己,大概没人愿意保留这些私物,不在眼皮底下搁着不放心,又不愿时常瞧见,床底是最好的去处。事到如今,索性咬死不认。   “此乃林总管亲笔,已证实绝无虚假。”乔老三忽然换了强调,温言道:“都说我们北堂干的都是些见不得人的阴暗勾当,这话属实。其实早在上任之前,我们就去庆州查过,你身家清白底子干净,与天残门素无瓜葛。依我看林总管出卖消息已经坐实,至于其他人是否受人挟制,还可以坦诚地聊聊,误入歧途不要紧……”   “林观就是死于天残门之手,怎么可能是叛徒,怎么可能出卖李家!”   “这个么,说不定黑吃黑呢。”   话音未落,余兆抬腿就是一脚,乔老三只觉眼前一花,猝不及防,连人带桌掀了出去,整个儿撞在后墙上。   手下几乎没反应过来,待去搀扶,他已满嘴鲜血,捂着胸口喘息:“哎呦断了……”   桌子已经散架,肋骨自然好不了。   余兆呆呆地望着满地狼藉,浑身是力又浑身无力。      ☆、第 14 章      年关将近,胭脂生意好得出奇,从年前开始,陆续有外头的商铺求货,那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田妈欣喜若狂,兴冲冲把余兆那份红利分好,揣着去讨她的主意。到了屋子外头,门大敞着,火盆余炭未冷。   床上空无一人,厚衣服还在,披风不见了。前后脚的工夫,小果满头大汗地跑了回来。   听完经过,田妈简直没缓过神,怪自己一门心思扑在生意上,李仲的嘱托忘在九霄云外,回来怎么交代呢?   大年三十,李园上下张灯结彩。吃过团圆宴,李元夫妇站在檐下看李荇儿放烟花。   “咱这女儿,像个小子……”话未说完,只觉被夫人握住手背,定睛一看,李仲站在残烟中,侧身同侄女打招呼。   比原定归期足足提前三天,外头大雪纷飞,道路艰难,身上溅得尽是污点,他仍穿着大氅,想是回来之后未及换衣。   见面一番寒暄,李仲始终笑着,李夫人老觉得这笑像临时挂上去的,可他与大哥喝了半夜的酒,未曾提及其他。   以李夫人对他的了解,该是一回来就知道了。至于为何早归,显然惦记那个人,想快些回来相见。这二弟是个能担事的人,做多说少,越是急迫,越能沉得住气。他们原以为回来免不了一通争执,提前备好了应对之策,谁知人家喝得半醉,直接由人扶了回去,一家人其乐融融。   李元也诧异,是不是变心了?年轻人一时兴起,说不定遇着更好的,亦或知难而退了?   “你老说我们季家都是花花肠肠子,李家男人最可靠,一旦认定了一个女人雷打不动。二弟若是这样,你的可靠存疑。”   “我几时说过季家都是花花肠子,你那几个兄弟,不是公认的不爱江山吗?也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李元连忙辩白:“二弟脾气秉性像极父亲,他老人家年轻时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也不是我杜撰的。天残门现在还把账算到咱们这些子孙后代头上,说李家拐带了他们教主,她老人家难道不是用自己的腿走进李家的门?”   “谁知老爷子是如何哄骗的,老太太竟抛下一切跟他走。”   教主虽然成功私奔,辛家并不善罢甘休,发追杀令赶尽杀绝,教主为保丈夫自尽。老爷子若干年后纳了一个容貌极似亡妻的妾,才有的李如烟和李仲,只是正室之位至死空悬,这是后话了。   李元感慨:“我是怕二弟走父亲的老路,当然,我自己好不到哪儿去。李家经不起折腾了,只盼他有桩正路姻缘,享受安稳平顺。”   “他今天这样,像是认命了?”   “不像。”   “咱们把他后路都断了,即便不出这事,也没法儿如愿。”李夫人叹道:“他是憋着股劲,一声不吭才麻烦。”   李元笑道:“这也难不倒你。”   “我诡计多端,坏心眼取之不尽。”   “我几时这样说过……”   且说李仲被王子兴搀着走出一段路,见前后无人,问他查得如何。回来才两个时辰,大半夜的从何查起,王子兴给问得直犯懵,再看二爷忽然直起身子,没有半点儿醉态,明白他原来是装的。   “你们几个,这两天什么别做,都给我查。一旦发现左老头那边有漏洞,立刻回来报告,不许声张,不许打草惊蛇。”   “其实再怎么查都有限,大当家究竟怎么说?”   李仲冷笑:“你以为我去求情或者据理力争,大哥就会乖乖放人?”   来软的显然没用,硬碰硬更是妄想,救人只能靠自己。   暗中运作了几天,依然一无所获。   李仲坐卧不安,快被不祥的预感吞噬。他也有过落难的经历,明白每到此时,朋友突然变为陌路,交情不再是交情。素日与她亲厚的同僚退避三舍,没有墙倒众人推就算积德。自己作为当家人之一,没有正当的理由,根本插不进去手。也许心里煎熬,越发觉得孤立无援,深恨自己一无是处。身为一个男人,难道竟连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这雪一下不停,该有多冷。”田妈哆哆嗦嗦地:“她还病着,哪禁得住折腾……”   李仲几乎震了一下,忙问她为何不早说。   “你不是说不要轻举妄动么。”   那也没让你有所隐瞒啊,他没工夫计较,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倒后立马站起来,直奔北堂。   大过年的空空荡荡,外头只有一人当值,李仲一露面就被热情问候一番。他静静等待对方说完,示意他走近些:“很好,你叫什么?”   “小的姓梅,单名……”   那算你霉,他抬手扣住对方脉门。   小梅上半身立即无法动弹,吓得腿都软了,保持了全身的和谐统一。   “你今天非生即死。”李仲轻声:“先把里面的人支开,你带你的路,再告诉我谁有钥匙。大当家不会把我怎么样,我杀你白杀,你死了白死,左长老不会替你做主。我走以后要敢大声嚷嚷,绝对活不过明天,听明白了?”   “钥匙在乔老三那儿,除了他没人开能门。”   这小子还挺操心,李仲挟持着他,七拐八绕,走走停停。小梅自知伸头缩头都是一刀,听李仲的话明显死得慢些,十分努力配合。   进了地牢,一股寒气扑面而至,四周似乎随时拧出水来。李仲索性放弃钥匙,手持长剑,运足内力,铁锁应声而断。这间牢房里只有余兆一人,她朝墙横卧,对外头动静无动于衷。   “事不宜迟,趁大批人马没杀进来……”李仲看着她的脸,浑身的血凉了一半,这哪是人,分明是尸体,若非将她翻转时传来一声痛呼,几乎以为自己铸成大错。   他恨不得杀了自己。   余兆的情况比想象中糟糕,面色青灰,奄奄一息,瘦成一把骨头。他原以为乔老三不会无所顾忌,谁知直接动了私刑。此时无暇查验伤处,只好先逃出去再说。   外头有事先备好的快马,几个随从负责断后。此时守卫们的反应似乎比平时缓慢,唯独大门有人拦截,见是二爷,拦了一半又停住,他们得以一鼓作气狂奔而去。   马不停蹄赶往城外的伏佑观,跑到一半,王子兴指着地上:“爷,你受伤了?”   李仲说没有,再看地上星星点点,自他们来的方向滴落一道血线。大家都没有受伤,最后发现是余兆。   “对不起疏忽了!”这可能是他这辈子最手忙脚乱的时刻。   “道歉有什么用,人家又听不见。”钟小刀嘀咕:“不死也颠死了。”   王子兴横他一眼,过去帮忙。   气息尚存,看来是跑得急了导致伤口裂开。李仲解开上衣,偷瞄一眼,都是红紫淤青,不见伤口,待要往下检查,被王子兴按住了手:“二爷,光天化日,未免太心急了吧。”   狼狈至此,谁还有心情偷窥,难道我是那样的人吗?   又有几滴鲜血落下,终于找到出处,竟是脑后。凭他的经验,身上大片的伤是拳脚所致,头上的口子像是钝器,亦或撞上坚硬外露的东西。乔老三的私刑比这厉害多了,他想伤人,何至于留下痕迹。这一身的触目惊心是怎么来的?      ☆、第 15 章      余兆没让他琢磨太久,榻上昏睡一天就醒了。身上依旧疼痛,心底却很清明,仿佛历经轮回一遭。   李仲斜坐榻边,仍在沉睡,一只手轻轻搭着她的手,歪在一边,显然一直握着,直到睡熟才松开。她轻轻握住这手,李仲忽然惊醒,吓得赶紧缩回去。   在牢里时时刻刻盼望李仲搭救,又想他若挺身而出,势必违抗李元的命令,公然抗命与决裂无异。到后来自觉伤情难愈,时日无多,出于私心,希望临死能够见上一面。   如今近在眼前,已无奢求,故呆呆地望着他,无比平静。   “头还疼么?”   “好些了。”   “乔老三活腻歪了,放心,迟早成全了他。”   我不自量力,踢断他肋骨。她努力回忆,乔老三手底下那些人,大概见不得老大吃亏,一哄而上,我忘了自己病着,以为和平时一样,没等还手头晕目眩,感觉磕到什么,眼里全是星星。原来眼冒金星是真的,不但光辉灿烂,身子还飘上天呢。   “他号称楚江第一脚,居然被你踢翻,能不冒火?”   她敛去笑容,认真地注视:“他们说林观是奸细。”   “我知道。这事透着奇怪,全都交给我,让我来处理,好么?”   “没什么不好,只是欠的你越发多了。”她摸到身上穿的并非原来的衣裳,且有一股浓重药味,想问他是否替自己换衣,转念一想,男女授受不亲,他这样的人一定注意避讳,便问是否观里的道姑帮忙。   “不是啊。”他顿了顿,道:“道姑换的衣裳,可她不会上药,还得我亲自动手。”   她感觉一口血喷出来。   其实哪有闲情瞎看,两次都只瞧见肚兜的颜色。非礼勿视,匆匆一瞥,不是她想的那样。   不过他没刻意解释,反倒很坦然:“你会对我负责吧。”   “对不起,我想你可能误会了。”她云淡风轻地:“我是一阵风,追逐着自由,永远无法为谁停留。”   两人相视而笑。   静默一会儿,他长出口气:“希望永远这样,没人指手画脚。”   “有件事我想说明,不知你能否接受。”   “只要别告诉我你其实是男人。”他笃定地道,除了这个,我大概什么都能接受。   这么说或许唐突,可我想这里没有别人,你做了这么许多,无论能不能报答,我至少应该坦诚……实话实说,我对现状很满意。咱们不强求什么,有缘则聚,随性而为,未必不如有名有份的。倘若我从前没有选择地做一个贤妻良母,一定没有这些古怪念头,可是已经尝过自由的滋味,简直有点儿着迷,今后再做一个温顺的妻子,逆来顺受的母亲,已不能了。你曾说要想办法,我说不必,为的就是这个。   她为了一口气说完,耗费相当大的力气,说完就闭上眼睛,仿佛等待一场判决。   李仲若有所思:“我想和你堂堂正正的在一起。那些东西你不要,别人就会拿去,我总有身不由己的时候,到时即使你不介怀,我难道不会觉得对不住吗?我的生母生平对妾室的身份耿耿于怀,临终想要扶正,爹却没有允诺。不怕你笑话,从小我有一个愿望,将来尽自己所能,只对一个女人好,不使她受不应该受的委屈。”   至于别的,他说自己只听懂了一部分,全部琢磨一遍,又全都不懂了。之前以母亲为例,以为世上女子都以名分为重,太过武断。总之他决计不做违背她愿望的事,不使原本的轻快变为沉重。   要紧的是眼下如何度过难关,他清楚地知道,与其为模糊的将来忧心忡忡,不如想出一个实际的办法,最好一切回到最初的样子。   两人一起商讨,却是一筹莫展。余兆伤在皮肉,对有内力护体人来说调息打坐足矣,风寒本不是大病,连带着一起好转。他们在观里闷了几日,每见出家人修行悟道,只觉无聊,两人一起怀念过去的热闹时光,认为忙忙碌碌最好,如若当真去了世外桃源避世隐居,一定受不了清净,渐渐无事生非,彼此憎恨。   郭大春悄悄出观打探消息,据他说李园之中一丝风声没露,众人都当二少爷回来过年又走了,总管依旧身陷旧案,还在北堂关着。左长老不知中了什么邪,安安静静,比少女还羞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问皆是无可奉告。   来时一路畅通无人追截,现在捂得严严实实,李仲隐约猜出脉络。所以一个人千万别有软肋,只需一击,别管身子多结实,一样倒地不起。这么多年耳濡目染,以为对于陷阱能够一眼看穿,其实阴沟翻船而不自知。   此乃无奈之处,难道明知阴沟而不入?软肋这东西,既然不能明知不好而剔除,别人挖的坑自然不能不跳了。   事已至此,只需静观其变。自己不急,有人会急。他便抱定主意,未将种种推测透漏出去,也为不使她不安,好似亏欠了什么。   伏佑观中乾坤二道各半,因李家先人曾在观中修道,后世子孙年年供给香火,故视二人为贵客,特意安排两个小女冠贴身服侍。余兆见其中一个唤作长椿的明眸皓齿,小小年纪出落得非比寻常,言谈举止十分灵慧,心生喜爱,病愈之后依然留在身边。   李仲为给她补养身子,让人采买许多鸡鸭鱼肉,她不吃,都给了长椿。本来不想坏她修行,可据她说,这些年把能破的戒都破了,同门不知道,以为她是以身作则的大师姐呢。   “余姐姐,我知道你不一样,你能守得住秘密。”   余兆笑问,万一不小心说出去呢。   那更好,巴不得他们把我撵走,长椿长眉一轩:“家人送我上山,也没有问过我。这里没意思极了,你看我眼睛不瞎,耳朵不聋,可是每天觉得看不见听不见,什么山清水秀千年古观,还是留给识货的人罢!”   余兆很羡慕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目标清楚道路明确。她一心扑向红尘,真正目睹会不会失望?   “余姐姐,我可有用了,识文断字,功夫不差,日后身边缺人可要想起我呀。”   她想小果虽好,满脑子世俗经济,打打算盘还行,吃亏在是个白丁,手无缚鸡之力。如果有一个美艳的大尤物打点一切,一定事事顺遂逢凶化吉。   要是从前,当场就答应了,日后什么样儿还真犯迷糊。从前也算一尝权利滋味,看似炙手可热,回头已经荒凉。无论小果还是长椿乃至自己,与其说放不下名利,看不破红尘,不如说为了不靠男人的情况下活的有尊严。   命运没有给予的,伸手去要,不行就抢,姿态不优雅也不要紧。   她渐渐发现除了开荤,长椿更热衷于下山。有时跟随郭大春,有时是钟小刀,但凡有机会,总借采买粮食用度之名出去溜达。不知使了什么手段,总能讲二人打探的消息旁敲侧击地盘问出来,回来邀功一般告诉余兆。李仲自以为看穿一切,余兆也没闲着,比他看得还多,甚至几时有人来,来的是谁,也猜出个大概。   这日长椿独自出去,回来见半山有一小队人马,一个美貌妇人带了几个人继续上山,留下些人和一个华服男子。余兆问道:“郭钟二人,你更喜欢谁?”   长椿表示二人丑得各有千秋,如果一定要选,就后者吧。   “卖你一个人情,你再卖给小钟,以报答他平日的照顾。”余兆附耳吩咐几句,又说算时间差不多快到门外,赶紧去吧。   钟小刀得了密报,依言在门口瞭望。须臾李夫人来了,见只他一人,便招手让他过去。钟小刀知无不言,夫人很满意。由他引路,径直来到客房,王子兴靠在树上晒太阳,眼皮一撩,连个磕巴没打,欢天喜地迎了上来:“夫人夫人,您总算来啦……”   郭大春老实孩子,如同见鬼,一个大大的晴天霹雳挂在脸上。   外有王子兴故意喧哗,李仲自然听见了,下意识地看向余兆,她苦涩一笑,并不讶异。   二人开门待客,李夫人站在院里细细上了一眼,叹了口气。李仲随她去了偏殿,早课已毕四下无人,尚余一丝香火气息。她突然道:“你们两个……”   李仲坦言,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断然不会出此下策。李夫人恍若未闻,幽幽地道:“一个胡子拉碴十分落魄,一个远远瞧着只剩两只大眼睛挂在脸上。”   他还是那句话,实非得以,又问到大哥。   “来了,我让他等着,不知二弟是否平息,恐怕兄弟见面伤了和气。”   “嫂嫂这话折煞我。”他沉默半晌,见对方淡淡的,始终不提来意,便忍不住问回去如何处置余兆。   “不予治罪,弃而不用。”   李仲随即反问:“你这样让她离开,不是方便别人赶尽杀绝吗?她已在李家,一生都得在李家,走就是死。”   “你以为一切都是我一手策划的?不怕告诉你,还真不是。有人想动她,你大哥碍于身份,不好直接插手,另外也想看看谁在动作。终究是咱们的人,不会见死不救。我只怕你回来坏事,到底还是沉不住气。如今算是私奔,就此浪迹江湖?”李夫人沉声道:“你难道愿意为了她放弃所有?”   “放弃一切就能如愿,我早做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李夫人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不像刚才那么不紧不慢:“知道就好,还不算傻,不至于为了女人失去理智。”   期待已久的摊牌,过程比想象中快。   不知不觉中,真的好像抱了一点儿希望,最后一点希望也没留住。他凄然道:“要我怎么做,才能放过她?”   嫂嫂嫣然一笑,对他说走罢,大哥还在山下等你呢。      ☆、第 16 章      季家嫁女,是许久没有的喜事。季小姐兄弟众多,上有叔伯父亲疼爱,下有家中同辈庇护,实实在在的掌上明珠。季玉珠在男丁众多的家族中人以稀为贵,嫁到李家虽然门当户对,凭着家中宠爱也算屈就。   季家男人有一项传统,向来爱护女眷。从江北到江南路途不近,家里让季少秧送亲,一路陪伴左右,直到办完亲事回去。季少秧做贼心虚,上次和李仲动手,人家转眼成了妹夫,自己这个二舅哥怪不好意思,待要提议换人,别人更说他心里有鬼。   见到余兆反而没那么尴尬,余兆一派和气,并未提起旧事,他倒自己私下辩解:“都说我调戏你,你是怒而反抗。真冤枉啊,这事儿只有你清楚,应该明明白白告诉他。本来去我家的时候,他说你是弟妹,如今一起共事。也怪我瞎,没看出那点儿意思。可我真没对你怎么样,我和女人都是你情我愿,从没半点强迫。他太在意,见不得你被轻薄。其实天地良心,假如嘴上问问也算轻薄……”   “你还冤么,嘴上占便宜就不是占?知道你不坏,这事算过去了。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沾花惹草事无善了,你百无禁忌,不管姑娘家还是有夫之妇统统染指。不是被对方娘家打,就是被人家丈夫揍,再正常不过。你是响当当的二少爷,谁也动不得,所以偶尔吃亏就受不了呀。”余兆娓娓道来,配上一串长笑。   他被说得哑口无言,恨恨地道:“我说不过你,玉珠可厉害,以后好好欺负你!”   “从哪儿打听我是他的人?”她正色道:“我们毫无关系,去季家那会儿没有,李家这会儿也没有。”   打住打住,算我没说。季少秧最怵凶巴巴的女人,见她不好惹,念叨着去找老相好。   “了不得,李家还有你的相好?”   他得意地:“若说不止一个,你该骂我吹牛。我早说啦,女人爱跟我在一块儿,都是心甘情愿,她们有什么心愿,或想要什么东西,我尽力就是了,因此被说成四处留情,其实我从不谈情说爱玩弄女人,不过是好色罢了。”   从未有人把贪恋美色说的如此无辜无害。李仲曾说,季二的女人遍布天下,偏都对他赞不绝口。她觉得除了出手大方,大概还冲着俊逸不凡的面孔和这张讨人喜欢的嘴吧。   她颇好奇,问田妈相好是谁。   “反正是旁支里哪家的寡妇,要么是左长老的小老婆……老啦记性差,这孩子小时候和他妹妹跟随夫人住过一阵子,哎呦,毛没长齐就开始勾勾搭搭,别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了。”田妈拉着她的手,哑声道:“今晚我陪你一起睡。”   她连忙谢绝,抵不住热情攻势还是住到一起。干瞪着眼睛不是办法,那边酒席宴前热闹非常,喧天锣鼓,随风飘摇至窗前,提醒她们今晚是李仲的大喜之日。自己可以称病不去,田妈其实应该欢欢喜喜地坐在喜堂里。不知是不是李仲的吩咐,怕她想不开,其实多此一举。   田妈问:“你们同处一室,什么事都没有?”   “我没让他碰。”   “是你不让,还是他压根没碰呀?”   他规规矩矩的,除了上药。不知上药算不算碰,只好一口否决,她不过想留些面子。   田妈怅然:“量身定做的新衣裳,只差上身,一觉醒来成别人的了。”   “男人说女人如衣服,实在不妥。”她有心说笑,抹去悲戚之色:“若论衣服,女人自然比男人多,难不成女人更花心?”   男人不比衣裳。衣裳小一点精神,大一点舒服。男人是鞋子,不合适走不长远。田妈叹道,李仲这双鞋已被你试在脚上,可惜稍微贵了些,犹豫的工夫,被有钱人买走啦。   一阵寒风贯入,小果回来了。她满手的糖,口袋里鼓鼓囊囊。田妈怕余兆多想,骂她不懂事。   “不能喝一杯喜酒,就吃一颗喜糖吧。”余兆拿起一块放进田妈嘴里,自己也含了一块。   真甜啊。   吹了灯在黑暗中静卧,田妈以为余兆睡着了,自顾自叹气:“除了你的喜酒,谁的我也不想喝。”   没想到她如此义气,余兆默默谢了一声。如果没有她们,今天该是她来李家之后最难熬的一天。   伴着田妈均匀的呼噜声,眯了一会儿天就亮了。   一夜之间,外头的雪比昨天厚实。小的都去打雪仗,年节刚过,李府之中无甚事务,年纪大的闲来无事,聚在一起议论昨晚闹剧。田妈兴致盎然,穿梭于人群之中,牢记零星片段,雁过无痕。陆陆续续收集了几个可靠版本,最终定稿。   “外头炸锅啦,这个季小姐,该叫李二奶奶,可泼辣着呢。”兴致勃勃地描绘起来:“喜娘将新人送入洞房就出去了,前脚刚走,就听那边嚷了声‘我不喜欢你’,二少爷也不示弱,马上回她‘好得很’,据偷看的人说,新娘子自己掀了盖头,拿起装交杯酒的小壶,对着嘴儿灌酒,那模样,飒飒的。”   余兆想问什么叫飒飒的。   “接着里头静悄悄,跟死了一样,寻思着两人总不能不睡觉,谁知忽然听见刀剑出鞘声,然后一声巨响,像把什么击穿。大家怕二少爷遇险,赶紧冲进去,他好端端的坐在床上,就是床中央插了把刀,就剩个刀柄,刀身全在床板里。二奶奶手里握着刀鞘,脸上寒气逼人。二少爷把进门的人训斥一通,再没人偷听了。”   好奇怪,为什么大家只担心李仲遇险。明明那么鸡飞狗跳不得安宁,还是忍不住幸灾乐祸。季小姐这不叫厉害,不过明着使气,真坏的不坏在脸上。   他们昨晚怎么睡的,难道中间隔着一把刀,就这么楚河汉界,老死不相往来?   “二奶奶从前在咱家住过,不是我说,从小就看出不是省油的灯,那么小个丫头,骑在仲儿头上打闹,仲儿从来只和小子打架,不打姑娘,她看出这点,越发欺负上了瘾。再大些的时候夫人要给他们定亲,仲儿死也不肯,就是不松口。别看长大了,还记恨着呢……都是命,都是命。”   “还没见过她,是个美人罢?”   田妈大笑道:“从前是个胖妞儿,现在好不到哪去。”      ☆、第 17 章      该见到的迟早见到,她不愿去和妇人们瞧新媳妇。大雪初晴,很应该去江边走走。   青黄不接的时节,江畔湿冷入骨,江水好比冷掉的汤失去色相。平时沿岸皆是船家,熙熙攘攘,少有不带烟火气的清晨。   终于可以一个人待着,她吐出憋了很久的叹息,打算就这么站到天黑。   “噫,这不是……”   “季少爷,你早。”不用回头就知是谁,季少秧的声音很清澈,带有北腔,每句话尾音干脆利落。   “老远瞅见一个绝代佳人临风洒泪,一下子激动了,以为有艳遇。”他笑道:“虽然一定没戏,你这样子,还是让人心疼呀。”   余兆见他冻得直吸鼻子,披着最厚的斗篷,里头裹得严严实实,像个堆肿的雪人,不禁失笑:“你不是北人吗?”   “谁说北边人就不能怕冷了,我从小身子弱……”   “那不在屋里好好待着,跑到这里做什么?”   他无言以对,只嘿嘿笑。   难道在这里约会相好,真是风雨无阻感动上苍,可别坏了人家好事,她知趣地走开。   “不是你想的那样。”季少秧追了上去,哑声道:“假如你愿意,不妨陪我一会儿。”   余兆看他的意思,大有悲戚可怜之态,方才似乎故意装作无事。他望着江面告诉她,这里沉着一个女人,他每次来李家,只要有机会,一定来看看的。   这女人原先是个有钱人家的夫人,那家破产,因与季家有些来往,故求到他这儿来。人家素闻他乐于给女人面子,自己不出面,派夫人应酬。他那时年轻,没想太多,见夫人天姿国色,便答应了帮她。   关了书房的门,就要不可描述,夫人突然抽抽噎噎,显然很不情愿。倒不是希望人家心里有他,真心相爱刻骨铭心云云,不过图彼此称心如意,而不是泪流满面,将来见面还能含笑而不是避之不及。   他说要不算了罢,忙还是帮的,就当你已经给了,我已经要了。夫人开始还犹豫,架不住他劝说,谢了又谢。他履行诺言,那家就此翻身,度过难关。   有一天他收到封信,竟是夫人绝笔。信上说家里好转之后,丈夫只嫌她脏,仿佛忘记当初是他求她□□的,每天非打即骂,她浑身是伤,自觉活不了多久,不如自行了断。唯恐死后尸身被人找到,埋入他家祖坟,故乘舟渡江,于南岸自尽。信的最后她不断提醒,自己丈夫是个阴鸷小人,受季家之恩却引以为恨,日后千万不可深交,亦不可提帮衬之事,免招祸患。   “害死她的不是你。”   “可我总觉得……和我有关系。”他搓着手,哈了几口气:“沉江的时候是冬天,比现在还冷,我想她算死于非命,倘若变成水鬼,江底只会更冷,所以每次过来都带些衣服。”   余兆看着他解开斗篷,又将最外头的锦衣脱下,露出贴身的长袄。衣裳丟入江中,顺水飘了一会儿,便沉下去了。   “这件披风是簇新的,今儿刚上身,她如不嫌弃,算我尽一点心罢。”她解下自己的,依样做了。   两人就剩最外头的衣裳,站在风中瑟瑟发抖。   先是她陪他,现在反了过来。   “总不能干站着呀……”   他心中一喜,以为她看上自己了:“不如去临江阁喝杯热茶。”   余兆摇头道:“说说你的事呗。”   他小小失望一下,轻声:“我从不拿这些当谈资的。”   “又没让你指名道姓。”   他才津津乐道地说故事,二人绕堤而行,直聊了一路。季少秧回去已是下午,刚露面就被季玉珠抓了现行,问他又和谁乱搞,衣裳也没了。没辩解两句,就被她打断。   “别假模假样了,我都看见了,你们一路进来,到人多的地方才分开。”   “既然都看见,还问我什么。”   “明天你不许走。”季玉珠瞪着他:“再陪我一个月!”   天呐,大小姐好大口气,他哭笑不得,现成的姑爷不陪,干嘛伤及无辜。正好李仲进屋,趁势拱手道别,说明天一早启程。   季玉珠没奈何,眼睁睁放二哥走了,憋了一肚子气。她脸本就圆,两颊鼓鼓的无比娇憨,虽然不算苗条,胜在肤白胜雪,姿色上并不输人。   他从未认真瞧过,哪怕今天这一瞧,带三分心不在焉,好比街边闲汉眼中的路人,事不关己,转身即忘,无论狼狈体面光鲜猥琐。   “这东西能拔了么?”他指着昨夜插在床上的短刀:“免得人家说,李二奶奶一言不合就拔刀,时间长了难免给你起个诨名。”   “你说一点也不喜欢我,我也一点也不喜欢你,咱们在这床上睡一辈子也不会在一起,可是当真?”   “不然我故意这么说,趁你放松警惕,名正言顺地非礼自己妻子?”   “既然如你所说,那还有什么好怕的,我就爱挨着刀睡,总比挨着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强。”   他默默竖起大指。   季玉珠安静了一会儿,见他已经午歇,故意咳嗽一声:“不过再怎么说,咱们是名义上的夫妻,无论如何改变不了。”   “所以,有何贵干?”   “夫人说钱庄的利钱很高,问我要不要一起坐庄。作为丈夫,你至少得告诉我咱们现在有多少钱吧?”   “我不掺和这种事。”   “可我总不能用自己的钱!”她皱眉道:“好小气的男人,好差劲的丈夫。”   他实在想不通,她何以不费吹灰之力,将所有的荒谬幻化成理直气壮。   季玉珠见硬的不行,连放大招,声称握有他的把柄,只要她想,有一个百办法对付他心爱之人。   李仲静静听着,并无反应。明显的试探,一次得手回回紧逼,以后还有好日子过?   “不过话说回来,你的心爱之人未必爱你,今儿还见她和二哥游江归来,两人衣服都不见了。你说,好端端的两个人,怎么出去一趟连衣服都不见啦?”      ☆、第 18 章      她一面说,一面偷偷留意那边动静。结果很令人高兴,他的眼睛霍地睁开了。凭女人的天赋,她自信这把柄抓得对,抓得及时,抓得十分牢靠。   “你要造谣,何苦赔上自己哥哥。”   “我二哥此时没走,你大可去问,至于他敢不敢说就不知道了。”她淡淡地:“其实你还可以去问另一位……”   罢了,败了。   现在只想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他亲口去问,她亲自回答,顺便重归安静。他承诺明日一早去账房,按她说的数目,一文不少。   目的达成,她眉开眼笑地闭上了嘴。   如果谁认为从此无声无息,那就错了:“他们应该没什么的,我二哥虽花心,可另一位看着很正经,他们若想,在我家那会儿就成了,至于衣裳,那或许有什么不为人知因由?衣裳没了不一定有事,或许发生什么意想不到的事……嗯?”   他绝望的弹了起来,恰似垂死病中惊坐起。   “我觉得你这个人,挺好的。你喜欢的人不会差,而且你们挺般配呢。”她甜甜一笑:“你们不会为这个吵嘴吧?那样我罪过可大了,自己吃不到葡萄就踩烂别人葡萄似的。”   算了,不必为难她,一个安静的时代结束了,该学会接受,但眼下,他急于寻求哪怕一丝一毫的安慰。   寒风凛冽,冬日午后比夜晚漫长。屋外呼呼作响,屋内一盘棋杀得难解难分,李仲不请自来,吓了李荇儿一跳。   总有个先来后到,李小姐料他不会留下,坐得很稳。   叔侄对视片刻,李仲问道:“你有事么?”   “没事。”   “再不走就有事了。”他低声:“而且是自找的。”   有没有天理,李荇儿重重撂下棋子,临走哀怨地翻个白眼:“亏我还一个劲儿说你好话……”   余兆请他坐下,顺手将残局拂乱,笑道:“你不是说尽量不要私下见面吗?”   “有事问你。”他面无表情。   “哦,是问今天和少秧同行?我们碰巧遇上,聊了一会儿,便一起回来。”她有条不紊地道:“他是客人,不能有所怠慢。我想你不会误会,就没解释。解释也无不可,其实也就一句,和你说的那句一样。”   他是说过今后但凡遇上合适的,真心祝福绝不阻拦。当时万念俱灰,眼看要和李夫人下山,时间仓促,难得争取一点独处的时间,无奈之下的丧气话而已。当时她静静听完,没有点头,也没说不,像从前一样,抱定主意又不透漏半点,让人发自内心地相信又彻底怀疑。   不知怪自己大方,还是对方太当真,简直不明白何出此言,事后想想十分多余,眼看要娶妻的人有什么立场操心人家的幸福。   心里有鬼,自然以为所指为此,又听她口称少秧,本来拉长的脸蒙上一层黑气:“很好,都记着呢。你不同我游江,却与别人尽兴而归,高下立判,算我多余跑这一趟。”   余兆觉得被冤了,不是自己不愿游江,不是被人打断了吗?明明是他说一定要相信他,无论如何也要相信。方才借着原话表白,鼓起多大的勇气凝聚多大的力量,倒成了多余。   她不想求他相信,一旦被人误会,消不消解只看缘分,不是求来的。   “今天有点儿累,改日见罢,我看你也累了。”   “我是累了,从前至今,从今往后,没有一天不累。”   “二爷不必勉强,既然不舒服,放弃也好抽身也罢,不必为我考虑。我一向是这么说,有聚就有散,只要明明白白告诉彼此,就是最好的顾及。”   他突然笑了一笑,僵硬地点一点头,径自走了。   “原来我竟这么狠心。”她在原地自言自语,又叹了一叹。   咣当一声门洞大开,一个身影骤地冲进来。她只觉被拦腰抱住,后背紧紧的,耳边是熟悉的声音:“不要走!”   “我没走呀,这是我家……走的是你。”   “有聚就有散,有去就有回。”他理直气壮。   “你回罢,这里随时有人来的。”   他抱得更紧了,全然没了平日的不动声色:“你已得罪了我,认打还是认罚?”   “认打怎么说,认罚怎么说。”   “认打嘛,就是再揍季少秧一顿。”他漫不经心:“认罚就是罚你全程做东,请我坐船喝酒听戏,不得偷奸耍滑,不得百般抵赖。”   好冤枉,先被人诬陷缺席,又被人强迫请客,总之没有申辩的余地。   更不好的是这拥抱,差点把浑身的力气抽干,仿佛变成一块刚出炉的点心,冒着热气,一触即崩。她原先不知什么叫酥软,总听季少秧说,男女之间最快活不过是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竟是如此美好之事。   这样也好,至少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了季少秧的友谊,为了不伤及无辜,不顾一切,毅然决然,挺身而出与恶势力作斗争。   为了出游顺利进行,不像上次仓促成行,他们沉住气,决定等到春暖花开之际,挑选一个和暖的日子,把该想的都想到了,李仲这才满意。   他不便久待,却大有恋恋不舍之态。从不婆婆妈妈,今天反常,总觉得能拖一刻是一刻,突然明白余兆所说不要将来只要眼下之意。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明日也还不愁,为季少秧送行至少有一段路走,大有相处的机会。季玉珠怕伤感,只送出大门就回去了。李仲大为兴奋,三人信马由缰,狂奔出好几里。山清水秀,春风拂面,余兆亦心情大好,嘴角微扬,明艳动人,看得季少秧心猿意马,只想从此留在这里。   “又要回到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季少秧望天苦笑:“妹夫……不,我还是更愿叫你李兄。咱们年纪轻轻,可很快就老了。什么百年基业,什么武林世家,都是那帮老头子自欺欺人的玩意儿。可惜我还有个大哥,你也不掌大权,否则……嘿嘿,否则一定亲手造出一个别样世界!”   余兆从未见过这样的季二,原来除了女色,他还有这等心胸志向,不禁笑道:“什么是别样的世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一定比现在好上百倍。”   “是千倍万倍。”李仲道:“这番话他从小说到大,我都信了。”   “二位留步,就送到这儿罢。春草明年绿……”   “最好不要归。”李仲立即接口:“回去的路上多想我对你说的话,好走!”   季二可怜巴巴看余兆一眼,打马而去。   两人调转马头,走在回李园的路上。余兆问:“你说什么把他吓成这样。”   李仲不答。   “八成不是好话,与我有关?”   他侧目道:“披风不错。”   低头看了一眼,她有些心虚。一贯穿得素净,今天突然华丽起来是有些反常,可他一向不留意这些的:“……谢谢。”   “不像你的。”   这么好的料子,当然价格不菲。以为男人大多粗心,所以放心穿出来,谁知人家锦绣丛中长大,很是识货,竟被一眼看穿。嗯嗯啊啊半天,觉得交待不过去,既然被问,总不能说谎,只好老老实实地道:“少秧送的。”   李仲恨不得追上去揍他,前脚让那厮不要打她主意,后脚送了衣裳过去,根本不把他的警告放在眼里,明目张胆到了何种地步,简直不要脸。   “他送这礼是有缘由。”余兆暗想,可是不能告诉别人,答应季二保守秘密,就得保守到底。   等了半晌,也没等到她的缘由,李仲愤愤不平:“我送的东西,只用过一次。他送的就那么合意,迫不及待穿上身么。”   她索性不吱声,免得火上浇油。   “你这样很容易失去我啊。”   这语调格外孩子气,让人想笑不敢笑。   他顿了顿,叹道:“但是我更怕失去你。”   这话也说到自己心坎上,余兆心中震荡,戏谑顿消。因为害怕失去,故不敢想未来,故只留恋现在。   “我觉得……算了,没什么。”   李仲追问:“觉得什么?”   现在也许是最快活的时候了,甚至可能是这辈子经历过的最无忧无虑的时光。有爱人,有年华,有希望。不知将来如何,也不想知道,惟愿□□这匹马走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第 19 章      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也没永远反目的姐妹。   余荟早已原谅大姐,私心里盼望和解。如果大姐能停下脚步,朝她看一眼,什么都不用说,这死结就算迎刃而解。   谁没过错,谁没私心,女大不中留,姐大就中用了?姐妹缘分到嫁人这一层已经淡了一次。无论大姐嘴上怎么硬气,终究是要跟男人的。李仲已经娶亲,这么心高气傲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也够难过。   终究一母所生,她不仁我不能不义,余荟觉得有必要主动一些,路还长呢。   许久没去她那里,差点儿不认识了。从前简单得过分,不像年轻女人住的地方,如今四处多了装饰之物,看得出用心布置。大姐竟有这等心情,真乃匪夷所思,难道做给别人看的?   更匪夷所思的是桌上堆了小山似的衣料,绫罗绸缎,各路货色,有的一眼便知名贵,有的叫不出名字。   田妈和小果围着赞叹。   “姐姐,哪来怎么多好料子?”她拿起一匹在身上比了比:“真好看!”   余兆静静看着她,终究笑了笑道:“喜欢就拿去,我也穿不完。”   又分了田妈和小果许多,还剩不少。   余荟已挑了好几匹,一手摩挲上乘的织工,一手戳了戳小果:“究竟是谁呀,这么大手笔。”   小果避而不答,呵呵一笑:“东西倒在其次,难得这份心意,妈妈说是不是。”   田妈点头,满脸欣慰。   余荟一下子猜着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强笑道:“这么大方的人,不管他是谁,小果倒比正主儿还欢喜,不会喜欢上人家了罢?”   “我哪有那么好福气。”小果幽幽道:“没事该拿镜子照照,就算倒贴上去,人家只怕看不上眼呢。”   作为一个美人,各种评头论足刻薄嫉妒乃家常菜也,关于相貌的指桑骂槐无法伤及余荟分毫,正待反唇相讥,只听余兆问道:“你来还有别的事?”   她立即挽着大姐胳膊,一直拉到门外:“我今天在夫人那儿听账房说,二爷支了一笔银子,数目不小,转手就给了二夫人。”   余兆等听下文,结果没有了。   难为她平时不肯动脑筋,机灵起来连做姐姐的都怕:“以后这种事不要告诉我了,他是李园二少爷,大当家的兄弟,李家的银子自然有他的份,用多用少是他们的事,这样来回通传对你没有好处。”   “姐姐,我是说他给了老婆一大笔钱,却拿零头堵你的嘴,送这些东西算什么?你可别做了呆子,让人玩得团团转。男人是什么我还不清楚,吃干抹净翻脸不认人的还少了?”   “他给她多少钱也是夫妻之间的事。”   余荟彻底懵了:“姐姐好心胸,不过你到底图啥?”   她摇了摇头,不知是不图啥,还是不知自己图啥。   “假如娘还在世,定说你亏大了。她总说最好男人和钱一起抓住,男人长腿抓不住,那钱也该攥在手里。你这样三年五载的,搞不好就是一场空。”   余兆也懵了,原来自己在别人眼中这么可怜,是个彻彻底底如假包换的傻瓜。道不同不相为谋很正常,可当一条路上只有自己,未免慨叹良多了。   回来时小果已经出去,田妈替她把剩下的料子归置起来,见她默不作声地站在窗下,难掩落寞之色,大概猜到余荟来者不善。   “白长了这样一张脸。”   余兆回过头来:“妈妈说谁?”   “就是觉得可惜,那么漂亮的人,咋不做漂亮事。”   “别这么说。她不过恨自己没用罢了,和我母亲一样,一步走错无法回头,她们错不起,只好拣最要紧的东西,在别人眼里成了俗不可耐。”   田妈一字未懂,打了个哈哈:“读书人说话就是不一样,云里雾里。”   余兆只好更落寞了。   老话说立春落雨至清明,自上元起至今终于放晴。天气晴好,万物复苏,传说中的游江大计破土而出,变得近在眼前。   余兆的住处被她下了止步令,没事不让过去,有事也需通传才能过去。李仲老老实实遵守了两个月,眼看春回大地,一点表示没有,忍不住在必经之路上劫她。   且他自认为有个绝佳的借口:“上次送去的料子喜欢吗?怎么没见你做新衣。”   “那是冬衣的料子……”   郭大春那蠢货,办事不利,可惜季二已经走得没影,否则真该虚心讨教一二。李仲微微一笑:“看来送礼这种事不能有样学样,既有心意又有新意,实属不易。”   “楚州冬天湿冷得很,大不了穿上一辈子。”她打趣道:“实在不行还能传世呢。”   他神情闪烁,饱含深意。   失言失言,自悔失言。她把脸别过去,掩饰可能泛起的红晕:“其实我真的没有什么值钱东西回礼,要不然……”   “做寿那次唱的曲子就好,等到游江那天,一定再唱给我听就是了。”   她自然知道不擅于搭讪的人强行搭讪所为何来,听他把游江二字咬得极重,不禁失笑,好在是背着身的:“那也透着不用心,再说礼不是菜,还能点吗?”   “所言极是,那么我要拭目以待了。”   小径花木繁茂,她随手折一根长草在手上摆弄,突然回身,让他伸出手来,将一物郑重其事地置于掌上,神秘兮兮地走了。   李仲定睛一看,是个草编指环,方知被戏耍了,待要追上去算账,哪还有一点儿影子。   今年□□撩人更胜去年,艳阳一路高照,让人恍惚间怀疑到了夏天。一江春水向东流,流得分外欢实。两人终于站在期待已久的江边,相视一笑。   “今天哪怕雷公临世,往家里扔下一颗焦雷,我也不会回头。”   “就算电母随行,劈下一道电光,也不眨眼。”   宁静的家园就这么被后世不肖子孙接连毁了两次,无处说理。   李仲急欲上船,唯恐夜长梦多。不动声色地观察一番,很好,一切尽在掌握,忙向余兆使个眼色。   人没有动,木雕泥塑一般。   一艘船当然没什么好看,船上的人也很平常。江边除了李家的大船,常有外地客船停泊在此,以及沿江运货搭人的小船。正是晨起忙碌的时候,船家与客商呼和之声此起彼伏,几个灰衣男子立在船头,也往这边观望。      ☆、第 20 章      他们个头不高,肤色比本地人深黑,一脸精明强干。这打扮分明是江湖中人,其中一个长刀在背,刀柄上有奇特的纹饰。   江湖中人也没什么奇怪,水陆交汇之地,各色人等齐聚,如果一定说有异常,余兆的眼神明显异常得多。   “九木堂的人来这里做什么?”   “西南番邦也是这等装束,倒不一定是九木堂。”   “天残门最近像有什么动作,他们三水堂的堂主面见大当家,二人密谈许久,据说连你都被要求避嫌。”   “南岸虽在咱们手中,历来双方共用,止戈之后往来越发频繁。”他一面迈步上船,一面说道:“密谈是有,而且常有,不足为奇。”   她立于江岸,没有上船的意思。   船公不知走不走,茫然望着他们。   李仲伸出手来,笑道:“说好今天发生什么都不管,别去理会那些不相干的人,如何?”   “那人你确定不认识?”   “今天就算天王老子来砸场,也要等我从船上下来再说。”   他仍伸着手,却没人去搭。   余兆干脆调转回头,径直朝方才遥望的方向。李仲紧随其后,越来越近,最后绕到前头,直接用身体阻住去路。   “说走就走也不打紧,至少告诉我为什么。”   “冯至。”   “凭什么认定?”   “凭我所掌握的一切线报,买到的一切消息,从未放下的一点执念,可以吗?”   “就算他是,你要干什么,拼个半死还是同归于尽?至少冷静下来想个对策,至少让我知道怎么帮你!”   “帮我?”她看他的眼神有一点陌生,甚至是客气:“二爷身份尊贵,烦请留步,容我办点儿私事。”   “如果我说,你要做的这件事关系重大,一个不小心就触犯大忌,你也照做?”   她安静地仰起脸,点头。   “就算从此天各一方,甚至永诀也在所不惜?”他木然而立,依旧不死心。   像刚才他绕过来一样,她用同样的身法绕了过去。走了很远,突然停步,却没有回头:“你不是这样的人,为什么?”   “林观是我最忠心的手下,最要好的朋友,最痛心的兄弟。”   “我没这么多头衔给他,只知他因我而死,此仇非报不可。”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难掩焦虑之色:“没说你不是冯至的对手,也没说我怕他,这么多年触的霉头还少?我知道你不在乎前程,我也不在乎。不是你想的那样,倘若现在随我上船,我会把知道的都告诉你,绝无隐瞒。”   无论是什么,已经隐瞒了。   她已经冷静下来,不能再冷。   今天这船上不去了,她的意思很明显,有话就说,没话就此别过。他想设法拖延时间却没奏效,唯有坦诚交待一条路走。   去年六月,林观动身回家,中途遭遇九木堂冯至,双方动手,重伤不治。这是事情始末,本身无误,至少头尾都对。   只有中间。   “林家祖辈皆为李园做事,我们早就认识,你知道两个人如果过于亲近,很难守住什么秘密。我知道他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你,也知道有个叫阿鸳的姑娘一直迷恋他。你是他发誓要娶的人,他有多喜欢你,阿鸳就有多喜欢他。说媒,提亲,订婚,对你而言只差一步,对他而言差了两步。”   六月初三启程,林观比原定计划提前两天。倘若不是这多出来的两天,狭路之上根本不会相逢。   李仲仿佛憋了很久,一下子无比通畅。后面的事她大概猜得出了,无非是林观想在成亲之前了结那段孽缘。   既是孽缘,他觉得有必要稍作补充:“我知道的不多,别人更一无所知。那姑娘后来离开李园,再后来你来了。我想林观并没有动心,只想成亲之前和对方说清楚,免得日后……”   不动心就不会特意说清楚,除非本来就不清不楚。你会去洗原本干净的衣服,还是去擦一尘不染的台面?余兆只是凝视。   “就算有些不为人知的交情,也是真心想和你在一起。”李仲嘴上强硬,心里也虚:“我说过你无须自责,这件事上谁都有那么一点责任。”   轰然而至的真相多像一群黄蜂,说来就来,轰然飞走留下一片狼藉。她终于有力气惨笑:“今天真走运,或者说倒霉透了。你打算瞒到什么时候,特别想知道你是不是下定决心瞒一辈子。”   他没否认。自古情义难全,绝无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看起来,是不是特别可笑呀。”   “你可笑的话,我又是什么。”   “可不可笑都一样。”她轻声道:“我自视甚高,向来以为自己至少有些与众不同,但你知道当一个人存了这份心思,除非被什么东西打醒,早醒早了,不失为因祸得福。”   “我不是因为可怜你,才跟你在一起。”   “是与不是都一样。”   总之说什么都错,他不但闭嘴,而且闪在一旁,待她木然走过才远远跟随。   不是一个人胜似一个人,她几乎疾行而归。   开门,关门。脱鞋,睡觉。   必须睡,哪怕黄蜂还在脑海飞舞。一个从来不午睡的人强行午睡,自然睡不着。   那也没关系,天总会黑的。   天黑还不够,夜总是长的。   夜晚乡间星空极美,令人忍不住抬头。余兆匆匆看了几眼,继续走她的路。平坦曲折的小道,延伸至村庄尽头。她在一个小院门前停步,望着柴门出神。   过了很久,东方已现鱼肚白。   “不进去吗?”李仲忽然出现在身后。   “跟踪要有跟踪的样子,实在无聊打个瞌睡也是好的。”努力表现出镇定的样子,其实一路走来心乱如麻,根本没发现他的存在。   “我以为你至少明天才查出来。”他后曲一腿蹬在篱笆上,篱笆本不牢靠,以至于半个身子晃晃悠悠:“这总管当得比林观强,巴结你的人多,所以顺便查到冯至的下落也是手到擒来……可是你为什么不进去?”   眼见为实,该进去的。总要亲眼瞧瞧阿鸳姑娘真身,不见如何甘心。   虽然心中一个声音不断地说,见了也不甘心。   “见到就会永远记住她的样子。”   “见过就死心。”   “已经死了。”   “在你心里,我是不是也死了?”   可以不添新仇,但不等于不去旧恨,余兆十分肯定:“你没活过。”   就是绝交。   李仲也十分肯定,她不是说说而已。      ☆、第 21 章      余兆在许多年后都觉得那天过得实在跌宕,游江不成反遇仇人,报仇不成而与李二反目,差点一睹证人风采,自己改变心意半道折回,认定再没更可笑的了,后来发生的一切更是荒唐。   甚至不知从何说起,至少她觉出异样,是从钟小刀失踪开始,跟着他失踪的还有天残门九木堂的冯至。   好端端一个人在李家地面儿上丢了,天残门自然跟李家大当家要人,大当家自然跟二当家要人。谁都知道那件公案已经了结,林观死了,冯至也没落好,回去几乎脱了一层皮。钟小刀与林观交情非比寻常,事后报复不无可能。   李仲表示对此一无所知,并承诺积极配合搜寻。没过多久钟小刀现身,刚一出现被李家派出去的人马控制,带了回来。   李仲赶在北堂审问之前问他:“不是让你智取么!”   “没亲自动手,听你吩咐找的道上兄弟。”钟小刀苦着脸:“冯至弄个半死,可他身边的人也没让对方好过,那帮人不经打,露了马脚。这也算了,回来的时候遇着朝廷抓什么通缉犯,城门关了,路上也设着卡,害我在城中东躲西藏不得脱身。”   “你也算机灵,怎么阴沟翻船。”   “二爷放心,左右是我无能,进去眼一闭心一横,全是我一个人主意,与旁人毫无干系!”   这事本该王子兴去办,那厮生病才轮到这个经验不足的家伙,李仲不置可否:“事到如今已经没你说话的份,承不承担都一样,愿意送死就去死。”   春光大好艳阳高照,钟小刀怎舍得死,所以很听话地一言不发,跪在堂下,垂首任凭左长老盘问。   冯至身受重伤,没出人命天残门那边算是交待过去。李元本也不甚在意,然而今非昔比,顶着化干戈为玉帛的风头,那边就开始私斗,此风不可长。   左长老道:“进了北堂的门,没有一声不吭的先例,倚仗有人护着,未必就能有恃无恐。”   “老左,你办罢。”都是明摆着的,李元不打算耽搁,临走看一眼李仲:“这是你的人,没什么要说?”   “是我的人,管教无方。长老只管问我,总之这个时候,没人相信不是受我指使。他不过奉命行事,我一力承担,至少图个光明磊落,何乐而不为。”   左长老巴不得他痛痛快快的,一箭双雕求之不得。刚要发话,只见余兆上前一步:“大当家,他是我的人。”   “胡说什么……”李仲的脸一下蹿红,突然结结巴巴的。   “二当家贵人多忘事,把人调到我这儿,连头带尾已十来天,这会子倒又回去了。”余兆不紧不慢地:“若说管教无方,其责在我,若要承担那更没有二当家的份。说来说去,无非像天残门当初惩戒冯至一样,行的是责罚,立的是规矩。李家有李家的规矩,是规矩就不可破,我不但是李家的人,还是一府总管,无可推卸。”   一箭三雕更是何乐而不为,左长老呵呵一笑:“有意思,有意思。上回二位一齐闯出北堂,这次出双入对一齐闯回来,左某这里门户大开,一向欢迎得很。”   李仲脸色终于恢复正常,闹半天自己听岔了,老大不自在地盯她一眼:“总管大人是否记错,此人何时调至麾下?”   “名册为证。”   一名随从出去又进来,将内部名册呈上,任何人员归属调动一览无余。   钟小刀失踪的几天可以造出几百份这样的册子,余兆做下的手脚显而易见,无论报仇还是包庇,李元都没兴趣拆穿。   怕的就是同甘共苦把人拉得更近,为个无关紧要的私仇牵扯到头面人物没什么光彩,何况还是两个:“最近你清理严帮的烂摊子,做得非常干净,功过相抵,不必领责。”   余兆微微欠身:“谢大当家。钟小刀曾是二当家旧部,又经他亲口证实,依属下之见,冯至遇袭一事与他难脱干系。”   怎么还咬起来了,内讧啊?左长老一时有些迷糊。   余兆又道:“左长老说的甚是,前阵子多有叨扰,几进几出,看着很不像话,外边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有意为难。大当家,属下有个不情之请,自认为当讲。”   李元有点发愣:“哦?”   “就在北堂之中,刑堂之内,由我亲自动手,将功折过以儆效尤。”   钟小刀差点儿跳起来,世上竟有如此自扫门前雪,还不忘把一簸箕雪堆到别家窗下的人。二爷说是为了兄弟报仇,傻子都知道并不全是,她倒好,自己从泥里爬出来,顺便踩一下别人的头。要不是二爷一记眼神飞来,真想上去讲讲道理。   李元点了点头,笑问:“老左,你觉得呢。”   “总管身先士卒断不徇私。”左长老笑意尽褪:“既如此,却之不恭。”   刑堂之所以恐怖,很大程度上因一屋子若有若无的血腥味,黑暗和阴冷倒在其次。李仲巡视一圈,发现是个极好的地方,它坚固而封闭,关上厚重的铁门,外面一丝声响漏不进来,里头一点动静传出不去。   许久没有一个安全安静的地方肆无忌惮地说话,自从心里有了不该有的人,谨言慎行成为本能,突然没了第三个人,话到嘴边,只觉一片虚空,突然都成废话。难道表达感激之情?谢你主动揽事,亲手执刑让我免于受辱,即便同样鲜血淋淋。   百无聊赖地面墙站定,笑道:“别惜力啊。”   那是自然,里外里的都伸长脖子等着看呢。她走过去,挑了一根牛皮绕骨带倒勾的短鞭,拿在手里顺手就是一下。   李仲脸色骤变,后背没来得及绷紧,一鞭下去几乎等于从中间劈开。   血如泉涌,殷湿单衣,半天才传出粗重的呼吸。   “信得过我?”   “真话还是假话……真话到死都信,假话死了还信。”   “那就跪下。”   他回过头,讶然。      ☆、第 22 章      “跪下,护住心脉,除此之外都是多余。”这八尺之躯,臣妾实在够不到呀。   刹那之间恍然有所悟,他连忙照做:“是我矫情了,杵在这里也不顶用,倒让你臂膀酸痛。”   她报以笑靥,然后是疾风暴雨般的抽打。   直到汗湿重衫,终于停下:“李二少爷,我的活干完了。你是虚弱地在此小憩,还是趁着新鲜热乎劲儿出去浪一浪?”   豆大汗珠不断滚落,在地上汇聚一滩,他缓了好一会儿,轻声赞叹:“手艺不错。”   比起实打,这样精准地控制力道看似血肉模糊又不伤筋骨太难了,她也是大姑娘坐轿头一遭,仿佛比练了三天三夜的剑还累。   刑堂安静得不像话。   “你该叫出声的,哪怕吼几嗓子。”   “已经真戏假做,欲盖弥彰就不必了。”   她看着浸湿了血的皮鞭,提在手上明显沉重很多,难怪越来越挥不动:“我只知道假戏真做。”   “戏永远是戏。”他的脸色开始转白:“疼亦是真疼。”   “虚弱也是真虚弱?”   话音刚落,一个身影倾倒而至。不假思索地接住,从未如此之近,如此明目张胆地观瞧,棱角分明的脸自是颇有看头,再靠近些,发现还有些许眉清目秀。再看下去李二少爷就要带着这张颇有看头的脸见阎王了,按他们心照不宣的目标,至少装出险些见阎王的样子。   人已经泡在血里,回去的路上自是轰动,没看到的在口口相传中也宛如亲眼所见。戏做足了,天也黑了,钟小刀安置好遍体鳞伤的二爷,清理上药已毕,才想起没关门。   “开着。”李仲趴在床上,突然睁开眼睛。   三月间夜里挺凉的,这伤最好不要吹风,钟小刀站着犹豫。   “待会有人来。”李仲问道:“告诉王子兴了吗?”   “已经照您吩咐,紧紧盯住二奶奶,这会儿应该已经稳住,绝不过来添乱。”   李仲开始闭目养神。   “二奶奶平日虽然咋咋呼呼吵吵闹闹,不至于这么巧跟总管撞见,再说总管她……不一定来吧。”   “她来不来我不知道,但咋呼吵闹的那位,不但此时绝不想见,以后也最好不见,可惜不可能。”   钟小刀长叹一声:“二爷你这是何苦呢。”   戏精上身,李仲横他一眼:“连你也认为我对付冯至只是为了讨好女人?”   “自然不是,否则我们一帮弟兄也不会誓死跟随了。”钟小刀压低声音,尽量含蓄地道:“不管为了啥,总得图点啥,可她连手都没让碰……这不是女子,是仙子啊。七仙女还知道和董永私定终身,那董永也不能一直傻,二爷你说对吧。”   小小年纪一和姑娘说话就脸红,却为别人的不可描述操碎了心,李仲点一点头,表示自己深受启发:“去歇着罢。”   风摇影动,岂能安睡。等待的人来了。   没有什么比初春的夜晚更动人,如果有,一定是心仪的女子在初春的夜晚踏月而来。   “怎么不关门。”她在床边站定,目光落到他的露出的后颈上,轻轻滑了过去:“其实多此一来,堂堂李二爷岂会为这点小伤皱一皱眉。”   这不是小伤,他也没掩饰紧锁的眉头,因为努力回头而不小心拉扯到的伤口,痛得把玩笑话咽了下去。   “你救过我,我也救你,咱们扯平。”   “……你来就为说这个?”   她直截了当:“走得仓促,特来重申。”   “小算盘打得精。”   床边空出一块地方,说话间坐了上去,说话间脱去鞋子,她面朝里侧躺下来,正对着一双惊愕的眼睛。   倘若擅长绘画,一定挥毫将这副见鬼的模样原样描摹下来,精心裱糊,挂在墙上时刻赏玩。她浮想联翩地笑了。   “这是作甚。”   “累了,休息一会。”她恢复平静:“平时或许很危险,只有现在,我知道你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我早该把你怎么样的。”一股发香钻入鼻中,花草清香使人心旷神怡,他强笑道:“但是现在……当真不能把你怎么样了。”   美梦成真是世间最欢喜的事情之一,他不是没做过这样的梦,更不是伸手的力气也无。说过要堂堂正正在一起,没有苟且,不是偷情,是要大声喧哗的喜悦,肆意挥洒的满足,脚踏实地的称心如意,而且看得出来,今天她真的只想近在咫尺地闲话家常。   自控虽然不是问题,还是不要多多益善,毕竟血肉之躯。   “这么晚了,不怕人撞见,不怕我误会,真的只为划清界限?”他半眯起眼睛,低声道:“都看见了?”   “看见一个半死不活的家伙,明明痛得满脸是汗,还自诩英雄气概。”她眼神闪烁,立即起身:“我该走了。”   一只手将她按回床上,当然是半死不活的家伙。这样的拉扯与碰瓷无异,她几乎不能反抗,又不甘心束手就擒。   花容失色作法自毙的样子太好笑了。   李仲笑得顾不得疼:“你在害怕。”   “半个李园在动,我当然怕。一想此事似乎事不关己,可连总管都不惊动的异动似乎不该高高挂起。想来想去,此时最清闲的就是你了。”   “我可以告诉你,而且现在告诉你算一桩人情,将来得还。”   余兆冷冷扫视仍然被压着的手腕,不是权衡而是感慨。难怪俗话说,虱子多了不痒,欠下的债务太多,绝对也不愁。   摆出洗耳恭听的样子,他的手才收了回去。   “老左完了,北堂今夜易主,不让你参与是怕今后不好接手。不管怎么说,效力数十载功劳苦劳俱全的长老不该得此下场,虽然自找的。”   “你要动北堂……”她先是怔住了,转念一想,问道:“大当家要动北堂?”   “迟早的事,不是今晚也是随便什么时候。箭在弦上,只要有合适的机会,比如今天,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我身上,谁会想到下午还威名赫赫的北堂现在已在我们手上。”   想了无数可能,没想到是最没可能的可能。她茫然望着不断被风撩起的帐子,不知其始不知所终,哭哭笑笑,起起伏伏,人的命数不由自主。   “别这么伤感,忘了差点死在里面?”李仲恨得牙痒痒,要不是那次陷害,哪会生出后来许多事端。   的确不是抒情的时候,她都不知如何接手,甚至不知为何中选。   少不得冒着自作多情的风险:“我在你这儿,是不是又多一笔债务?”   “不是债务,是礼物。”他淡然道:“前堂主又老又精,李园之中大把老字辈,比老左精明大有人在,可我们除掉他,不是为了找个更厉害的。你年轻,资历浅,没后台。年轻在哪都是优势,资历不深才会听话,大当家就是你的后台,哪里还能找到这么契合的特质,你是最佳人选。”   她默然片刻:“如果我不要呢?”   “已经上了船就别想下地,除非跳进水里。”   “说着玩的。”她笑得有点心虚。   “有样学样会吧。”   “什么?”   “照葫芦画瓢。”他轻叹一声,耐心教导:“找个年轻资历浅没后台的人做你的副手,最好外头找的,不沾情不带故,完全一张生面孔,只要听命于你,死心塌地为你做事。”   她若有所思。   “你始终没长三头六臂,做个总管不是难事,假以时日执掌北堂,凭你心气定不想比老左逊色。你只会累死,或者一场空。做事和做人两码事,无论做人做事,归根结底就是用人。”   “你歇着罢。”她踏实地笑了笑:“我记着了。”      ☆、第 23 章      欧阳长椿做道姑的时候最爱两件事:破戒,思凡。   思凡远比破戒容易,伏佑观这种地方,除了观主大概人人如此,甚至也许观主也是如此。本来嘛,清净无为不恋凡尘早就飞升,不清不净无此需求,半清不净才关闭山门埋头苦修。出家人是夹在生死轮回之间的滑稽人,长椿用十多年光阴看个清楚,只想重入混沌俗世,做个不清不净的自由人。   别人先思凡再破戒,她则完全相反,自幼只凭一己之念,未静已动,未语先笑。   山里湿气重,江畔更甚。六月间的大雨几乎把人泡发,脑袋比平时大了一圈并不是好事,尤其对面还坐了一个熟悉而陌生的男人。   据说他是二当家,这里不是伏佑观,所以即使一头雾水,仍然将李哥哥三字咽了回去。   二当家问,知道把你找来做什么?   长椿老实地摇头又点头。   李仲很满意,先承认无知再说以属下愚见,比那些自以为是的蠢材强多了。余兆挑中一个好副手,他都有点想抢过来。   “聪明人最爱犯的毛病就是自作聪明。你撞大运,伸手即来的一副好牌,别打烂了。怎么打理事务自有人教,教你的人将来是良师益友,若要安安稳稳享受荣华富贵,这辈子无需认得别人。”他停顿一下,缓缓道:“当然,除了她还有我。她看中你的身手,我看中你的机灵,用你的身手和机灵暗中保护她,如有异动随时报告,听明白了?”   从此就是二当家的人,从道观出来就很明白,被谁带离苦海,谁就是恩人。   据他说北堂堂主年纪不大,而现在的北堂已经和蔼可亲,不必太过紧张,平平常常就好,还说现任堂主也认识。除了余姐姐,委实不记得还认识李家什么人,这么神神秘秘搞得越发紧张了。   “我真蠢呀,他们在观里那么默契,怎么猜不到要保护的人就是余姐姐?”数月不见,余兆变化不大,气色倒比在观里时红润,和蔼可亲中依然透着一股疏离,这么坚定而泰然自若的女人看起来并不需要任何保护,所以她只敢在心里嘀咕,人一旦用心就显得蠢,男女都一样。   已入凡尘,自然要做俗事。没被北堂事务难倒,倒为李园一堆男人焦头烂额,因为实在太多了。好比开在穷乡僻壤的杂货铺,一夜之间所有不值钱的破烂换成价值不菲的宝贝,可把老板乐坏。   闲暇之余,老板当然对这些宝物时常擦拭,勤加保养。   余兆不是没听过风言风语,不是懒得管,只因一向认为人若搞不定自己的麻烦,活不出自己想要的样子,只能说明无能,试图扭转别人的活法,就是无能加无耻。   有时闹得过分,长椿也挺愧歉:“堂主,我太不知收敛……”   “首先你没耽误正事,一切手中井井有条。”余兆微笑:“其次你明明很收敛,只与未婚男子交往。如果过意不去,不妨说说怎么交往,事无巨细,让我评定评定?”   “自己评定就好。”她连忙摆手,诚恳地道:“但是这次不同,我可能遇到了真爱。”   余兆说恭喜。   然而几天之后,身边男人已换。   她是这样解释的:“起初觉得他很不一样,和我从前认识的男人都不一样……不过我可能搞错了。”   余兆也说恭喜,错过一个错误,有时比错过正确更幸福。   若干天后,长椿兴冲冲地对她说:“我可能遇到了真爱……这次绝对不一样,他是我想要认真对待的人。”   余兆已经不置一词,暗测她下次宣布搞错是什么时候。   这姑娘也算把恣意妄为挥洒到极处,忽然想起季少秧,可他只顾两厢情愿的欢愉,并不奔着心心相印,同是风流,男人和女人一比,总显得不走心。   “一直看你甩人,到现在为止,就没有被人伤过么?”   长椿认真想了想:“有啊,我还难过了好久好久,吃不下睡不着,难受了整整三天呢!”   “真的很久……”   “男人的话从来不信,但阴沟里翻船也是有的。”长椿小心翼翼地窥察她的神色,停顿一下,笑道:“不过被长得好看的男人骗,还是可以容忍的是吧?”   有什么区别,余兆蛮好笑地瞧着她,觉得她有些欲言又止。再盯一会儿,对方明显在躲闪。   “虽然现在知道的人不多但是很快人尽皆知,我又恰好知道所以与其让别人告诉你,不如我告诉你呀。余姐姐,我一直在心里叫你余姐姐,在心里我当你是很好的朋友,是朋友就要讲义气,不可能故意把你蒙在鼓里……都是女人你的心情我懂的!”   余兆怔怔地,都不敢问了。   “二爷要当爹了。”长椿艰难地道。   “哪个二爷。”   “二当家,二爷呐。”   余兆撑不住笑,让她别闹。   然后长椿就不说了,不争辩,不解释。谁也不会开这种玩笑,谁都相信总管和二当家绝对有一腿,谁也不会吃饱撑的讨打找骂。   “我不信。”余兆深吸一口气:“欧阳,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不管什么忙,我一定帮。”   “查清楚。”她闭上眼睛,双眉紧皱:“确定板上钉钉,绝非谣言,再告诉我好吗?”   帮这样一个忙自然义无反顾,本来也要去见李仲汇报近况。   二爷刚从外头回来,看起来很冷静,没有一点该有的担忧。长椿也是佩服,暗自赞叹这才是做大事的人。   “究竟怎么说呢?好像很镇定,一看就是装的。”   “什么装的,装什么。”   “这种事情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我想我还是实话实说,告诉她二奶奶有孕已成事实,剩下的就交给您了。”   李仲转过头,踩到屎的表情:“胡说八道,哪里听来的笑话!”      ☆、第 24 章      长椿后退几步,无比冤枉:“空穴来风也好,胡编乱造也罢,您回一趟家就什么都明白了。”   家中哪还有下脚的地方,偌大的屋子站的坐的挤满了人,都是前来贺喜的。李夫人喜极而泣,坐在床边偷偷拭泪,一面命人去煎安胎药。   一众妇人瞧见二爷,有回避的,也有平时走得近的满面堆欢,连连道喜。   帐子放下一半,季玉珠脸孔半遮,露出的半边木然中透着慌乱,发现他进来倒是一喜,伸手撩开床帐,竟顾不上穿鞋,光脚踩地几步上前:“我有话同你说……”   此举又惹得妇人们一阵偷笑。   李仲刚要开口,胳膊被紧紧抓住,抓他的手不住颤抖。手的主人仰起脸来,一双哀求的眸子闪着破碎的光,欲言又止,楚楚可怜。   让他们小夫妻说私房话罢,李夫人说着一起走了,留下携手对望的小夫妻。   “我……要当爹了?”   季玉珠拼命摇头:“我错了,我没有办法,我没想到变成这样!”   李仲就不住点头:“好得很,真是个玩笑,老天爷开的,大得没边的玩笑……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   她立即止住哭泣,抽噎着用手背抹去眼泪,惶惶不语。   天地良心,总不能全靠猜。李仲望天长叹,自觉被一坨狗屎砸中面庞,擦不擦都臭了大街。头顶变绿在任何时候对于任何男人都很值得一怒,眼下却是犯愁。   “好歹夫妻一场,难道眼睁睁看我死么。”季玉珠无可奈何,捂着胸口,不是不凄惨:“我知道人活仅凭一口气,肚子里这东西他也要一口气,请你看在夫妻一场的面上,好歹认下这东西,就算我借的成不成?将来如有机会报答,我还你十口,一百口也可以呀!”   她虽彪悍蛮横,却不是糊涂人,到底谁敢在眼皮底下做出这等丑事,活腻歪了不成,且季大小姐如此心高气傲,断不会随便与人相好。   这谜团不解不行。   “你我二人拜过天地,即使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在意你,毕竟占着名分,对外互道一声夫妻。拜堂就是拜堂,没的抵赖,你这辈子困在李家,在我李仲的身边,没的推卸。就算心里不是夫妇,拜下这堂就当认亲。我说一个不字,等于害了两条人命,谁会存心害死自己的亲人。”   仿佛从噩梦中惊醒,不愿回忆也不能合眼。她原是绝望了的,做好所能想到的最坏打算,乍见柳暗花明,哆哆嗦嗦不敢细看。   “情已经给了别人,义只好给你,不担心有什么阴谋就安心养着。”他话锋一转,冷然道:“但必须做件一事。”   “我不说,永远不说……”她咬住嘴唇,直到发白。   简直不可理喻,分不清好歹掂不出轻重,这个时候还要保护谁?那人但凡有点血性也该露头,躲在女人身后算个什么?   “你可以不说,我也可以收回刚才那番话。人总是自己想活才有气在,不出声不出气,天王老子也难搭救。”嘴上不管不顾,身体很诚实,压低声音恨恨地盯着她:“至少让我心里有数,将来被怀疑的时候还能帮你们遮掩!”   她猛地睁开眼睛,愣愣地:“你不说,我不说,还会有谁知道,怎么会被怀疑。”   “只要心里有人,妈的怎么都是掩耳盗铃,自以为瞒住所有人,结果除了自己瞎,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不会的!”   他很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你们不是说我偷情吗?我很有经验啊,妈的李园之中数我最有经验,都说我已经左拥右抱坐享齐人之福了。   事到如今还这么天真,自以为瞒住所有人……陡然一个激灵,呆立当场。   人总在事不关己时最聪明,当局全乱套,忘记自己明白的道理别人也懂。大哥难道不会怀疑这个孩子来得太不寻常,这位季大小姐身边围着的丫鬟婆子,难道嗅不出异味。一对夫妻是否恩爱,外人往往比自己看得透彻。   只是怀疑,怀疑就够了。真相薄如蝉翼,经不起触碰。   “自求多福吧,我可能也保不了你多久。”   “那怎么办,他会死的。”   “他是谁,你的野男人?”   季玉珠仰起脸,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你欠我的,不是你要娶我,我根本不会来这鬼地方,我这一辈子其实毁在你手上,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你总不能否认。现在好了,真要毁了。”   “季家人个个人聪明绝顶,怎么到了这一辈,出了你这么个大愚若智的角色。”他心烦意乱,连口舌也懒费:“你要这么想,就这么想好了,就算我告诉你,这门婚事无论我们同不同意,结果都是一样,咱们两家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你始终觉得我亏欠,那就算亏欠好了,至少这样想了,能让你舒服些。”   “说到底就是一句,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咯?”她冷笑不已:“与其身败名裂,不如眼下一了百了,大家痛快。”   逼到这步田地已是无处可退,仍然咬定名字不松口。他也是服气,索性不问了。   说不帮难道真的不帮?不是亏欠的亏欠,所以不帮也得帮。这个孩子来得荒唐,命运难道就不荒唐?   装作欢欢喜喜,装作恩爱甜蜜,能骗几时是几时。这本没什么困难,然而势必会伤透一个人的心。她会毫无防备,绝望不已。   “季少穆这些年过得如何。”   “这个时候为什么要说他……”   “如果不想你的孩子以后活得像他,就收起你的害怕,恢复原样,连自己也骗过,才能骗过整个李园的人。”   她颤声道:“我知道,我知道……可是这个时候为什么要说他。”   季少穆自幼因出身饱受诟病,至今疲于应付各种反对声音,甚至许多年前,险些被清理出门户。   没有一个地方容得下血统成疑的继承人,也没人怀疑李大当家的手段,一旦让他有所察觉,这孩子必死无疑。      ☆、第 25 章      “你想好了,万一真相大白,不是胎死腹中就是幼年夭折,不是我不挑好话说,这些障眼法最多混过一时。”   她若有所思:“除了这里和娘家,我不是没有地方去,只要挨过眼前,大不了一走了之,再不济还有个死。”   “你是觉得我没见过死人,还是不敢看见死人。”   “好了好了,不说死字,以后都不说了。”   那就这样吧。   他转过身去,觉得轻飘飘又沉甸甸,这个多雨的六月天,好像注定是个多事之夏。   王子兴扣门而入,看着伏在案边哭泣的季玉珠。   “走罢,我没工夫等女人哭完。”   王子兴在案边站定。   “走啊。”李仲走了几步回头。   王子兴凝视她的侧脸,伸手抚摸她的秀发。玉珠停止抽泣,抬首凝望,凄楚无助。   犹如被施定身咒,李仲彻底不动了。他们开玩笑还是老天爷开玩笑,可是一点也不好笑,只觉拳头痒痒。   王子兴的脸几乎撞在了拳头上,季玉珠惊叫一声赶紧闭嘴,不敢把下人招来。眼看王子兴毫无还手之力,在李仲手上像只败鸡高高拎起,情急之下想起自己也是练武之人,伸手抽出李仲腰侧的配剑。   “放开他!”   剑尖冰凉,直指后心,李仲因她的愚蠢笑了一下,侧过脸道:“你确定在救人,不是害人?”   王子兴太了解他的身手,刚才只是一时大意,现在一招之内撂下两个跟玩一样。李仲不打女人,并不意味着对男人手下留情,他不想挨完揍再挨削:“二爷,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你说的对,这时候缩头就是王八蛋,所以我来了。”   “客气了,乌龟王八是我啊。”   “千刀万剐不能赎罪,求您留我一命,安置好他们母子,然后听凭处置。”   “更客气了,不过眼下我恭喜你喜得贵子,还是你恭喜我就要当爹啊。”   王子兴松开玉珠的手,跪下。   猜了许许多多的人,就是没猜对,这些年好像许许多多的人与事都不对,李仲摇了摇头道:“……你是自幼跟的我,二十年形影不离,比林观还久。”   “是。”   “你们几个之中,林观仁义,小刀耿直,大春忠厚,你最聪明会讨便宜,所以比他们混得开,上上下下没有不喜欢你的,包括我。”   “多谢二爷关照。”   “林观死的时候我在想,这帮兄弟不易,跟着我李某人鞍前马后这般效力,今后只要有我一个,就有你们。开始不止这几个,渐渐只剩你们,五个手指头数了还多,所以我想只要活一天,便护你们一天,只要有可能一定会这么做的。”他苦笑道:“不能丢了任何一个,不能再丢了。”   王子兴长叹一口气,引颈就戮。   剑已撤回,看他二人的样子似乎不该撤,季玉珠一时有些拿不准:“喂,他到底有什么对不起你的,我又有什么对不起你的呀?难道你就没做过对不起我的事吗?余兆怎么回事,你们男已婚女已嫁,还是结义兄妹,纠缠不清暧昧不明是怎么一回事?”   此言一出,两个男人齐回首,一个瞠目,一个结舌。   她冷哼道:“都不是规规矩矩的东西,装什么善男信女。”   王子兴自认理亏,明白就算这件事上李仲不追究,也有负于他一直以来的信任与重用,不是三言两语能够摆平。其实脖子一抹也算解脱,可事到如今,有了爱人,有了牵挂,有了即将到来的新意,世间有着许多美好,而孩子是完全属于自己的美好。   “请二爷指条明路……不是为我。”   自己还在打转,倒要给别人指路,当我是明灯啊,李仲没好气的:“你这一下,毁了多少人,只怕季家也是一场大震。”   “我不是玩玩,她也不是。”   季玉珠低下头盯着鞋尖,仿佛知道将来要走的路。   此时的她楚楚动人,比往常多了几分柔情。看来女人总是多娇,只是幸睹娇容的不一定是你。   小果揣着匣子走在僻静的小路上,总算知道什么叫作衣锦夜行,耳边除了喘息声,就是怀中珍珠轻轻一动哗啦作响。这么鬼鬼祟祟还是第一次,眼下虽然提心吊胆,想想接下来要去见谁,传什么话做什么事,也就不那么紧张了。   因为相比之下,实在可怕得多。   雨过天未晴,像酝酿下一场。李仲的书房从外头看漆黑一片,此时他自然是在自己夫人身边深情陪伴,否则怎么对得起这些天周身散发的喜气和满溢的幸福,这么毋庸置疑的事儿,心里悬着的石头早该放下。   接下来的任务就很轻松了,只需轻轻推开书房的门,将匣子轻轻放在书案上,然后轻轻掩上门。   一切如常,她不禁窃喜,神不知鬼不觉地退了出去。   “谁让你来的?”   小果毛发倒竖,直接叫了出来:“有人!”   “怎么就认为不是鬼呢。”   定睛一看,完全融入黑暗的身影非人非鬼,很让人扫兴:“大半夜的,二爷为什么不点灯。”   “大半夜的,进来为什么不敲门。”   她这才想起自己才是不速之客,嘿嘿一笑:“我就是个跑腿送信的,二爷看在送过那么多次的份上,可不要冲我来啊。”   练武之人目力极好,他早已看清案上之物,心存侥幸,仍是打开看了一眼,复又合上。   光洁的珍珠在暗夜中闪着莹润的光。   “这是什么。”拿起一颗仔细瞧着,斑驳的污点甚是可疑。   “余姐姐要取簪上的珠子,我说不差那一颗,她中邪似的偏不听,太急太用力,把手伤了。”小果呵呵一笑:“她这两天恍恍惚惚的,也不止这一件。我得走了,大概以后不来打扰啦。”   捏着带着心上人鲜血的定情之物,李仲半晌无言。   挨到门口,总算松一口气,小果急欲拔腿就跑。他忽而道:“我知道她要回庆州打理自家兄弟的婚事,请你务必转达,下月初十,东临渡口有要事相商。”      ☆、第 26 章      东临渡口,曙光乍现,滔滔江水无情流淌。   李仲立马远望,除了眨眼纹丝不动。王子兴信马由缰绕了几圈,停在他身后:“卯时了,会来吗?”   “是我们早到了。”   “她若想来,一定提前从庆州动身,算好日子赴约。”王子兴像在宽慰:“所以不会等太久。”   “会来吗?”李仲眼里发虚。   王子兴愣了一下,无言以对。   “话说,你们到底怎么搭上的,我这儿还没审呢。”他漫不经心地:“反正闲着,说说。”   “就是您和总管谈情说爱忙得很,让我盯紧她以免坏了好事。盯也得有个由头,一来二去就熟了,本来也熟,小时候一块儿玩的泥巴。长大的她比小时候坏多了,可算把我整惨,风里来雨里去的,我一病她倒过意不去,你说怪不怪,被她照顾一下,我也……说不上来,起初是没办法,后来看不见的时候特别难受。她的坏都是假的,我又碰巧看见真的,很不坏,很好,很该怜惜,就是觉得遇着很该怜惜的女人。”   轮到李仲无言以对。   季玉珠吃过早饭,顺便给他们买来干粮,王子兴迎上去:“以后不要亲自动手,把你想做的一切交给我。”   “吃饭难道也不亲自动嘴?”   两人相视而笑,浓情蜜意。   李仲视若无睹,却比任何时候都盼望余兆出现。一个时辰,两个时辰,光阴流逝一如滚滚长江东逝水。   直到季玉珠劝他别等了:“这个结打得太紧,只怕一时解不开。”   他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算了,走吧。   船只靠岸,玉珠已女扮男装,王子兴从上到下换了一身行头,李仲压低斗笠,回望熟悉的江岸。   晴空万里,水面泛起金波,船向江心驶去。   王子兴夫妇坐在船头,李仲无心看景,百无聊赖窝在舱中。这条船已经被包下,没有闲杂人等显得空空荡荡,船家为客人预备了茶水和茶点。   他的目光落在一碟杏仁糕上,然后移开,又盯回来。太熟悉了,吃了田妈二十多年的点心,闭着眼睛都能闻到。   “打算闷闷不乐到什么时候,李二少爷。”余兆戴着和他一样的斗笠,一身青布素袍。   李仲抬头望着她,从未有过的轻松,从未有过的庆幸,满心失而复得的喜悦,一切烦恼抛到九霄云外。想起这些天所受的折磨,似乎没有那么不堪回首。   她摘下斗笠,盘腿而坐:“二爷这是游江?”   他赌气道:“私奔。”   “和正室夫人私奔?”   “已是别人的夫人。”他朝船头望了一眼,笑道:“许久不见,倒会盯梢了。”   她说自己准时赶到,只信一双眼睛看到的,不信一对耳朵听到的,所以藏在船上,一路看尽王子兴夫妇的如胶似漆。   李仲特别想知道她是一直怀疑,还是中途怀疑,亦或死马当作活马医,不过这个时候最好别问,只要坐上这条船,就是最好的回答。   “想过很多次游江的情景,没想到是这样。”   “不好吗?”   “迟来的大概总是最好。”他怅然道:“该来的也许总是会来。”   “大概也许?”   他起身邀请她去船尾吹风,顺便掌心向上,向她伸出了手:“人们总靠不计其数的大概也许撑着。”   这个人是想要亲近的,这只手是想要握住的。   和自己的手一样干而温,一时感觉不出,仿佛没握,可又真真切切,犹如江风白浪大而无形。   “不管迟来还是该来,现在我很欢喜。”她绽开一个平静的笑颜,不管下船会遇到什么,现在的欢喜才是大而无形。   考虑太多将来,却想过没现在,无论你要一个怎样光明灿烂的未来,至少该给自己一个不算灰暗苍白的现在。   有了他就有现在,余兆松开被紧握的左手,用右手勾住脖子,吻了她的现在。   手还空悬一边,脖子骤然一紧,李仲暗道不妙,然而大势已去,憧憬已久的温存转瞬即逝,短暂到无处喊冤。僵了半晌,脑海中只回荡一句:来而不往非礼也。   “再往前就是天残门的地盘,我想把他们顺利送过险地。”心里说着要,身体却诚实不起来。   余兆背过身靠坐船沿:“后头的路只能自己走了,你能做到这一步,已是情义俱在,说实话我若不是亲眼所见,简直要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   “没你说的那么好,我不过是……”   “想想回去要面对什么,你就不会认为举手之劳何足挂齿了。”   说到回去,所有神彩瞬间淡褪,不是玩不尽兴的黯然,而是无边的失意与无尽的落寞。他靠坐下来,解下腰上的玉牌。   白玉莹润,雕工精美,托在手中尚有余温。   “料子很好,我看大当家也有一块。”举起对着阳光瞧上一眼,她赞不绝口。   “它能让任何人在李家地盘上通行无阻,随时调动所有人力物力,令出即行,令行禁止。”   她突然觉得手上沉甸甸的,连忙奉还。   “是个好东西。”他感叹道:“老左穷尽一生,结果死在上面。”   “他的野心未免太大。”   “你知道野心是什么?保命用的。不做狼就得吃草,草也不够,有上顿没下顿。吃草就没事了?身前身后还有狼呐。你或许会说,跑不就得了,只要跑得够快,跑出这片林子。”   林子之外还是林子,或者不是,她若有所思:“我只是觉得……他若早些舍去权财,或免一死。”   “我在李家二十多年,没见过所谓的金盆洗手,身处江湖二十余栽,没见过真正的功成身退。老左这么惜命的人,他清楚得很,无论如何到头来都是个死,舍与不舍,不过是死法不同。”他笑了笑:“我也清楚得很,一个人生来拥有的东西,你们叫它天生好命,可一个人也会被他的好命吞了,连骨带肉。”   如果小果在这儿,定说吞我吞我。若是长椿,会说换我换我。即便自己,也想翘腿如八十岁老奶奶,摇头晃脑长叹一声身在福中不知福。   倘若这些不知愁滋味的少爷肯伸长脖子四处看一看,静下心来随便想一想,世上大抵就没有无病□□这回事了。      ☆、第 27 章      “二爷的身不由己与我们相比,总带些不寻常。”她忍不住调侃。   “你的意思我明白,远的不说。”他转过身来,想说当日伏佑观中我不答应大哥的条件,你觉得你能坐在这里?话未出口便觉有些刻意,勉强咽下:“近的说你,现在想要全身而退,是否还有可能。”   别说现在,刚做总管那会儿也难。江湖不是一片水,是水上的一条船,不想淹死就得上船,上去又怎能轻易下来。岸在哪里不知道,船将驶往何处也不知道。他是划船的人,船就是他家的,可他也在船上。   不过总算找到季少秧那一腔怨气的出处:“你和大当家截然不同,虽然不懂你想做的事,可我知道你绝不是第二个他。”   “这么夸来夸去真的好吗?不过谢谢,这是我这几年听过最如假包换的奉承。”他长舒一口气,凝望远处薄雾冥冥:“你总管内务,里里外外的账目,林林总总也见过一些。不必瞒你,这些年入不敷出,全靠见不得光的营生支撑。要撑到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撑不住,撑不住怎么办,大哥总说不能让李园毁在他手里,如果侥幸没毁,完完整整的交给我,然后眼睁睁看着它垮掉吗?”   他今天甚是奇怪,忧心忡忡的样子是她从未见过的,或许平日里独自承受的东西太多,杯里的水越满越经不起一点碰触。   大当家百年之后将李园交给二当家是心照不宣的秘密。李荇儿早晚嫁人,李夫人曾公开表示无意让爱女涉足江湖。倘若一切按照既定的道路行进,路的尽头有什么似乎清晰可见。   二当家说他不想清晰可见,因为那不过是一片废墟。   “我不会宽人的心。一个二十出头的人,说实话见识有限,若是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实在乏味。”她随即自嘲地笑了。   “我也二十出头。”他突然兴致大减,闭上眼睛像是打盹。   一不小心含沙射影了,她自悔失言,想道歉拉不下脸来,嬉皮笑脸人家看不见,再说除了不会宽慰别人,也不擅长嬉皮笑脸,唯有讪讪走开。   季玉珠向她颔首:“后面晒不到太阳,怪阴冷的。”   她立刻觉得这位大小姐不像传说中那么蛮横:“看你们站在一块儿,真是般配。”   王子兴笑了笑,冲李仲努嘴:“我们二爷使小性儿呢?”   船本不大,这边大概略有耳闻,余兆索性耸肩,表示游江不易,且游且珍惜。   “我多一句嘴,您终究不懂男人,当一个男人对心爱的女人说起他的志愿,这个时候哪怕觉得再荒唐,最好不要笑出来。”王子兴说着,将船头留给女人们,自己和船家闲聊去了。   余兆受益匪浅,仍在回味。   “是个心地淳厚的人,有时是个孩子,有时像半截入土的老头子。”玉珠幽幽地道:“如果时光倒流,真想对他好点。”   “男人太世故,总不大好吧,至少失掉一半气概。”   “我说的不是他,是他。”玉珠一指王子兴,又遥指李仲。   余兆不明所指,亦或没空琢磨。   集市的轮廓渐渐清晰,眼看就要靠岸,玉珠侧过身子,粉润的包子脸上一个殷实的微笑:“他有三度,似乎没人发现,我要不要好心透露一下呢?”   她只知道人有三急,三度是什么,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风度,温度。”   “才俩。”   “好歹是你男人,上点儿心成么?”   天残门的地盘比李家热闹,也更鱼龙混杂。九木堂多年在此盘踞,根系复杂,未免夜长梦多,他们原定计划横穿而过,远离是非之地前往驿道留宿。天不遂人愿,季玉珠上岸不久头晕不适,李仲不等王子兴开口,劝他先找个地方稍作休憩。   上船没吐,下船倒翻江倒海,玉珠简直恨煞自己:“一直好好的,偏从今天开始反酸,掐点也不能这么准。”   三人异口同声表示这实非人力所能控制。   她自知狼狈已极,不愿让王子兴跟着:“被你盯着我吐不出来,憋着更难受,让我在这吹吹小风。”   一个人安安静静反而不那么难熬,她屈膝坐于客栈侧首石阶,对面是邻家院墙,闹中取静通风透气,一时颇为惬意。   没过一会,身后有窸窣之声,不耐烦道:“不是让你们先坐吗?”   “小娘子哪里来,看着面生,不如和哥哥喝碗水酒,好生乐一乐呐。”一个泼皮打扮的黑瘦青年一手托着酒壶,颤颤巍巍踱了过来,说话间鞋掉了,忙用脚去勾。   “滚。”   “小娘子好大的火气,听口音不是本地人……”   老娘只说一个字,这也能听出名堂,太会搭讪还是太不会搭讪。正不痛快想找人撒气,她单手托腮,和颜悦色地:“看错了罢,哪有小娘子。”   “对对对,小相公。”泼皮笑出了花儿:“这么标致的相公,我真是头一次见!”   她嫣然一笑,说了句什么。   泼皮没听清,探过半个身子,只听清脆一响,原来脸上着了一记,这回倒是听清了。   “这么犯贱的流氓,我不是头一次揍!”   哇呀呀,泼皮也算本地一霸,喝多了迷迷瞪瞪的,老马失蹄,竟在一个半大姑娘手底下吃了亏,威严扫地脸面何存,当下顾不得旁的,伸手就要去抓。   “哪个瞎眼瘪三闹事,不看踩着谁的地盘。”巷子里传出一个冷峻的声音。   泼皮犯愣,心说这老子地盘,调头往里一瞧,顿时吓尿。不知哪里来的一帮人,身上手上皆携利刃,乍看跟一群阎王似的。   “滚滚滚。”一个提□□的人晃几下手里的家伙。   泼皮跑得比兔子快。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个度就不说了,留着打包带走 ^_^   ☆、第 28 章      玉珠趁机上了二楼,王子兴问怎么这么久。   “流氓打架。”她懒得解释。   “你若爱看,随便找个开阔敞亮之地,天天上演还不重样。”他指着密集的市镇中心,几乎被贩夫走卒围得水泄不通:“此地既是码头,又是陆路交汇的岔口,天残门为大,其次苗人和各路帮会。地痞无赖、流氓混混、骗子扒手、黑市贩子,各路神仙齐聚一堂,别小看这块巴掌大的闹市,搞不好随便拉出个人就是朝廷通缉的要犯。”   “咱们也不是混白道的。”李仲道:“不过天残门现在闹得不可开交,就要崩了。不崩也是一切两半的命,老叶天纵奇才也枉然,亏他眼光不错,一个弟子一个义子都还不赖,据说把大半的乱平了。”   玉珠对江湖诸事不算了解,隐约记得叶从容麾下两名得力干将,常使自家兄长大为头疼:“一切两半什么意思?”   “一半出了名的心黑手毒,早年间扩张太甚的产物。一半嫡系执掌的半壁江山,又陆续丢得差不多了。如今天残门看似一体,实则四肢不全,所以是半壁的半壁。”   “大当家说过,何叶二人一静一动,都是独当一面的角色。”余兆笑道:“咱们现在就在人家的半壁江山上,说不定这间客栈便是一处暗桩。”   江湖掌故总是令人昏昏欲睡,她连忙换个话题:“对了,有件东西差点忘了完璧归赵。”   李仲见她看着自己,问道:“我吗?”   “当初说好只要利钱,再把本钱卷走,真就人财两空了。”   李仲表示前路茫茫,那笔银子充当盘缠,又对王子兴道:“或者新婚贺礼,我这老大总要略表心意。”   玉珠连说不用,伸手入袖,脸色一变。   刚才还想着见面归还,一晃就不在了。早已备好的东西不会收在别处,略微定一定神,猛然想起楼下那泼皮,一晃眼的工夫,除了那厮再无别人近身。   她一手握拳,恨恨砸在桌上,骂了句脏话。   王子兴只当她看热闹的时候被人浑水摸鱼,然而失也失了,懊悔无益:“要在楚州,我让那贼想起偷东西的手就知道什么叫怀念。”   人难免有阴沟翻船的时候,玉珠骂完也就平息。大家吃饱睡足,预备明天早起赶路。   夜深人静,犬吠渐止。   玉珠溜出房间,走向大街,钻进小巷,在一户人家门前驻足。   寻常人家这个时辰早睡了,这家依然点灯。寻常人家不会在这时烧火做饭,而这家的院中升起炊烟。   玉珠观望片刻,飞身上房。   是个挺大的院子,从外头竟看不出。四五间房,最大的一间人影绰绰,窗纸蒙着,传出断断续续的对话。   一个说今儿撞大运,没走桃花运,倒走财运。另一个粗些的声音说你小子是不是又干那缺祖德的事啦。   正听得高兴,背上多出一件长衣。   “晚上风大。”余兆伏下身子,一起盯着对面的动静。   “不过月色很美。”她很快恢复如常:“你怎么找到我的。”   “你怎么找到这里,我就怎么找到你。其实也不是,用了最笨的方法。”   “什么方法?”   “跟踪。”余兆戴上面纱,然后笑了笑,黑亮的眼睛里掠过一丝狡黠:“白天看你上楼时神色不对,丢钱之后更是不对,我拿不准,说出来也是捕风捉影,只好等你睡下才算放心,刚放心就发现一出夜探贼窝的好戏。”   玉珠暗自感动:“我看那人一身家常穿戴,应该就住附近,又从店里买了酒,一问老板果然认得。本来只想碰碰运气,老天有眼而已。”   “虽然凭你这把刀收拾几个地头蛇绰绰有余,不过还是让我效劳好了。”   “我爱财如命,从来都用别人的钱挣钱,还没受过这等折辱,那厮不是偷,是明抢呀,所以我要抢回来。想到要做这么正义的事情,身子一下子就恢复了。”   余兆抿嘴一笑。   屋中二人浑然不觉,泼皮说道:“那雏儿一看就是过路的,过三五天,等出掉手上的货,就把银票兑了……大伯,咱爷俩这辈子吃喝不愁啦。早知白捡这些银子,货就不进了,现在放着也是放着,不出白不出,就是姿色差点儿。”   另一个声音听起来不太高兴:“怎么真干回那断子绝孙的活计?”   玉珠奇道:“说什么呢?”   “人口贩子。”余兆道:“放高利贷。”   “小偷小摸只是副业?”   “顺手牵羊罢了,大概是想拐你。通常先拐了女孩子卖到各处,再用本金放贷。有借了钱还不上的人家,就拿女人抵债,他们再卖高价。利滚利钱生钱,生生不息,是下九流里常见的行当。”   “畜生……”   余兆看她一眼:“骂谁?”   “把女人当作货物的男人,把女人当作货物的女人,所有不把自己当人的人。”   对面终于熄灯,玉珠提刀在手,唯恐踢门而入动了胎气,改为破窗而入。黑灯瞎火,月光也暗了下去,正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时候。她直奔泼皮那一声惊呼而去,三两下封了穴道,好一通拳打脚踢。   余兆另有目标,刚交上手便知不对,此人身手不弱,突袭未成,几个照面没占到便宜。对方抄起放在床头的家伙,她连忙拔剑,疲于应对。   收拾完那边,玉珠挥刀来援,本来有意摸清路数,她来了反倒担惊受怕,也就不再恋战。剑光闪过,对方招架不住,趁势开溜。   “说实话就饶你一命,跑的是谁?”   “我我,小人和叶门主沾着亲呢……不看僧面看佛面,大侠高抬贵手。”泼皮已是不成人形:“那那,那是我伯父,凌虚道人。”   余兆一愣,凌虚也算正派中人,也干这种龌龊勾当?   “畜生,平时惯用哪只手?”玉珠刀尖在他脸上哗啦:“她饶你一命,我可没饶。”   泼皮下意识看向惯用的那只,尚未抬眼,刀光闪处血如泉涌。没待惨叫又被封了哑穴,昏死过去。   他破了相,以后不能害人,再作恶也会被人认出。玉珠犹自忿忿:“畜生运气好,老娘怀孕暂不杀生,换成从前哪有活命的机会。”   搜出银票贴身装好,心情总算平复。   余兆四处搜寻一通,果然在柴房里发现一个五花大绑的姑娘,看着面黄肌瘦,神志已然不清。替她松了绑,怔怔的不敢动弹。   “跑啊。”玉珠跺脚。   姑娘撒腿就跑,比见了人贩子还惊恐,留下一串撕心裂肺的尖叫,让人忍不住去想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太污了,还有一个是广度啊……真的我自己都没想到长度   ☆、第 29 章      天残门九木堂外,幸存的几个手下望眼欲穿。   老万骂骂咧咧,衣裳没来得及穿好:“什么十万火急的勾当,老子前脚到家,后脚你们催命。”   手下如丧考妣地推开大门。   一院狼藉,尸身遍地。   下辈子瞌睡都跑光了,老万身子凉了半截:“这这,这谁干的,太岁头上动土,活腻歪不成?!”   手下还没开口,那边飞速来报:“老大,上头来人了,何堂主和叶堂主,马上到!”   “一个就够喝一壶,两个,来得及么。”   “干啥?”   “想个死法。”恨得一把推开手下,失魂落魄又焦头烂额:“一个活菩萨,一个活祖宗。一个拜不上,一个供起来。”   何硕与叶召远已经到了,前门乱成一团,后院门户大开,二人站定于昔日正厅。叶召远环顾打得稀烂的厅堂,依稀可见往日气派:“万七爷,日子过得不错啊。”   众人调头相迎,老万跑得最快,礼数最全,客气话没说完,只听何硕问道:“对方什么来头?”   “像是……黑道劫道。”   “我们就是黑道。”   “那那……是何人所为?”   叶召远突然冷笑一声:“消息一路传到总坛,你老哥倒全不知情。看你一脸亏空,喝一晚上花酒?”   “不敢不敢,家里婆娘凶悍。”   “难怪,眠花宿柳不该这副活鬼样子。”   “小赌怡情。”   老万也算元老,当着下属被后生质问,实在不算体面,叶召远向来服理不服人,何硕不忍见前辈难堪,低声道:“说你们乌合之众,还真往脸上抹灰?一夜之间几乎灭门,九木堂名存实亡,你这堂主到底有几条命?”   “望门主留小人一命,彻查此事。”   “三水堂会接管这里,难不成我们千里迢迢而来,就为杀你?”   老万也是懵了:“当然当然,啊啊,当然不是。”   “清点活人,整理死人。”   “整理?”   “验伤!”何硕的耐心丧失殆尽:“难道回禀门主殉情自杀?”   这边正在勘验,手下一路小跑而来,耳语几句。   该来的不该来的一齐怼了过来,正是心烦意乱的时候,谁有工夫搭理凌虚道长的侄子,管他什么门主的表亲,一概不见。   叶召远看过来。   老万解释:“一个无关紧要的混子,说是发现可疑人物,趁乱作怪的东西,浑水摸鱼不是头一遭。要不是看在他伯父和门主有些关系的份上,早打出去了。”   “他伯父?”   “号称凌虚道人。”   “义父的旧识里还有这号人物?我怎么不知道。”   何硕笑道:“你多大,那是老黄历了,记得那位凌虚道长很爱护侄子,曾力荐其拜入师父门下,不过资质太差,又退了回去。”   老万点头:“他那侄子实在不成器,干的都是绝户行当,真叫个无恶不作,连同行都看不过眼,一直想做掉他。打狗看主人,就留到现在。”   叶召远突然来了兴致:“我倒想见见。”   凌大实被人带进来。   五颜六色的脸和不在其位的五官,在场除了老万没有心情都忍俊不禁。这是多会打架才能这样,成功避开所有硌手之处,专挑软肉下手,力道精准,狠辣刁钻。   简直是打人专打脸的范本。   “小人亲眼所见。”凌大实托着下巴,口齿不清:“那俩泼妇绝对可疑,至少有一个是季家人。小人伯父说她的无尘刀颇得真传,定是紧要人物。”   老万皱眉:“季少穆疯了,隔着个李家,不远万里来砸我这半生不熟的场?”   “还有一个身手更是了得,这么厉害的女人,肯定大有来头。”   “这就你的重要线索?滚滚滚!”   这两天实在被人授予太多的滚,凌大实灵机一动,忙道:“还有昨天……望海楼里可藏着好些高手!”   “贵伯父说他们什么人呐?”   “强弓利箭的,都是生面孔。”   跟没说一样,老万大手一挥,凌大实被叉了出去。   “对了,冯至呢?”   手下回道:“剩半条命床上躺着,一开打就让人拦腰剁了。”   “半死不活也下得去手,简直禽兽!”   “老大,这事我们也常干。”   “简直禽兽不如!”   何硕退到后院,叶召远跟过来。   “李二的人最近忙什么?”   “季李两家刚结亲,你怀疑他们联手。”   “我们在李家的钉子被拔,然后两家联姻,冯至被下黑手,季家人凭空出现。我不信他们乱来,可太巧了。”   “我刚看了,除了刀伤一半死于暗箭。二流的身手,灭了这帮三流的家伙绰绰有余。”   何硕望着乱哄哄的前厅:“横生的变故,怎么报仇是后话。你不是为此而来,不用陪着消磨时间。”   “都一堆破事,还分个缓急?”他罕有的漫不经心,哼小曲四处闲逛。   一天之内恨不得上天入地八百回的家伙,宁静致远必有所图。   唯寸步不离方可破解。   大半天过去,叶召远忍无可忍:“我尾巴露出来了?”   何硕往后瞧了一眼,似笑非笑。   “那是和我影子有仇?”   “杀气腾腾的样子,先说你和谁有仇。”   人活于世,除了亲人,最了解你的无非朋友和敌人,敌人不会朝夕相处,朋友则不然,何硕又是个自幼朝夕相处的师兄,亲上加亲,友上加友。   他气极反笑:“告诉你也没什么,我给小禅带份礼。”   “她最想要的礼物是你的正眼。”何硕笑道:“不过你正眼看过人家吗?”   说到女人终究耳根发热,不过话由自己挑明,只好一味显得老练:“难不成八辈子没见过女人似的,豁出命围着打转?礼是随手一送,自己撞上来的。”   “能自己撞上来,除非长脚。”   他走到前厅,问刚才报信的人:“凌大什么的人呢?”   “叉出去了。”   叶召远想帮刺客一把,一举铲平这些余孽。   报信的被瞪得无师自通,飞奔而去。   “叶少侠这是要替天行道?”情急一下牵动伤口,何硕捂着侧腰:“他是小禅什么人。”   “害了她一辈子的人……我不确定,她说那时太小,拐她的人下巴有个大痣。这是她的家乡,那混混脸上也有个痣,所以要把这颗有痣的脑袋提回去,让她认一认。”   “打狗看主人,从长计议!”   “你就当狗咬狗吧。”   何硕无奈地看着他。不消一会,报信的飞跑回来,凌大实正在望海楼喝酒。      ☆、第 30 章      玉珠笑容满面,变戏法似的将手中银票扬了扬。余兆惊喜交加地询问,王子兴喜出望外地解释:“早上收拾包袱,突然翻了出来。我就说她忘性大,不过忘有忘的好处。”   本来只是配合,打个哈哈就过去,没想到他这么入戏,突然不知说什么好。趁着转身的工夫问:“戏精这是要拿奖?”   玉珠表示他毫不知情,是真欢喜:“男人家懂什么,头发长见识短。”   李仲狐疑地拿来,翻来覆去地看,将目光投向余兆。   女人不像男人那么重色轻友,看也白看。   “九木堂昨晚出事了,街上全是暗探。”将银票交给余兆收好:“招摇过市已无可能,前有九木堂,后有李家人,聪明的办法是至少等个三五天。”   “坐以待毙?”玉珠有些着急。   “李家没那么快调集人手,就算及时察觉,撒网也意味着分散人力。真正麻烦的是天残门,眼下不做贼心也虚。”   余兆推开窗户,一对人马在街上驰过,那是三水堂的援兵。   “最坏的结果是见光死,然后被李家锁定目标,四面撒网变成长驱直入,无路可退。”   “你想怎么做。”   她沉思片刻:“这儿我脸最生,几乎来去自由。你们按兵不动,等我消息,一旦平息立即出城。”   乔装是不必了,此时最忌遮遮掩掩无事生非。她换去了男装,散下头发,恢复姑娘打扮。玉珠一旁夸赞:“本就年轻,干嘛老气横秋的,还是这样好。”又问李仲:“是不是呀?”   李仲从未见过她的少女装束,只管呆望。   吃过午饭最容易昏昏欲睡,也最易松懈。趁机下楼,大堂客人已走得七七八八。街角有家茶馆,茶馆里有南来北往的客商,消息灵通的跑堂,说书唱曲的艺人,随便一坐就有收获。   她没耽搁,垂目疾行,仍把一人吓个半死。   凌大实喝的半醉,不是习惯性地打量美貌女子,不会觉得似曾相识,不是下意识地回想,不会猛然记起昨双漂亮的眼睛。昨晚那泼妇只露一双眼睛,但已足够,多年流氓不是白当。   狭路相逢怂者逃。   余兆只见一人猛地跳起,留下一个落荒而逃的背影。慌乱中摆动的一只手缠满布条,布条上满是血迹。   杀了他。   对方慌乱,她也慌乱。看来蒙面就不会暴露都是骗人的,同时无比后悔,不该一念之仁留下祸患,此时唯一的办法是迅速追上,手起刀落。   她没被人追杀过,也没追杀过别人。   闹市追踪看似容易,说难也难。不是夜深人静,也不是小黑屋。这厮随便一嚷,自己只怕死的更快。   茶馆外头三三两两的小贩,有摆摊的有推车的,路人夹杂其中,有的驻足有的匆匆而过。刚才看见那厮的背影,现在又没了。地形不熟,心急如焚还得强装悠闲,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屏息躲在当铺的侧檐下,眼看泼妇走远,凌大实闪身钻进小巷。巷子不长,一眼可见尽头,没见尽头,只见避之不及的泼妇好整以暇地靠在墙边,垂下一手半掩于袖管之中,露出一点寒光。   余兆有把握一招制敌,匕首尚未出手,对方反应比想象中快,前脚没站稳,后脚连同身子一同旋了出去,像条蹦出水面的鲤鱼。   “我就说自己撞上来的。”叶召远喜形于色,飞起一脚:“这礼不但长脚,还跑得挺快。”   凌大实倒地不起。   何硕按住他出鞘的剑:“官府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庭广众之下也要收敛。师父明令禁止门人得罪官差,尤其昨晚的麻烦还没摆平,多少顾忌一点!”   就知道这家伙跟来没好事,不但没好事,还要坏事。   这一脚不是蓄谋已久,所以不重,凌大实挣扎爬起:“她她,她就是可疑人物,跟那些人是一伙的!”   余兆顿住。   匕首已然收起,外表也无不妥,好好地散着步,突然被人指着说了一句浑话,自然有些无措,没什么不正常。   她再正常不过的笑了笑,大街上运气不好碰见一个疯子,谁都会这样笑一笑,然后走开。   叶召远因她的淡定略一迟疑,这一瞬间足够脱身。   “她还有同党,就在……”凌大实剩下的话没说出口,余兆已经仗剑杀了回来,逃跑容易,老底被揭那还了得。   何硕拔剑相迎。   此时不溜更待何时,凌大实连滚带爬地跑开。   余兆欲哭无泪,本想一赌,哪知开局即死,遇上有生以来最为强劲的对手。拥有势均力敌的对手本是好事,也是每个习武之人的夙愿。   但不是她的,至少不是现在,至少不是两个。   叶召远推开师兄:“死一边去,这泼妇交给我。”   “奉劝阁下先搞清楚,这架打得糊涂!”要杀的人逃了,余兆只求自保,横剑相向,一面后退:“这位仁兄好像有伤,那更不要误伤。”   “敢问姑娘大名,为何痛下杀手。”一时大意扯到伤口,何硕强忍剧痛:“未及相询,多有得罪。”   此人文绉绉的倒还多礼,也就还之以礼,余兆苦笑:“哪里哪里,也有我的不是。至于其他,我这泼妇也就无可奉告了。”   叶召远一时嘴快,后悔不及,自知不擅与女人打交道,一本正经地岔开话题:“若问从何处来往何处去,也是无可奉告?”   这两个年轻人绝不简单,随便编个故事也混不过去,索性顽抗到底:“两位的问题未免太多,交手至今,我可没问过一句何许人也。”   何硕笑道:“姑娘觉得我们是什么人。”   “明事理的人。”二十出头的一张娃娃脸,神色冷峻,年纪稍大的五官端正,态度温和,她直视和气的这位,正色道:“你们什么人,我看不出来。我是什么人,也不用理会。我要杀的人,两位若有心,不妨四处打听,十个有九个说无恶不作。至于我的底细,看在刚才差点除暴安良的份上,能否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就此别过?”   说话间,天残门的人围了上来。   到底没在惹出更大的麻烦前了结麻烦,小乱子后头永远跟着大乱子,余兆无奈垂剑。   正愁没个线索,老万示意手下生擒:“管她什么神仙,先请回去再说。”      ☆、第 31 章      本想杀人,却变成抓人。何硕以为叶召远会不高兴,谁知他步伐轻快,仿佛将人贩子抛诸脑后。   老万审问半晌,水也没顾上喝,愁眉苦脸地禀告:“油盐不进,从头到尾就说了一句。”   “什么。”   “我自己走。”   那还是刚被擒获时说的,何硕摇头:“不是让你们客气一点?”   老万冤死:“没怎么她呀,弟兄们从头到尾没碰一手指头。对了,还说了一句,要见这里管事的。”   “你不就是?”   “我亮明身份,她说久仰,该不搭理还不搭理。我说难道要见门主不成,她说那倒不必,门主真来也不想见。”   叶召远道:“做贼心虚,有没有鬼都是鬼。放出消息,刺客极其党羽已被九木堂擒获,停止一切搜捕。”   老万狐疑地看他一眼,吩咐照办。   “没问题,就放了吧。”   “怜香惜玉?”   “我不是烂好人吗?”何硕笑道:“做人要表里如一。”   “我一看她就与此事无关,人渣的话只有人渣信。不过此人来头不小,不能由她隐姓埋名。”再说放跑人渣的账也要算,哪有欠账不留名的道理,说着走向关押之处,其实是后院的回廊。   夏日昼长夜短,夕阳西下,头顶还有好一会儿的天光。院中树影拖得很长,整个回廊斑驳陆离。   老万还在谆谆善诱,上头吩咐以礼相待,不敢不陪小心,他甚至觉得冒冒失失抓人不大对,天威难测,这种事不能细想:“这是分舵,别管怎么进来,进来就没随便出去的道理。我看姑娘不是想不开的人,痛快的开门见山,万一有个对不住,山高水长,将来也不好相见。那二位什么人你也知道,不在这说,还想一块回总舵?”   余兆觉得他像黄鼠狼,瘦长的脸上泛着黑黄的光,一对眼睛小而有神,他看着你,却像眼观八方,又透着股无力。   李仲形容过万老七,身为十大老长之一,资历最深,最大的本事是装穷和偶尔装死。总说这里一定怪罪,那里没法交差,几十年过去稳坐堂主之位,比谁都持久。   黄鼠狼不是狼,身处兽群之中,不起眼也绝不碍眼,并不妨碍吃鸡,余兆想笑,又觉这种地方不能痛痛快快地笑,未免扫兴。   抬眼见正主儿来了,遂问:“我的东西呢?”   一柄长剑,一把匕首,被人拿去察验,没什么发现又原封不动地送回。何硕接过观瞧,剑很普通,匕首却是精钢锻造,精巧而锋利。   “东西不对。”   “哪里不对。”   “少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老万瞪眼:“这样有意思?”   “帽子随便扣,赃不能随便栽?”   “想让你开口,办法多的是。”堂堂分舵舵主被小姑娘挤兑半天,老万是真恼:“可别瞎子逛大街,目中无人。”   何硕递过匕首:“西域玄铁,不可多得。”   “挚友相赠,故虞有失。”余兆伸手接过,想起出门前李仲让带着防身,一阵心酸,这一别不知何时相见:“惊闻贵方遭袭,深表同情。”   “姑娘不说所为何来,料定气煞万七爷,他倒盼你不松口。”   “我不出声,他照样送去交差,刺客名头一压,还有分辩的余地?”   轻描淡写的真把老万架住了,立即表态:“我等跟随门主多年,岂敢生此欺上瞒下之心。”   何硕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在下多嘴,最后一问,姑娘究竟要做什么?”   斗嘴归斗嘴打岔归打岔,对方好心提醒,暗中帮忙,不能恩将仇报。她叹了口气,实话实说:“行侠仗义。”   “这就令在下为难了。”   “这是七爷的地盘,您来说说,我追杀的人究竟做过什么。”她目光灼灼地看向老万,毫无惧色。   还是说你的事儿,老万打个哈哈。   “那人害惨我的一个姐妹。”这是也是实话,所以说得坦然:“我虽不才,常怀救世之心,愿以一己之力斩草除根,为那些素不相识的女子打抱不平,也为人间除一大害。”   三水堂的涂老八一脸焦急,远远打个手势。   何硕知他有事,这边又显然问不出事,千头万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七爷,放人。”   “……这恐怕不好交代。”   “我来交代。”   余兆错愕地跟着引路的门人走了几步,确定不假,怔怔地回头:“多有打扰。”   “招待不周。”叶召远目送她走出院子。   “三水堂被端了。”涂老八几步上前,声音不大,足够在场的人听得一清二楚,不约而同地倒吸一口冷气。   九木堂损兵折将,三水堂派出半数精锐来援,人还在路上,老窝被人连锅端起,同样是偷袭,同样不知对方什么来头。   “这是撞的什么邪?”事情越高越大,眼看难以收场,老万恨声:“死我一个还不够,门主若要两个脑袋,也得我有才行!”   这种时候不想如何应对,只想如何应付,叶召远一阵嫌恶,冷冷地道:“灭门还不容易,你灭我我灭你,最后便宜外人。没这么玩的,对方要么是外行,要么太内行,深知利害,力道精准,把我们这帮蒙在鼓里的玩得疲于应付。”   “你是说对方玩声东击西的把戏……”何硕思忖片刻,突然问李家那边查得怎么样。   老万刚得的消息,正费解着,一天之内被自家和三水堂的惨变吓了两次,此时惊闻噩耗,忽然对上了号,又倒吸一口冷气:“李家暗中集结几十号人,都是李元多年培植的亲信,这些人分头去往四个方向。如有变故,不会瞒这么死,李仲也是一无所踪,难道冲咱来的?”   “凭他十来人,够掀什么浪。”叶召远道:“还是说凭他十来人,随手灭你一堂?”   老万出一身冷汗,硬着头皮说:“这十余人又分散在大街小巷和各个关口,好像在找什么东西,或者是人。”      ☆、第 32 章      九木堂的大门打开又关上,余兆背对着紧闭的大门,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日出东山,夕阳西下,一天对于有些人来说是白天黑夜之间的交替往复,有些人则以一日三餐为记,当你记不起这一天干了什么,想想吃过的饭,也就不好意思恍惚。   腹中空空如也,所以心里也空。   还是第一次强烈地挂念一个男人,因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恍恍惚惚中油然而生的自怜?死里逃生一回,想把遭遇说给他听,一起拿个主意,虽然不是没有主意。   客栈近在咫尺,想进不能进,想见的人不能见。九木堂轻易放人,那位门主高徒看似诚恳,很难不怀疑欲擒故纵。   她茫然而又专注地绕着圈子,每到一个地方先行停顿,突然调转方向,或者猛地回头,确定身后没有尾巴才一头钻进客栈,飞速上楼。   门开了,一个陌生的男子。   所有的希望在一瞬间落空,小心翼翼走路仍一脚踩空。人不会无缘无故离开,这里一定发生了一些逼不得已的事。   而她一无所知。   已经断了音讯,此时乘船过江回到李园,当做一切没有发生,不失为保全之策。是走是留,还是不管不顾直奔赤松坪?   李仲说如果发生变故,那里是唯一汇合之处。他会等到不能再等为止。   那就去吧。心里有个声音说,那就去吧,别总跟自己死磕。他能等到不能再等,你为什么不能。   赤松坪位于驿道拐弯处的浅滩之畔,是草坪也是树林。当中一片草地甚是开阔,四周赤松围绕,背后山峦隐约可见,是关塞要道也是往来的必经之路,退守皆宜。   连日奔波筋疲力尽,她退入丛林深处,跃上一根粗壮的树枝。天已黑透,等待最是熬人,只想闭目调息,自然而然地变成打盹。   醒时四下喧嚣,一片通明。黎明尚早,天地依然融为一体。亮的是地下的火把,一个声音穿透黑幕,传到很远的地方。   “三水堂的鳖孙,别以为老子瞎,真拿自个儿当钦差大臣,老子占山头的时候还没你这帮熊孩,老叶舍得把爱徒派到穷山恶水,老子就舍得玉石俱焚!”   树下足有百余人,人强马壮,说话间一片刀刃出鞘之声。   “何贤侄一向沉得住气,我那叶侄怎么也羞羞答答,连个屁都不放!”   地上的人缓缓散开,强弓在手,箭在弦上,正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远处茂林中传来一阵冷笑:“马老三,敢做不敢认,到底谁是鳖孙。”   弓箭手终于找到目标,松林深处仍是一片苍茫,对方没亮火把,只要不现身就占优势。   苍茫中一人平静地道:“三叔雷厉风行,夜袭九木堂,我等尚未喘息,转眼蹚平三水堂,威风不减当年。门主命我等前来侍奉,灭门之仇暂且记下,玉石俱焚就不必了,您老精心布下的阵无福消受,在此恭候多时,只要人和东西。来日方才,事过不究,不知意下如何。”   余兆一头撞上树干,不由得暗骂一声,不露面也听的出来,打了半天交道,这会子好不容易寻个清净的所在,老天不长眼。   何硕在此,叶召远势必跟随,方才那冷笑也耳熟得很。叶门主的一个弟子一个义子,阴魂不散好死不死,打今儿起就摆脱不掉了?树下一触即发,树上进退两难,稍有不慎便要暴露,到时浑身是嘴也说不清。   马老三道:“谁都知道,这些年我同门主有些意见相左,我暗算他,等于往脸上写字,不如明着来。水木二堂之变,实为别有用心之徒蓄意挑拨,两位聪明一世,何以糊涂一时?”   叶召远骂了句粗口:“叛就叛了,我若是你痛快承认,再不济也能壮壮声势。干都干了,藏头露尾属王八不成。这么阴损的招数,除了你还有谁啊?”   “你老弟一向比我阴损,这虚名不要也罢!近来老弟的人步步紧逼,如有一点生机,马某何至于此。”   “那是我活该咯。”叶召远停顿一下,突然没了动静。   余兆屏气凝声,尽量将身子缩成一团,忽闻破空之声,松叶簌簌而落,眼前伸出的树枝上多了几只利箭。   马老三猝不及防,咒骂不已。   叶召远又有了动静:“义父常教导我们虚心向前辈学习,您老花大价钱从北边收买一帮胡人,弓马娴熟得很,怎么不把铁盾长矛一并带来,做个如假包换的缩头王八。”   利箭齐发,两边动上了手。   对面训练有素,马老三的手下也不吃素,争锋相对,一时胶着。混战中一个黑影从天而降,直挺挺的摔在地上。   何硕诧然:“怎么又是你。”   余兆捂着被洞穿的肩头,想爬起来就跑,腹部伤得厉害,一时挣扎不起。肩膀的贯穿伤看似严重,箭身卡在体内反而止住了血,倒是被斜着飞来的一支箭头划伤小腹,皮开肉绽血流如注,看起来可怖得多。   “……因为命里犯冲。”   “不会又是巧合罢。”何硕已经确定自己看走了眼,世上没有这等巧合之事。料她伏击多时,偷袭不成,不过留个活口也不错。   马老三且战且退,对方投鼠忌器,盯准他的两个宝贝,想活捉又怕刀剑无眼,谁也不占着便宜。下血本自然为了这俩宝贝,冒死偷袭九木堂也是为了这俩宝贝,声东击西,围魏救赵,一路费尽心力,比伺候皇帝老儿还用心,招惹最不想招惹的人,不图别的,只为顺利移交,趁早把这烫手山芋扔出去。   几个心腹几乎没动窝,护着两个宝贝冲破包围,只要上了官道,顿失地利之便,围剿变为追击,能不能追上还不一定呢。   “早知带杆□□来,枪扎一条线,顺便扫了一大片。”叶召远似乎看破他们的意图,几骑并驰而至。   追逃中一声嘶鸣,一匹马突然调转方向往侧方奔去。马上是个瘦小的声影,保护他的不过贴得最近的三个人,剩余的人拼尽全力与叶召远厮杀。   老万后来居上,也是老辣狠绝的人,竟不顾刀光剑影,直取瘦子首级,护着他的人反倒一滞。如此至关重要的人物定要活的,死了还费什么劲,这么一闪神倒被老万得了手。   “卜先生在此!”      ☆、第 33 章      叶召远狐疑地看过来,剑尖直指瘦子眼睛,突然放下道:“金蝉脱壳。”   老万哑然:“按涂老八的描述,断不会错……”   “这么容易得手,你当让门主忌惮多年的人物如此不堪?”   “绝无此意,但我分明看见马老三的人鬼鬼祟祟的护他。”   “鬼鬼祟祟,但不拼命。”叶召远淡淡的:“真的能随便让你靠近,别以为脸上没写偷袭别人就看不见。”   一队绝不鬼鬼祟祟但悄无声息的人马消失在夜色中,叶召远只来得及看见一点轮廓。   今晚算是砸了,马老三一贯祸害遗千年,麻烦的是自己这一堆烂账该咋咋地,没啥转机,老万一脚把假货踹下马去。   “两军交战,地势险峻,最忌孤军深入。”   “……是啊。”他不明白叶召远念叨这个干嘛:“十有八九是诱敌之计。”   “马老三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肯下血本一定有料。真货不在他身边,明知护不住,索性不管真假,赌了也是拼了,够阴够损。”   老万根本闹不懂这娃嘀咕啥,他还是更喜欢何硕,至少人家不说奇怪的话,不做奇怪的事,不是个奇怪的人。   叶召远挥剑往他的马股上轻刺了一下:“给你个壮烈的死法。”马儿吃痛,撒开蹄子直往人多的地方蹿,老万的手下顾不得旁的,替他杀出一条血路。   怪人自然不按常理行事,叶召远趁乱一头扎进密林之中。   “女人闯荡江湖,总是容易吃亏。”何硕这边偃旗息鼓,手下正在打扫战场。   余兆还跟个糖葫芦一样,似乎没人做好事帮她把竹签从身上抽掉:“要看吃什么亏,明亏还是暗亏,当真遇上不讲道理的人,那是哑巴亏。”   “有的人明摆着为了占便宜,为占便宜而吃亏,实在有一点悲哀。”   “人生就是这样,有快乐,有悲伤。但是悲伤好像多了点。”她艰难地挪动一下,好让自己躺舒服些。   何硕蛮过意不去地:“闯荡江湖,看走眼是常事,总看走眼就可以瞑目了。”   “何堂主,我骗过你?”   他认真想了一下:“那倒没有。”   不说真话和只说假话是有区别的。   老万那边乱得可以,分了一拨人增援。叶召远策马疾行,呼哨示警,何硕心中掠过一丝不安,出于对师弟的信任,仍将剩下的人派去接应。   万籁俱寂,草地上空荡荡。   余兆虚弱地仰望星空:“所见即所想,今天哪怕在这里发现条狗,都是一条叼着阴谋的狗。你们不怕错杀,也不怕错放,不过是斗得太久,连巧合都不信了。”   就当狗咬狗吧,小叶说这话的时候不知什么心情。相互撕咬中的狗是不能触碰的,它们通常对着拉架的手回头就是一口。   他蹲下看了看伤势,低声道:“再不止血就不用止了,马老三找你干一票多少钱,给你双倍,只要把知道的说出来,还有卜先生和账本究竟在哪。”   好冷,冷到发抖,盛夏里的彻骨寒凉自然因为血气不足,她气极反笑,绝望地闭起眼睛:“我只知道那位叶堂主有去无回。”   假话之所以是假话,因为比真话还真,至少这一次他信了。   火星子带着烟雾与尖啸的尾巴蹿向天空,宛如爆裂的星辰,宿鸟扑闪羽翼成群出逃。信号发出,何硕的伤口骤然一麻。难以言喻的疼痛令人眼前一黑,比夜还黑……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脖子上多出来的箭头。   余兆肩上只有一节木制的箭身,本该是箭头的地方仅剩断口。   “如果我想害你,根本不会受这种窝囊伤!我只想走,去一个没有你们的地方!”她想拉马,马在几步之遥的地方吃草,将箭头往上抬了抬:“让它过来。”   她的手很快,比剑还快,似乎与叶召远不相上下。这种身手如果拼尽全力,断然不会留下任何活口。何硕看着这个面白如鬼的女人,她眼中没有杀气,只有怨气,像个天黑却回不了家的孩子。   轻唤马的名字,马儿听话地靠近,他递出缰绳。   上马需要力气,而她已是强弩之末,想着一脚蹬上马镫,一手撑住马鞍,还没用力就眼冒金星,先出了一手冷汗。   何硕静静旁观,鬼使神差地帮了她一把。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余兆坐在马上,未曾道谢,忽见冷光一闪,本能地侧身避过,人也就翻下马来。   叶召远暴喝一声,弃马飞身而至。   “你疯了?”   “你才疯了。她要杀你。”   “不是杀,是挟持。”何硕捂着旧伤,忽觉手上湿黏,才看清是又裂开了。   叶召远一脸蒙圈,强把关切变成责怪:“为你的破信号人我都不追了,一晚上算白忙。”   “那倒可以算在她头上,反正算过一次。”   “是不是所有要追的人你都给我放跑啊。”叶召远瞪着罪魁祸首,很想踹上一脚,这辈子没揍过女人,不想破例,便改为踹地。   余兆脸上泛青,已然不省人事。   濒死的人见的多了,这个样子如不施救活不到天亮。何硕不喜欢伤及无辜,所以翻起她的眼皮,探了探鼻息,又问叶召远有没有带伤药,得到一记白眼。   “我用。”   叶召远依然一个白眼,装在小瓶子里的金疮药和止血丹一并砸过来。   药撒下去血流很减缓,撕下一节衣料给自己缠上,服下丹药,气息终于匀顺。也是一时大意,忘记曾交过手,才被对方攻了要害。   “要不炖只乌鸡,加点当归大枣什么的。”叶召远柔声:“或找郎中开张方子,诊脉都省了,反正产后血虚的药一准管用。”   何硕不理他的挖苦,弯腰撕去余兆的衣衫。   这荒郊野岭的,吓得叶召远往后一跳:“弄啥咧,我还是个孩子。”   外衫已被自己用去,再助人为乐只能脱裤子了。何硕如法炮制,先止血再裹上临时充作绷带的布条。女人的衣料不比男人结实,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不甚顶用。腹部的伤暂时无碍,倒是拔箭时血如泉涌,从布条里渗了出来。   何硕抬头:“过来帮忙。”   “疯了,你知道她是什么人?”   何硕恍若未闻。   “好看的女人有的是,别傻。”   “你以为我为这个?”   “我一看你就对她有意思。”   何硕斩钉截铁:“没有。”   不懈的努力换来回报,余兆终于从一串糖葫芦变成一只粽子。      ☆、第 34 章      李仲见过石老六,石老六没见过李仲。   熙熙攘攘的大街,顶着光溜溜的脑袋穿街而过,岂止惹眼,简直扎眼。他怎么也不给自己弄顶帽子,也许对于一秃二十年的人来说,头上冷暖已不自知,毕竟秃顶和跑调一样难受的是别人。   二十年前李仲是个孩子,石老六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确切地说,石老六是见过李仲的,那时的他跟在大哥身边寸步不离,天残门有名有姓的头头脑脑也瞧了个遍。那些头头脑脑有的死了,有的不如死了,有的尸骨无存,有的活着却被埋了八百次。   石老六是后一种,想埋他的人仅在李家就超过半数。   此人明明坐镇三水堂,冒着被行刺的风险招摇过市,比涂老八明目张胆地率队出城还反常。   涂老八是蜘蛛,自有一张网,撞上跑不脱,只好躲开。石老六是蜈蚣,不招不惹,冷不丁咬你一下,莫问缘由。涂老八自不陌生,不只二十年前,以后的许多年屡有谋面的机会,算是常打照面。老涂这么个人物本来棘手,突然出城着实令人松一口气,否则真要坐立不安了。   孩子的长相和大人的年纪一样,记住也没用,今年这样明年换一个样,若干年后大变样。李仲倒不担心被蜈蚣认出,只是这家伙足多体长,毒性甚烈,多年不出巢穴,它的猎物很明显在镇子中,究竟何物又很不明显,这才是最让人坐不住的。   大风未起,有翅有膀的活物能飞多远飞多远,狂风刀剑皆无眼。   九木堂比预感的纷乱,赤松坪比想象中平静。昨晚下了场雨,小雨初晴,草尖的水珠斑斓似宝石,远远望去恍若仙境。   连渗进草里的血迹也差点儿看不清了。   王子兴附身拾起一支断剑,与收集的断箭对比:“铁剑是中原之物,只是这箭似乎北人所用,南边大多用弩。”   “这是飞枭。”李仲看了看:“铁首赤茎,与凤羽的威力不相上下。”   玉珠弯腰,从地上拔出一只疑似匕首的东西,实在插得太深,连夜阴雨让它与蒙上一层泥沙:“哦,就是匕首。”   李仲僵住。   “她来过?”王子兴一眼认出,心里咯噔一下,随即宽慰:“许是怕我们傻等,留个记号,告诉我们她继续向前走了?”   李仲摇头。   “总之是个暗号,故意留下就是告诉我们……一定有什么想告诉我们。”玉珠绞尽脑汁:“就是说,她还好。”   死人当然做不了任何手脚,现在最担心的不是这个。   天残门绷不住了,多年维持,一夕坍塌,似乎回到当年的内乱频发,甚至不如当年。李家是否坐视尚在两可之间,但大哥不会真正旁观,李家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真动手也不嫌麻烦的人,更不会任由大当家风轻云淡。   大哥坐镇江湖,掌舵多年,闭眼也跑不偏一步。余兆更不必说,身份越复杂,越是一种保护。   唯是这一天一夜太多突变,隐隐有个疑问盘踞心头,天残门不再是从前的天残门,李家还会是从前的李家吗?   “咱们那儿此时都已收到消息了罢。被这事一搅,大当家暂时不再追踪我们。”王子兴将手中的断刃扔了出去,长吁口气:“倒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只怕相反,追兵不减反增。我太了解大哥,你以为这点动静就能让他分心,那他的心早分家了。他总能从一堆破事中找出最破的一件,然后击破之。我的出走就是那件最破的事,你们管它叫私奔,我和他都不这么认为。”   李家兄弟间的面和心不合由来已久,李仲又是那么的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家族奔走的态势,以至于知道这个秘密,或者隐约感知但心照不宣的只有寥寥几个心腹。   事有轻重缓急,却也不是不做,王子兴十拿九稳:“从前不撕,这次也不会撕。撕破的脸皮贴不回去,这道理谁都明白。”   追捕是密令,看似为了李家的脸面,可李元不是只顾脸面的人。李仲比谁都清楚,所以才敢冒险,他的底牌是自己。   抓到又如何,无非和从前一样,打压惩戒一番罢了,很难不让人有恃无恐。   “你还是不明白。”李仲沉吟:“天残门不出事,追捕可缓。咱们的老对手出事了,大哥身边又无臂膀,他会加派人手,无论如何不容我游荡在外。”   “难道还怕你投靠了谁?”   “咱们筹码再多,押的是将来,现在的李家只有一个当家。他能容忍我意气用事,是因为不老成也有不老成的好处。”   这不等于可以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见不该见的人。   你说你没偷吃,何以自证?   当哥哥的不会把弟弟的肚子刨开,做弟弟的也不能逼着哥哥下手。底牌是最后的输赢,这一局赢了,下一局呢?   以后呢,玩不玩?   “什么现在将来,眼下都是空话。”他苦笑道:“我都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   玉珠拍了拍他的手臂:“反正不是叛徒,除非你哥公然断绝关系。”   “所以他不会找外人来抓我……那林子里是谁?”他喃喃自语。   雷声滚滚,阴云不知何时又飘了回来。风雨是短暂的,晴朗也不久长。   心被儿女私情占了一半,被预测的坏事又占一半,前者已然发生,后者即将发生。心一乱,也就钝了,未曾留意被人盯了一路,等发现被人盯上,对方又跑了。   一个焦雷轰然炸响,闪电照亮凌虚道人脚下的路。   林中的雨唰唰啦啦,先落在密集的枝叶上再依依不舍砸进泥里,声势浩大。凌大实由衷感慨:“连他妈跟踪都不顺,总觉得被他发现啦!”   “让你觉得被发现,早死了八百回。”   “大伯,手疼呀。”凌大实艰难地抬起半节手臂。   “这仇,以后再报。”   “凭啥?”   凌虚道人想起李仲就咧嘴:“那是一等一的好手,跟着他的人也不弱。”   “他是好手,我是坏手,这手就白断了?那臭婆娘忒狠,挥一挥刀,毁的可是别人一辈子!我还年轻,往后的路还长,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咋就这么狠,她一个高手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他想起自己遭遇,不由得声泪俱下:“再说拐人,那怪我么?好人家的女儿谁抛头露面,一看就不是正经女人!苍蝇不叮无缝蛋,她自尊自爱我咋会有下手的机会?说不定心里头盼着被调戏呢!”   凌虚是真心疼侄子,虽说平日里也教训,但小孩子嘛,还能没个犯错的时候?且这番话说的入情入理,也就听了进去:“现在,也不是不能报。”   凌大实眼睛一亮:“但凭伯父做主,这世上能仰仗的只有您啦。”   “万老七那厮胆子太小,也不识货。上次让你报信,是我孟浪了,倒让你差点死在那泼妇手里。”   “所以咱这次得换个法子。”   “换什么,给你把刀,能扑上去了结那婆娘还是怎样。刀还得借,人还得杀,只是人得选对。”   “连老万七都指望不上……”凌大实挠头。   “今儿早上,我瞧见石老六。知道他谁?谅你也不知道,十长老死的死,叛的叛,消失的消失,他如今是门主最倚重的元老。想当年我带你去拜师,呵呵,不提也罢,石老六倒是有过一面之缘,看在门主金面上,或许能说上一句半句。”      ☆、第 35 章      又一个炸雷。   王子兴的马差点惊了,已经翻过一个山头,暮色四合之时到达鄱湖之滨。离开赤松坪,雨也就歇了,却一路飘到这里。   “人倒霉起来乌云都跟着走。”玉珠忍俊不禁。   “走一段水路,再走几天旱路,就到你小姑奶奶家了。”王子兴做鬼脸:“小姑奶奶去找小姑奶奶,我的小姑奶奶投奔之路走得艰辛。”   玉珠想学他饶舌几句,忽然涌上一股酸水。她的反胃总是这样昏天黑地,那一瞬间浑身力气抽干了一般。爱驹十分配合地停步,好让主人将秽物径直吐在地上,而不是它的身上。   所有人兽都习以为常,除了王子兴和他的马,这家伙今天总是恍惚。李仲也有些恍惚,总觉得哪里都是眼睛,凭他的耳力目力可以确定周围没有危险,恍惚中又多了一分丧气。   “二爷,二爷……”   李仲勒马,这声音太熟悉,一段时间之内,有关余兆的所有坏消息由此传来。   曼妙的身形,甜亮的语调,属于独一无二的欧阳长椿,更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是她不谄自媚的笑颜:“二爷留步!”   都被你看见了,不留步行吗?   难道踏过去吗?   李仲面无表情:“真是无人可用,连你都派来了,这组多少人呐。”   “不少。”长椿喃喃,回头看一眼她的组,偌大的岸头只有一个小夏孤零零杵着,对方得见她的注视,一下子来了精神。   “怎么找着的,我故意绕这一圈,按说该甩的都甩了。”李仲更像是自言自语:“你们更像守株待兔。”   长椿苦笑:“撒网嘛人就多,人多就碰个运气,我运气好。”   “你是夏司南的儿子吧。”他盯着小夏书生似的脸,皱了皱眉:“你爹呢。”   小夏不敢走近,他绝无与李仲正面抗衡的勇气,如果不是要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保持尊严,像往常一样不吱声也是个好办法:“我不是夏秋浦……”   输人不输阵也是一道难题,一路上受够这娘娘腔的死缠烂打,长椿报复性地咯咯大笑。   李仲笑不出来,他有不祥的预感,而且马上应验了。   玉珠呕吐的地方,除了人和马,还有夏司南。   老婆被人一招制伏,只能一筹莫展地看着老夏手中的双刺,王子兴愣是不敢上前。这么窝囊,这么憋屈,不是因为被人偷袭。老夏什么身份什么身手,根本不用偷偷摸摸,想控制谁如探囊取物一般,他不过是忌惮李二爷。   然,二爷也非三头六臂,玉珠又是个暴脾气,他们更怕她伤了自己。   要害被人捏着,只有束手就擒。   “你是老夏?我看你是老姜。”王子兴蹿着无用之火,求饶无效索性泄起了愤。   “姜者弥辣,发散止呕,你看她,现在不是好多了?”夏司南慈祥地。   玉珠咬牙说那我该谢你。   眼看败局已定,就是个任人宰割,王子兴多少想捞回一点,管它什么。老夏不好说话,小夏并不难缠,而且平日私交不错,便硬生生把怒气化为阿谀,凑过去道:“老兄,请教。”   “请讲。”   “就地格杀,还是押回去杀?”   小夏笑了笑,永远那么斯文好脾气的,笑意未尽,手起掌落,王子兴闷声倒地。   雨又停了,地还是湿的。   老天爷就是任性,想下就下想停就停,该出大太阳的时候一点儿不吝啬。   翻身坐起,不用想身在何处,酸麻的胳膊已在提醒他了,除了绳子,还有马蹄子。王子兴抻了抻栓在马上的手,很不能理解:“点穴就成,不点也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还能跑了不成。”   小夏还是斯斯文文的:“学艺不精,怕失了准头,点到不该点的,总是对不住朋友。”   三脚猫功夫是现眼了点儿,老夏多厉害的人,儿子连个皮毛也没学会,换个场合必然几尽挖苦讽刺奚落戏谑之能事,眼下只顾闷闷地问:“我老婆呢?”   “欧阳看着,好着呢。”小夏盘腿坐在他身边,有些讨好地笑道:“厉害了哥,二少奶奶……不不,我嫂子这么个人,就是天上飞来飞去的孔雀,怎肯为你落地?这一路按你从前教授的法子,就差死在欧阳面前,没换得她一个正眼,兄弟我是恨不能啊。”   王子兴没好气地瞄他,明显懒得搭理。   “就说你吧,除了俊朗还有啥秘诀?”   “秋浦,我对你咋样。”   “虽是二爷亲信,从不仗势欺人,同我这样的草包也能推诚相与。”   “求你个事。”他闭上眼睛,沉声道:“不管还能活多久,不管怎么个死法,别让她知道我的死讯。怎么骗你知道。”   “回程路途不远,才能瞒她几天,回去难保……该死,你在套话。”   他展颜一笑,并无得色。活法未必人人皆知或者懒得去想,又那么迫不及待地预知死法,自以为占了天大的便宜。   “不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小夏郁郁自语:“待会儿马跑起来,你别嘴坏,喊几声得了,兴许我能趁他们不察做些手脚,你也少受点苦。”   鄱湖山庄内,长椿想开口,又怕扰了对方心事,尤其自己也是劫持的始作俑者之一,多少狼狈为奸了。   “他不知道这样只会适得其反吗?”玉珠忽而用下巴点了隔着一道走廊的小夏,这厮不时投过来的炽烈的目光让人心烦意乱,虽然并不是投向自己:“像只苍蝇。”   长椿深以为然:“咱也许不介意招蜂引蝶,但没哪个女人想招苍蝇。”   “可你不急着拍死。”   “厉害了姐。”她有些相见恨晚。   飞蛾一心扑火,蛾子虽死于一厢情愿,却不是火的夙愿。火不是为烫死一只或许多只飞虫而生的。   一墙之隔的偏厅,李仲的目光穿过窗台,打量这座湖畔山庄的前院。这样的庄子在李家的产业里确有一笔,年代不知,购者不祥,显然是某个祖辈心血来潮的念头,后人无暇打理,废弃至今。   老夏端着随身携带的紫砂壶,不时抿上一口:“这孩子一向也不糊涂哇,你哥待你如何,外人瞧得一清二楚,这么鱼死网破釜底抽薪,从此成了个什么人。”   李仲半躺在一把年久失修的摇椅上,比老夏还要悠闲,神情却比他还要苍老:“是我想成为什么人,还是被人看成什么人。”   “少拿这种一辈子想不明白的事情绕我。”老夏不屑一顾,慢条斯理地:“年轻人能飞绝对不跳,能跳绝对不跑,能跑绝对不走。年轻人就是不会好好走路。”   当然还包括不会好好听老人家说话。   “我想成为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需要我成为什么人。”   “还能害你?”   有些人上了年纪反而越发极端,凡事不扯到大是大非就不痛快。在李仲看来,周围的老人家们大体分为三种。其一历尽沧桑变得刀枪不入,咸盐吃得太多,齁着了,彻底烂了下去。其二如同夏老爷子,不偏执不成活。其三看透而不失望,失望而不苟同,多年修行不过求个淡定从容。   可惜第三种太少,而第二种太多。      ☆、第 36 章      “大哥说过,夏老先生最擅长声东击西,今天领教。”他忽而冷笑:“您不火速回去邀功,却在这儿教训晚辈。大哥还说您人如其名,永远不会犯那找不着北的毛病。”   “我这司南无论怎么转,永远向指大当家,大当家就是我的南。”老夏起身,端着宝贝茶壶出去了。   此处没有大当家,这忠心表得浪费。他到底在等什么,总不是等玉珠的孩子生下来再掐死吧。   摇椅咯吱咯吱的随时要散架,李仲终于懒得折腾它。少倾,门又开了,望着长长的人影,长长地叹了口气:“您磨刀去啦?”   来人不语,几乎没有脚步声。   李仲霍地坐起来,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你一直在?”   “像你一样。”李元确实刚到的样子,打量周围精致却显破败的陈设,显得很悠闲:“还真是个好地方,适合归隐。”   没这么快的,除非神仙。   李元坐在老夏的位子上,很享受,很自得,心情比在李家的任何时候都好:“也适合养老,不如我就此留下,你回去替我把那操不完的心操完。”   这个他就不想回答,也不便答了。大哥今天看起来有点不一样。   “这个地方你一定忘了。”   “……我来过?”   “你在这里出生,那时庄子还簇新。”   “我怎么不知道,没人提过。”   “那是咱家最和睦的一段时光,如烟,我,姨娘,还有父亲,在此小住一年。”李元苦笑,神色惘然:“那是母亲去世之后,我过的最像样的一段日子,许是后来的日子不太像样,大家也就绝口不提了。”   “哥。”李仲恻然:“事到如今我难辞其咎,不止这些,还有从小到大所有的违命不从……我一直在想怎么向你请罪,你一定不能原谅我,我也不能原谅自己。”   李元颇意外地看着他,宁折不弯的家伙突然服软,软得完全陌生。   “我因小失大,背公向私,不识大体,感情用事,置李园安危于不顾,为一己之私欺上瞒下,生无颜以对李氏一族,死愧对列祖列宗至亲手足。”不是声泪俱下胜似声泪俱下,他垂下的眼睛里满是凄然:“自知罪该万死,而死有余辜,不敢脏了大哥的手。”   倒要看看他还能列出什么滔天的罪状,李元静静听着。   “大错铸成不敢求死,更不敢留下一副烂摊,都是平日未加约束,管教无方,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还懂,故此……”   “上梁不正下梁歪,甚好。”李元突然笑了笑:“不过我这上梁何时做出这等成人之美的好事,以至你这下梁毅然效仿,还请二爷赐教。”   再迟钝也听出不对劲,本是为王子兴求情,上梁自然说的自己,可现在解释显然没了意义。   总不能像妇人那样斗嘴,且斗赢又如何。他绝望地低下头,彻底沉默。   李元突然暴怒:“一心护仆,感天动地!为了一个外人屈尊降贵,同我这食古不化的老朽虚与委蛇,心里受着委屈,嘴上说着打死不肯说的话,恨不能把自己打死算了!”   实在说到心坎里去,李仲怔怔地抬头,注视这个他一直认为老谋深算的大哥。   “你没顶撞,比直接嘴硬还可恶。”李元余怒未消,兄弟间一直隔了一层,如今更甚,又为了外人尊严都不要,分不清哪个更坏更糟:“看看你现在的样子,魂不守舍,孤注一掷。”   说到孤注一掷,倒让李仲缓缓起身。   又颓然坐了下去。   李元鄙夷地:“你要跪下吗?”   “是,求你。”却在摇头,因为又觉无用,或许适得其反。   王子兴命悬一线,就算不知如何挽回败局,也不能有任何激怒之举。   “有时我倒希望你铁血一点。”李元不再看他,对守在外头的老夏道:“放马。”   李仲不知何意。   老夏知道,小夏也知道。   解缰,放马,王子兴的死期也到了。小夏解开缰绳,只听身后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你敢。”   这是长椿第一次主动和他说话,如果不是执行命令,小夏该乐不可支。然而父命难违,当大家之命就更难违了。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平时木了吧唧和气生财,原来都装的。”对方无动于衷,她更气不打一处来:“人不可貌相,越老实巴交心里越阴越坏。”   “这是爹的意思,杀人很简单,手起刀落,脑袋就是个大萝卜,一刀下去圆滚滚脆生生。爹的意思是既让大当家出气,又或许能保住王子兴的命,能不能活就看他自己了。”   那老头能安好心?   这么拖拽,不如直接扔下悬崖,按照武林惯例真死不掉。   “他倒会撇,合着人家被马活活拖死,也是自己不争气咯?”长椿不以为然,恨恨瞪了面无人色的王子兴一眼:“瞧见了吧,真正的杀人不用刀。”   小夏一皮鞭抽在马身上,马蹄急踏,栓在马上的人几乎悬空,短暂的腾空而起之后重重摔在地上,尘沙四起,伴随古怪而撕心裂肺的喊叫。   长椿艰难地转过身,此时能当瞎子,惨叫时时入耳,却不能做个聋子。哪怕点头之交,哪怕陌生人,谁有勇气耳闻目睹。   玉珠突然撞开门,脸色惨白地摔在台阶上。   相比之下她的姿势更触目惊心,长椿虽然不是很懂,这个年纪的姑娘稍微想想也就猜出大概:“你是不是……”   玉珠双手捂着肚子,双唇血色褪尽。   “啊,出事啦!”长椿发出了自己也想象不出的叫声,白日见鬼也不过如此:“出人命啦,一尸两命啦!”   小夏一个呼哨召回自己的马,王子兴的叫声已经微弱。   大家扶起玉珠,长椿嚷着找大夫,又让小夏去叫人,一时间闹得鸡飞狗跳。   外头的动静传了进来,李元不为所动:“天残门的事,你怎么看。”   “什么事……”李仲失魂落魄地仰起头,要努力去想,才搞清楚说的是九木堂被人暗算:“他们一向窝里斗,这次损失惨重,老叶该吐血了罢。”   李元也很吐血:“你现在脑子里除了求情,什么都没有吗?”   本在等待一个不致死又合适的时机,如果不是李元突然问了句不相干的,他也该开口了,当下求之不得:“我要怎样您才能高抬贵手。”   房门叩响,老夏平静地道:“大当家,人跑了。”   李仲一惊,有点儿不敢往好了想。   “二少奶奶装流产,夺马救下王子兴。”老夏顿了顿:“我那不中用的儿子,实在是块朽木。”   李元无动于衷,李仲小心翼翼地偷瞄一眼,松一口气。   自然不是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这么容易逃出去就不会被抓过来。老夏这司南也有不转的时候,自是有人不要他转。   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好处,命如草芥,偶尔碰上个大人物,说不定就走狗屎运。跑了也好,只要继续走运说不定就逃出升天。   至于玉珠这小疯婆子,此生无缘做夫妻,被你册封的痴汉子只好祝你余生平安喜乐。   “此事完完全全是我自作主张,季家那边由我一力周旋,尽量不留后患。”   “我说了,做得很好。”   李仲诧异。   “事已至此,季家闺女动不得,也留不得,自己走了皆大欢喜,季家从此欠李家一个大情。王子兴这种小鱼小虾,杀之何益?”李元长叹一声,沉吟道:“他们说我像生意人,眼里只有利弊得失,不像个江湖人……”   李仲更诧异,只因没想到这一层,玉珠这一走委实是乱,大哥这一番话虽有些破罐破摔的意味,然而正像他说的,季家闺女咱们奈何不了,就是只鹰,养不了便由着她飞走得了,对于李家而言也不全是坏处。   “说得很对。”李元抚须道:“天下事说白了就是生意,没什么难以启齿,也不必偷偷摸摸。”   “多谢大哥。”   “谢我什么,不杀你那宝贝跟班?”   李仲笑容僵在脸上。   “我也想杀!”李元毫无征兆地反手一记耳光:“那除非不要兄弟,手足之情千金不换,不值一个吃里扒外的下人!”   这一巴掌力道甚猛,李仲几乎站立不稳,摇晃一下又直直地挺住。   “这么多年,你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有些事看在眼里急在心上,难道因为心里头有我这个大哥所以老实待着?你没走是因为我没伸手,伸手只会把你推得更远。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不明白,还是你不明白?”李元怒不可遏,又无可抓之物,顺手抄起一只空的茶壶扔了过去。   李仲纹丝不动,硬生生挨了一下,眉骨留下一道血印。   细瓷的小壶跌在地上摔得粉碎。   李元以为他会避开,下手自然不轻,这下有些不好收场,气倒也出得差不多:“这次出来你嫂子劝我心平气和地谈……也只能谈,否则我是能打你,还是能骂你。”   打也打了骂也骂了。   李仲无心提醒他,咽下嘴里的血,有气无力地:“这里不是咱们的地盘,应早些动身。”   李元冷哼。   那意思是现在知道关心我啦,李仲只好活动一下打木了的脸颊,继续温顺地:“如今天残门内乱不止,不管谁胜,李家举杯遥祝。无论谁败,李家聚而歼之,与各方势力瓜分地盘,也是不亦乐乎。这些粗活就让我来干,我留下来。”   “瓜分地盘这种事情无师自通,底下一堆堆嗷嗷直叫的家伙,一个个比你在行,何用你亲自动手,更不用我。”李元淡淡地:“就像追击你们,何用我亲自出马。”   李仲心中一沉,低声道:“出什么事了?”   “出什么事?二爷心里的东西多,人也多,女人兄弟、情爱义气。出什么事了,生死荣辱家族兴衰,不值一提。”   他颓然不语。   “段大人给了三天,这三天里,一人一物,账房和账本,人死要见尸,物要和人一样毁尸灭迹。说到底不过是一个掮客跑路,上家要杀他,下家也要杀他。为了保命跑路,这一跑路倒死得更快。”李元看起来不打算再让他挨一下了,虽然像刚才那么一砸还真砸出了聪明。   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李家和只露面的账房先生,李家和不露面的段崇寅,以及段崇寅背后的官场,这一串人不管谁出事,牵一发而动全身。   生意一向是大哥打理,他只知道神秘的中间人手眼通天,实际上是段大人手眼通天,而段大人的硬气完全来自他的后台。段大人从未露面,也无需露面,中间人这一叛逃,顿时成了最焦头烂额的人,李家倒往后站。   “据说他老人家年事已高,又体弱多病,就是不告老还乡,这是要死在任上啊。”   “你是想着他死了,这事不了了之,我也想拖他个一年半载,最好拖得谁也不认识谁,可李园这么些人,他们拖得起吗?”   他霍然抬头,欲言又止。      ☆、第 37 章      石老六看着眼前的瘦小老道,掂量从这样一张嘴里说出的话是否真有他保证的那样有分量。   凌虚不遗余力地为自己提供佐证,从死守客栈到季家那女人露面,一路冒死跟踪至赤松坪,还有她的两名同党,身形样貌,彼此称呼,可谓毫无保留。   石老六大为不解,这也太心急了,天残门还没玩完,疑似李仲的人会出现在这样一个是非之地,除非饥不择食。唯一的可能是机密已经泄露,李家志在率先得到卜先生和账本,用为日后挟制。   门主就要来了,段大人也要来了,季李两家再来就够凑一桌麻将。   鄱湖近在咫尺,门主与段大人的会面迫在眉睫,他石老六就为这来的,就算李仲真来,那也没工夫伺候。   负责引见的手下见老大了无兴趣,便使了个眼色,让凌虚先退下。   凌大实见伯父愁眉苦脸地走出来:“怎么,又没成?”   “有得有失,倒是给你谋了个好差事,以后在石堂主手下发财。”   引见的那人也说:“旁的都是虚的,咱们堂主可是门主身边的红人,红得发紫,您老又是门主故人,将来令侄发达可别忘了我们。”   叶召远正想去见石老六,半路瞧着几人美滋滋从身边走了过去,怎么都觉得眼熟,于是叫住。   凌大实的一脸喜不自胜遭遇了定格,凌虚倒抽一口冷气。想想被叉出去那次甚是狼狈,想想以后再不会被人叉出去了,又不约而同挤出一丝假笑。   石老六的粼湖书斋名副其实,除了书还是书,清雅得很。叶召远陪何硕在此养伤,嘴里淡出鸟来,正愁没个消遣,惊奇的发现凌大实自投罗网,很好的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喜不自胜。   这喜被石老六打断:“这天热的,召远啊,大太阳底下练目力呢?”   “按说近日损兵折将,六叔招兵买马无可厚非,怎么连脏臭也不忌了。”   眼神能否杀人石老六不知道,叶召远的眼神把俩人钉穿。他笑了笑,用低到几乎成了私语的声音说:“你以为我拍马屁呢,对,就是马屁。拍的不是门主,老七说这道人是门主的亲戚,你们就信,其实也是,夫人嫁了门主,她的亲戚就是门主的亲戚。”   七拐八绕,没绕出个头绪,叶召远饶头:“夫人不是过世了吗?”   这厮在情之一字上完全夹生,何硕忍无可忍地在背后咳了一声,叶召远回头就投之以关爱傻子的眼神:“师父这辈子最在意什么,用你练剑的劲头,使劲想想。”   此人杀不得。   磨刀霍霍没用,杀心已起没用。   不过有人一向无所畏惧,认定的事只要不死就是要做,想杀的人找茬还是要杀。   然后所有人看着叶召远,叶召远阴沉沉地瞅着老道,一手搭在家伙上,出鞘又入鞘,来来回回几次。   何硕顿知不妙,拱了拱手,温言道:“道长也是成名的剑客,日后还望心存善念,江湖路远,好自为之。”   这次估计又是叉出去了,二凌七分冤屈三分无奈地对视,搞不懂怎么就得罪了这位小爷。   师兄这先声夺人,也不好驳了他去,他颇无奈地嗤之以鼻:“又做烂好人。”   老道的目光在二人脸上扫过,以为雨过天晴,赶紧抽身。   “道长这是去哪儿啊。”   老道连忙止步,还是叶召远,这厮忽然笑了一声,比阎王还森冷,当下进退不得,十分滑稽可怜:“多谢两位高抬贵手,天色已晚,贫道这就上路啦。”   “上路。”叶召远面无表情又极其客气:“不如我送送你啊。”   老道抖得几乎迈不开腿。   何硕连咳几声:“再怎么样也是师父旧识,别闹得有失体统。”   “没想怎样,你看我想怎么样啊。”   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带痞气。仗着没人敢把他怎么样,擦出点儿火星子就窜天。说了不听,何硕就改用眼神警告,通常拉下脸来就是板上钉钉没的商量:“如果师父在这儿,他就是师父要留一命的人,在你揍他一顿出口恶气之前,最好想想这也是违命不从。”   显然没用,叶召远已经扔了家伙,松了领子,撸了袖子,老道在他步步紧逼之下紧贴墙角。   “不要置气!”何硕重伤未愈,训斥也甚虚弱。   老道退无可退,突然怒吼道:“贫道乃练武之人,若要一战,那便决斗,绝不受此□□!”   叶召远等的就是这一刻,顿时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喜上眉梢,一指他道:“师兄你看,这个人好像在威胁我。”   何硕绝望地闭上眼睛。   积怨已久,势在必行。   没待反应,眼前一花,老道只觉横着飞了出去,落地的时候又觉腰上一麻,半个身子不能动弹。叶召远顺势了上去,膝顶后背,一手揪起道冠,十分趁手:“老子打的就是旧识,跟你还用决斗?师兄救你是因为你命好,我揍你是因为早就想揍!牛鼻子这次没死就去打听打听,老子打小不知道什么叫师命,老子学会揍人的时候你还不知在哪念经!”   老道惨叫连连,一时间好不热闹。   涂老八怕出人命,有意上前阻止:“年轻人,下手没个轻重……”   石老六伸手一拦,挤眉弄眼:“没事儿,闹着玩。”   出不了人命,小叶杀人绝不废话一句。这孩子的脾气长辈们早已领教,天崩地裂,那也得让人家撒完这通气再说。   老道喊得杀猪也似,带着哭腔急呼:“门主,门主救命!”   这顿架打得酣畅淋漓,不动兵刃,却比任何时候过瘾,一解这段日子的闷气。揍完老的还有小的,那小的吓得半死,连拼命都不敢,叶召远大笑:“这时候别说门主,天王老子也没用!”   本来嬉笑怒骂的大伙儿一下安静了,何硕呆望门口,直到叶召远百忙之中抬头一看,立即呆若木鸡。   叶门主背光而立,手下分立两行。   “门主啊,门主,令公子这是要置我于死地……”老道脸上五彩斑斓,嘴巴也肿了,说话瓮声瓮气。   叶召远僵在那里,此时倒很冷静,不停琢磨怎么把刚才那番话收回,或者当做从没说过。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半死老道身上站了起来,几步走开,顺便理理衣袖,再顺便低声道:“您老人家怎么来了。”   叶从容没有看他,进门看一眼老道:“小孩子打架,法师莫见怪。”   “没有没有,小事小事。”老道捂着伤脸,立马改口。   叶召远顶瞧不上老道的样子,小声嘀咕:“怂货,我倒宁愿看你告状。”   “师父,一点误会。”何硕一贯地替师弟遮掩,无奈这边堵上那边又漏,这边恭敬地回话,那边转过头毫不客气地斥:“闭嘴!”   凌虚劫后余生,赶紧和凌大实退去安全地带,甚至没心情欣赏小叶的窘境。   粼湖书斋从未这样热闹,尤其门主提前光临之后。石老六有点坐立不安,尤其门主很快从人群中发现了他。   “已查实,马老三出现在鄱湖一带。”石老六不等问起,立即上前:“他欲西渡,看起来要逃进苗疆,进了苗寨就是苗人的势力范围,咱们在那的眼线太少,还都是汉人,真正的苗人地盘是针扎不进。”   叶从容点了点头,笑道:“给你三天,抓不着顺便跳了鄱湖。”   石老六擦汗,不仅因为天热。      ☆、第 38 章      湖边总是水汽氤氲,无论什么时节,各有各的潮法,连带着书斋内湿气甚重,此处书籍甚多,受了潮的纸味令人喘不过气,喘过气也总是不自觉地吸鼻子。   叶召远想把这股气味咳出去,看着比不时低声咳嗽的何硕还别扭。   叶从容坐在太师椅上,翻着手边的书卷,他是一个随时随地专注于手边事务的人,很难被人打扰,天残门内大概也没人敢去打扰。   纷乱被关在了外面,这间别具一格的书房里除了书,就是一通折腾又迅速平静的叶召远和永远平静如水的何硕。   “为什么不速战速决。”叶从容放下书,看着何硕。   “一时不慎。是我的错,出了点意外。”   “因为伤上加伤。”叶召远道:“上次死里逃生,这次九死一生。马老三是疯狗,叫得响,牙也还在。”   叶从容仍没理他。   又是一阵低咳,何硕哑声道:“鄱湖一带滩涂甚广,无异于大海捞针,咱们又是南边来的,地形不熟,我想另带一队人马,与石老六呈合围之势,务必一举拿下。”   叶召远惊奇地望着他,把你不要命啦写在脸上。   “这些年你们在外清理门户,连年奔波,算来也有一年未见。受伤的事,若非我此次提前动身也被瞒了过去。你在想什么,怕我知道招你回去,留下召远一人,怕他疲于奔命?所以宁愿自己疲于奔命。”叶从容淡淡地说着,眼神也是淡淡。   自己想什么一向瞒不住师父,何况是伤,何硕也觉得自己班门弄斧,没来由地有些颓然。   “我的左膀右臂一向这么有力。召远折不得,你就折得,有时真希望外面那些人像你一样,认定的事流干了血也会扑上去……那么现在不会落到这步田地。倘若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没有一个账房先生和一本破册子重要,我们还用千山万水地来这个破地方,做这些破事?”   何硕先愕然,然后默然。   师父动气看不出动气,骂人也听不出骂人,只有真的大动肝火才会温和至此。   小叶曾说你这么不爱惜自己,就算把卜先生的人头和账本原原本本带回去也是功不抵过,他只是笑了笑,说我不是为了功,自然也就没什么过。   “伤已经好了,不碍事……”他徒劳地辩解。   叶从容连他也不理了,再度拿起书卷,翻了几页。   涂老八的声音从较远的地方传来,万事俱备整装待发。与其在这儿学乖,不如跟着打打杀杀,叶召远的神思随之飘远。   “懂事的太懂事,也就成了不懂事。不懂事的永远不懂事。”训完大的,叶从容喝一口茶,终于开始正眼看小的,即永远不懂事的,让他自己说错在哪。   小叶看着老叶,很希望自己也有伤,当你觉得一个人可怜就无法对他怒目,何硕这么逃过一劫,现在轮到他了,对他就没必要那么客气了。   “事发之际十分突然,所有情况由全权负责接洽的小石转述,他觉有异,但来不及查。”说着停顿一下,轻声:“羊圈破了,自然先捉羊,再补牢。”   “羊呢。”   顿时无言以对,或者说很明显,他木着脸:“师兄行动不便,不如我去协助石老六,添些胜算。”   “还有呢。”   这下不是无言以对,而是老老实实地:“不知道还有什么错。”   “捉羊还是补圈,都为时已晚。羊跑了,圈上一个补丁,从此有了破绽。圈可能是自己破了,也可以被人捅破。剑法有虚实,蠢材只想抵挡,一辈子想着这个,想通了便是武师。可造之材想什么?”   “万变不离其宗,所有招式皆由最浅显一招演化而来,虚可变实,实可转虚,全在一念之间,根本无迹可寻。”虽然弯转得快,叶召远仍是迟疑:“小石没错,如果是我,当时也只能这么做。”   叶从容的表情是对答如流也不等于你是可造之材:“小石没错,那么你呢?小石想他的,你没想你的,你觉得他对,就要把自己变成他?光说不练,你最讨厌的那种人,所以不可能成为那种人。可你一直做事,确定一定对吗?”   叶召远不是不聪明,只是本能地不去怀疑,不用怎么点拨当下心底通明。石小六有嫌疑,石老六一把年纪这么卖力,只是恨子不成钢,一路风尘地替儿子兜底?   但他可以保证,小石绝无二心,对于这个从十岁结交到二十岁的好友,坚信没看走眼:“您的意思我懂,不一定是小石有鬼,一定是我想的太少。”   “我也信石老六,但信不等于闭上眼睛,可以不听你听到的,但要看你看到的,相信别人,更要相信事实,相信事实也就是相信自己。”叶从容脸上终于有了笑容,不像方才那般严峻。   何硕挪挪站僵硬了的脚踝,替小叶松了口气。   叶从容又看向他,话锋一转:“李家总管何在。”   差点答李家总管自然在李家,何硕确定问的是自己,下意识地茫然四顾。   “何堂主不但伤了皮肉,还伤元气,北堂堂主兼内务总管余兆大驾光临,我的爱徒毫不知情,比我这老家伙还吃惊。”叶从容有些揶揄,也有些无奈。   叶召远一脸震惊,何硕回馈他一个更加震惊的眼神,二人不约而同地侧目,相视却无言。   这亏吃大发了,叶召远的讶异转为愤愤,我就说不要相信那个女人,现在好了,活脱脱两个蠢货,新鲜热乎还冒烟呢。   何硕苦笑:“九木堂距李家最近,见过此人的皆已丧命,而此人资历不算深厚,见过的人原也不多。”   石老六太阴,算起来只有他见过李家总管,发现之后不当面点破,直接绕过这里的人,这一告密倒把所有人都卖了。   讲义气和表忠心,他永远选择后者,无时不刻不彰显自己是门主的人。一条五毒俱全的老蜈蚣,似乎只有敬而远之,还好儿子不是小蜈蚣。   叶召远的不屑全写脸上,一点也不介意被人窥破。   “李元要么疯了要么傻了,把心腹送入虎口,是要夺食?”叶从容合上书,起身走了出去:“摸清虚实,看李家想干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男女主暂时分别一下,不然怎么给男配腾地方呢   ☆、第 39 章      看守客房的门人见何硕来了,立即开门。   “请余姑娘出来。”他没进去,反而后退几步,退到院里。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有些尴尬,他又是个没成亲的,与对方年龄相仿,别人不说什么,自己也怪别扭。   余兆被请出来,行动已无大碍。多亏何硕慷慨赠予的伤药,比以往用过的所有灵丹妙药奏效。伤还在恢复中,待遇倒比刺客时期好太多,一直想着当面道谢:“很高兴没有被人遗忘,否则只好在此终老。”   “我刚相信你是无辜遭殃的路人,结果现在又冒出个总管。”他犹自不平,仰天长叹:“很高兴遇见你,但不高兴认识你。”   她则正好相反。   “认识你之后还真是起起伏伏,一点也不寂寞。”院子太小,没几步就走到起点,真要绕圈又很显傻。   一直听说鄱湖的接天莲叶不比西湖差,正是盛夏时节,映日荷花想必也是别样的红。每次来去匆匆,从未静心细赏,现下诸事暂毕,是个漫步堤岸的好机会。   还未开口,只听她道:“一直听说鄱湖的接天莲叶不比西湖差……”   出了关押之处,才知书斋已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起来,气氛比刚来时紧张。她随何硕出门,自然无人阻拦。鄱湖似乎就在眼前,真走起来也有半个时辰,走到微微出汗,隐隐听闻水声涛涛。   何硕一路沉默,此时方道:“余姑娘,你说从未用别的名字糊弄过我,确是如此。我也可以说我从未欺骗过你。”   “你该称呼我林夫人的。”她涩涩一笑:“不是什么姑娘,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想必清楚我的过去。”   他忙道歉,道完歉又窘住了。   实在不该接受这样一个任务,虽是师父体恤,不必颠簸厮杀,却比经手过的任何一个任务棘手。天残门不是没有女人,他不是没和年轻女子打过交道,可那都是自幼熟识,比如叶召远的童养媳,名为小禅,被那厮恶意篡改成小缠的他们共同的知交好友。   这么算起来,确实也不多……   摸清虚实谈何容易,首先你得接近,然而接近谈何容易。   既然说到过去,那就顺杆爬吧,童年话题在任何时候都不是禁忌,可谓老少咸宜:“我也是庆州人,十二岁那年出来闯荡,今年二十六了,不曾回家看一眼。”   “小小年纪,实属不易。”   “你也不易呀,做到这样很难得了,而且不是谁要你做到这样。”他说的是年纪轻轻守寡,所以脸上带着恻然:“一定不是为了虚名,谁要那样的虚名?”   就好像每个人见到寡妇,就会嘀咕一句好可怜哇。她不喜欢听人说独身一人就是虚度年华,好像只要跟了一个男人就红颜不老似的,认真对待自己,怎么都不算辜负。   说来也怪,评头论足的人不少,可到头来所有还算中听的话都出自男人口中,什么道理就不得而知了。   挡住头顶的烈阳,惬意地观赏绽放的红莲,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已经败落。湖面传来采莲人清甜的歌声,飘飘忽忽,荡荡悠悠。   “终归要走的,真舍不得这儿。有人跟我说,与喜欢的人泛舟江面是世上最舒服的事,江水浩渺,哪里有这等碧波清澈的闲情,有机会一定邀他一试。”   美景如斯,立即想要分享的那个人,大概就是心里的人了。   如你在此,该有多好。   何硕无人可想,脚尖轻踏湿泥。要来湖边的是他,先觉无聊的也是他:“还是说说你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吧。”   “好。”余兆一点儿也不意外,知道他憋了半天早晚有此一问:“我没糊弄你,你也不骗我。我先说。”   从何说起呢,自然从玉珠和王子兴,可那是秘密,事关季李两家的颜面。只好从私奔之后说起,幸好有个凌大实。   一念之仁,以怨报德。   自己一念之仁,人家以怨报德。事后也曾总结,挥刀之际突发仁慈,该爽利时不爽利,不该手软偏偏手软,那么因此倒霉也是报应的一种。   “你信善恶有报?”   “我信善恶有道,平时各行其道,善恶交锋,就该什么都不想,让恶人走不成道。”   “这世道,死活都分不清了,谁还分个善恶。”不是讥讽而是自嘲,何硕看着她,喃喃自语:“连死活都快没人在乎了。”   现实种种,也是避不过绕不开,她同样自嘲地笑笑。   “可是你还没说,为什么出现在九木堂灭门的当口。”   “因为我不甘寂寞,不安于室,不守妇道。”她坦然地颔首示意:“和我那传说中,也确有其人的姘头,哦,就是李二当家,偷偷出门野合,一路顺江而下,游览至此,走着走着就走散了。”   想起叶召远曾一脸凝重地问他是否真要去找那个女人,又一脸凝重地说那女人名声不好,他当时还忍俊不禁,暗想又不是相亲。这份不动声色的泼辣算是领教,他还想全身而退呢。   忽然脸上一凉,雨点飘飘洒洒,零星落下。   最近雨水实在多了点,就像巧合一样:“真不走运,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雨势甚急,已经成了砸落。   “没什么,反正跟你一块儿从未走运。”   何硕僵住。   说完就后悔了,余兆僵了一下,拉着他跑:“上船。”   一条小船孤零零泊在岸边,破旧且已经搁浅,倒是个不错的避雨之所。两人狼狈地半蹲,窝着。雨点不住地砸在乌篷上,热热闹闹,惹得他好一阵的心烦意乱。   “别怕,我不吃你。”余兆似乎看出他的担忧。   他哑然失笑:“告诉你个秘密,我是男人。”      ☆、第 40 章      “该你了。”   “呃。”突如其来的严肃,搞得本来差劲的玩笑更显幼稚,对于恢复一本正经倒是求之不得:“不知林夫人想知道什么。”   “却不知方才我有没有糊弄何堂主?”   他正色道:“没有。”   那么也不能欺骗。   这要从卜先生反水开始说起,这个账房先生跑路,带着一本极重要的账,牵扯到官场,以及幕后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交易。他言简意赅,只说清理门户,顺便讨回一些旧账。   弄清了倒霉的前因后果,她不再追问,告诉他两清了。   “不问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处置?”   “我的身份就在那里,你们查到是你们本事,我也没有抵赖。从前我不说是不想连累无辜的人,现在已经无处遁行,还能怎样?你们爱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这么干净利落,带些有恃无恐。   师父要怎么处置他还真不知道,应该完全取决于今天的收获,换句话说,他如何汇报,师父便会如何发落,他回去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将决定她今后的命运乃至生死。   “你该不会认为我们今天是出来散心吧。”哪怕是这么沉重的话题,也很难从她脸上看到恐惧,如果他是个瑕疵必报的人,该恼羞成怒了。   “就像你不认为我出现在这里没有恶意。”   口才再好的男人也不及女人口齿伶俐,斗嘴的结果不言而喻,他马上意识到往下走只会钻进死胡同。   被李先生重用的人,岂是这么容易吓住,沉默片刻,换了一副公事公办的口吻:“倒要请教林夫人,如果是你会怎么处置声称没有恶意的敌人。”   “天残门和李家,已经到了图穷匕见赤膊上阵的时候了?我怎么记得,两家和平共处好像不是这几天的事。如我没有记错,就在这个地方,南至苗疆,东至九木堂,已经变成和衷共济同心同德的典范,你的恩师和我的大当家,早在许多年前就订下互不侵扰的盟约。”   他静静听完,不置一词。   非要这么想,那就这么想好了,你开心就好……   “虽然不会相信自己说出来的鬼话,可那见鬼的盟约不是凭空捏造。”她不疾不徐,好整以暇:“所以我不是刺客,而是贵客。”   “有失远迎。”   “阁下跟随叶门主也有十年了罢,功夫颇得真传,行事作风自有一套,都说何堂主年纪轻轻却不锋芒毕露,不骄不躁,十分沉稳有谋,比叶堂主更通达,更得人心。”   “愧不敢当。”   “叶门主麾下两员大将,除了锋芒毕露的叶堂主,也就是你能替他分忧了。这不是秘密,就像李园人才凋零,也就是二当家还像些样子……可不是我与他苟合,就一味捧他。”   何硕微微皱眉,有些难以启齿:“其实不用说的那么难听,我是说至少别这么说自己。明事理的人都不会那么想,那么的……刻薄。你只是寡居,朝廷哪条法令写着不能再嫁?”   难听的话自己来说,说到极致,别人也就无话可说,这是她最近一年掌握的小妙招。   这位何堂主果然如传闻中那样宽以待人,倘若不是各为其主,真该交个朋友。没人想要阴险毒辣的敌人,就像谁都喜欢真诚厚道的朋友。   “叶门主如此赏识又这么恩重如山,可你不仅没有分忧还帮倒忙,实在说不过去。”她不无惋惜地摇头:“换成是我,无论问出什么结果只会往肚里咽,然后拍胸脯保证纯属误会,把瘟神送走再说。”   因为无论如何,表面的和平也是和平,弥足珍贵。假的来之不易,谁管真的啥样。   叶门主自然比谁都清楚。   让心腹爱将去查,这意思还不明显,既是心腹,此时就该挺身而出,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可能存在的真相变得不存在,将可能造成的后果揽于一身。真有后果,门主还能怪罪不成。就算怪罪,还能动真格的不成。   他不过是言听计从过头,精忠赤诚惯了,从未给自己找过台阶,也就顾不得别人的台阶。疏于揣测上意,有时也是误事。   和叶召远那么个眼里不容沙子的人待久了,真没啥好处。他转过脸,在昏暗中认真地注视着她:“承蒙指点,感激不尽。”   “只要你不觉得别有用心。”此时已经没什么好藏着掖着,她撇了撇嘴道:“就是别有用心。”   他做出大受启发洗耳恭听的样子。   “那要看你怎么想了,若认定我有阴谋,一箭双雕,光明正大地送回李家,大当家和我记你的情。若你尚有一丝犹豫,偷偷摸摸放回李家,我记你一个大情。”   明里暗里,于他皆无害处,但明着来于她而言就是能力不足办事不利,百害无利。他不介意送一个大情。   说真的还有些窃喜,北堂前任左长老太过阴鸷,小叶那样的后起之秀难入法眼,时常被呛,要么噎得无话可说,总是谈之色变,能躲就躲。   不怕不讲理,猫有猫道狗有狗道,年轻人有年轻人的道,就怕倚老卖老,用一把年纪杵在当中,自己不过也不让人过。今后同李家打交道的如果是她,将是怎样一副清新的画面啊。   “受教了,我们做下属的,确要想人之想。只办眼前的事,办得再欢也是笑不了多久。”雨停了,他彬彬有礼地请她先出:“不过你也看见了,这几天忙得不可开交,需要一个恰当的时机。”   这里比刚来时戒备森严,人人如临大敌之态,她再不愿多等也得静候,虽然太迟回去很难不露马脚。   雨过天晴,湖边虹光乍现,与挂满水珠的荷叶相映成趣。   “那就有劳了,叶门主那边,我想最好由我亲自道谢。”   “这点小事,不劳家师亲临。”不动声色地笑了笑,管她是试探,还是真看出什么端倪:“据说李家最近也有点儿小动静,难道李大当家也亲自出马?”   她抿嘴一笑,十分肯定地摆手:“当然不会,大人物总在最后一刻现身,你见过哪个绝世高手心血来潮说出现就出现,跟赶集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真勤快呀,自我表彰一下!   ☆、第 41 章      鄱湖细成一道白线,既近且远,无线延伸与苍顶相连。李仲无心看风景,却只能看风景,只有背过身去才能掩饰脸上焦急。   就快撑不住了,余兆生死未卜,他本该猎狗一样贴着地面四处搜寻,恨不得铲翻地面,偏此时大哥来了,带来一个糟烂透顶的消息,孰轻孰重显而易见。   总算有点知道什么叫进退两难,从前的他只进不退,根本无需驻足回望。江山美人为何天然对立,大概是古往今来难以破解的迷题。   王子兴和玉珠不是白放的,今天能放明天就能抓,态势摆在那儿,轻重自己掂量,那并不难。   犹如对付那个糟烂的账房先生,他略一沉思,再清楚不过:“事关重大,您要亲自出马。找我是为了让我回去,替您坐镇李家。但是我不回去。”   李元因最后一句话气结,说了半天,茶都喝干了,茶壶也打碎了,被打的人脸颊红肿血流劈面,换来一句不回去。   “账房一事是个机会,咱们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彻底摆脱段崇寅的控制,结束早该结束的肮脏交易。”明明担心余兆安危,留下来才有重逢的希望,又不好明说,唯有再一次让大哥深感一山难容二虎。   这险该冒,他义无反顾。   李元在沉吟,看嘴型像在念叨肮脏二字,这次没有反驳,甚至有些倦意:“盲目乐观和盲目悲观都不是好事,你明白吗?”   “大哥是没有信心吧。坦白说我也没有,但是机会来了,它不管咱们有没有准备,稍纵即逝,履险蹈危,却是唯一的生机。”   “李家这颗大树稍有不慎是连根拔起,而非倒下。这二者的区别,你也明白?”   马老三声称抓到了李家想要的人,提出共赴鄱湖之南,苗寨与汉疆的交界处,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敢于得罪叶从容的人不多,几乎没有活人之后就更少了。马老三从前也是条汉子,决裂之后亡命天涯,顿时打起算盘来了,一条丧家之犬能有什么企图,他只是为钱。钱货两清大抵是世上最公平的买卖,这单生意岂容错过。   怎么看都没有不做的理由,如果是他也会赴约:“以我之见,您不宜出面,只需静候佳音。”   他说起在赤松坪的混战,天残门也在这一带,形迹可疑,不知是否也在打账本的主意,占点便宜或者拿人挟制李家,总不外乎这些手段。   “刚说我不该亲自上阵,你倒亲自操刀。”   “此时天残门不知您来,正好作壁上观。天残门清理门户,必定穷追不舍,待两拨人斗得乏了,即可坐收渔利。”   他已经转过身来,脸上虽还狼狈,神色异常笃定。李元看着兄弟,第一次这么目不转睛,带着三分伤感七分欣慰。   看得李仲心里发虚,他可没打算这么深情凝望直到时间尽头,虽然将来的某天想起这个眼神就会心如刀额苦不堪言,现在只是偏过头去,看了看天色,借故出去了。   小夏捧着一包吃的,敬献供品一般往长椿跟前凑。   拣起一块点心,嫌弃地闻了闻,长椿做了一个张嘴的动作,并示意小夏模仿。她把点心塞进对方嘴里,跳起来迎接李仲,忽见二爷一边脸上突兀的指印,眼珠一转,马上明白怎么来的,别过脸偷笑。   小夏惊奇地睁大眼睛,没见过人挨打似的:“乖乖,比我爹狠多了。”   老夏本来一肚子气,正想给儿子来两下,见二当家这副样子,没来由的有些物伤其类,也就暂且饶了兔崽子,然而打可以免,骂不能免,无非是我怎么有你这么不争气的儿子你看人家王子兴什么身手一招制敌,最后总结,你就是娃娃的脑壳,七窍不通。又总结,练武不通,旁的倒是不点自通。   “不是您说不要还手。”小夏无比冤屈:“爹啊您醒醒,我是您不可雕也的儿子,不是别人家孩子!”   这回真气到了,老夏扬手。   长椿揪起小夏,一路拖拽到外头:“也不知谁不通,生儿育女只为争一口气,争不着就生气,最后成了泄气。”   “我就知道你不忍心……”小夏感激不尽地由她提溜着。   “我只是见不得养个孩子就自封玉皇大帝的德行,一手教养出来,自己心里没数?非打即骂,打的是孩子骂的难道不是自己?”   依然不妨碍他心花怒放。   “做人要紧的是大气和骨气。”长椿粲然一笑:“我就是一直在找既大气又有骨气,最好心怀志气又很和气的人。”   小夏的心花瞬间枯萎了,彻底的。   终于知道那些追求者是怎么死翘的了,可是真有这样的人吗?   李仲木然地望着这一切,目光空洞,恍如隔世。他昨晚做了个梦,梦中的余兆身处一片汪洋之畔,身无锁链却动弹不得。   她一定活着,否则不会如此心神不宁,取而代之的该是一片死寂。   小夏失魂落魄地回来,老夏也没了揍他的意思,却听儿子可怜巴巴地道:“爹,我想学气功……”   很好笑,但他没笑,只是伸手入怀,取出早已干枯的草编戒指,不断抚挲。那是余兆送给他的恶作剧礼物。      ☆、第 42 章      最新消息传来,石老六和涂老八已获悉马老三行迹,欲决一死战。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马老三居然提出谈判,欲将卜先生这位曾经的盟友、私交的好友项上人头变卖,只求逃入苗疆,从此不回中原。   门主已经答应他的交换条件,交易地点在苗疆与汉疆的交界。   何硕听完转述,半晌无声,叶召远戳他:“傻了?马老三没牌啦,再不抽身连人带货一块玩完,你觉得他龌龊?我看他聪明得很,什么时候该龌龊,什么时候该清高,半点儿不带错的。”   他说只是在想别的事,如此交易皆大欢喜。   “回来以后魂不守舍。”小叶不屑:“别以为我看不见,你笑着出去笑着回来,她丧着脸出去,志得意满的回来。”   “还看见什么。”他是个很容易不好意思,如想结束这种尴尬又能迅速化解的人。   “总感觉和她还有一段时间的纠缠,很长一段。”叶召远拉下脸,那是真的打不起精神,纯粹的悻悻然:“而且一点也不期待。”   计划有变,变更后的计划如期进行。   如果马老三从前是狗急跳墙,现在就是落水狗。事到临头,不是人人皆有拼死一搏的勇气,尤其还有退路的情况下。   双方曾经交战,还是这两拨人,气势却不一样。一个没打算打,一个急着跑路。涂老八接过马老三抛过来的包袱,打开。   带血的首级,倘若是假的,倒比真的还真。   背后就是苗疆,马老三一面退守,一面指点不远处的土坡。石老六示意手下过去,不消一会儿,果然取来一只黑木匣子,账本完好无损。   “门主只答应让他进入苗疆,没说进入苗疆之后不杀他。”叶召远低声耳语:“雇个杀手?”   “透风给苗寨首领,说有这么个人混了进来,人家眼里也不容沙子。”何硕说着顿住了,马老三走是走了,却在远处徘徊不定,像在等待什么。   太过简单就是复杂,眼前太过顺利意味着往后的不顺利。   叶召远也觉出来了,吸了一口冷气:“不是有埋伏吧,可拿什么埋伏,天兵天将?”   还真有天兵天将,李家的人马不知打哪儿冒了出来,四面八方的,瞬间集结成不少于天残门的阵势。   李仲带着笑,更多的是费解。他不明白马老三怎么突然变卦了,没等开打就把东西乖乖交了出去,然后毫发无伤地滚远。   弄得自己带着钱,又带着隔岸观火的心,差点连瓜都带来准备边吃边看了,这边没斗上,李家和老对头反而要斗上了?   天残门清理门户的步伐居然跟自己的交易时间出奇一致,莫名一股阴谋的味道。   “这是天残门自家的事,李兄也有兴趣?”何硕多少有些茫然,马老三这是唱得哪出。   李仲暗想你抢我台词。   “据说李家派出数队精锐,我们起初不信,试想阁下何等身份,绝不会跟马老三蹚这趟浑水。”叶召远意味深长地瞅了何硕一眼,又冲李仲似笑非笑道:“贵方余大总管刚才还在这里,早知不那么快放人,来个里应外合就很应景了。”   水是蹚了,人家没有说错,只是不占白不占的好处变成了避之不及的坏处,让他始料未及而已。李仲刚欲开口,忽被长椿扯了一把:“东北方向。”   不止是她,众人几乎同时发现东北方向有异,四周都是高高低低的绿丘,马蹄声从一座小丘的后头清晰传来,很快他们就看见刚刚释放的余兆打马疾驰:“住手!”   原本没有动手,何来的住手。   她意识到这个问题,勒住缰绳,任凭马儿原地踢踏,借势环顾:“不要冲动,此事有诈!”   本该远在楚州的总管从天而降,李家除了李仲无不错愕。   天残门除了叶召远也都讶异。何硕已经准备好听师弟的数落,果然如我所料你又被人耍啦云云,但叶召远没有,一向口齿犀利的他反而没声了,取而代之的是犀利的目光。   他在自省,不知是后悔没杀了余兆,还是后悔放了马老三,现在看来这两个全无交集的人成了麻烦的根源。这样的沉默也是杀心自起的前兆。   何硕一贯的和气使他难出恶声,哪怕在这样一个敏感的节骨眼上:“不瞒诸位,我等刚料理完家事,与贵方远日有冤,但近日无仇,今天什么排场有些看不懂了。”   李仲刚经历完失而复得的喜悦,声音仍有微颤,他侧过身子,终于想起还拉着余兆的手,众目睽睽,一时失态,声音压得更低了:“什么诈?”   “我都跑出去了,回头一看你们在这儿,开始还挺感动,以为来救我的,再一听不对呀。今儿他们窝里斗,咱们跟着掺和什么?我怕你们稀里糊涂打起来了,回去跟大当家没法儿交代。”   情急之下就出面阻止,拦对更好,拦错无妨,接着打呗。   李仲简直服气,不过这一咋呼还挺实用,否则对方一旦翻脸,自家为了脸面也不能怂。老夏满腹心事地凑过来,不想打断,却不得不暂时打断这股久别重逢的腻歪劲儿:“明说了罢,这会还藏着掖着,哑巴亏就吃定了。”   那就明说,人头账本一件不能少,那本就是李家的东西。   叶召远暗想你抢我台词,这分明是天残门的东西,自家东西咋改了姓啦,还这么理直气壮。   气氛一时有些怪异。   涂老八久经沙场,心里早犯了嘀咕,狐疑地打开包袱。石老六翻开账本,翻着翻着神色骤变,骤然合上。   老夏也看出人头的玄机,指点着向李仲道:“确是此人。”   叶召远听石老六耳语,又凝望对面李家的局势,突然间福至心灵,彻彻底底的明白过来。   简单变复杂,复杂也可以变简单。都为了掮客跑路,各怀心事,以为对方千里迢迢来坑自己,为了保命都打算拼死相搏。   马老三这鳖孙,知道段崇寅赚两头钱,同时暗中与李家和天残门交易。这厮见后有追兵,自知难以活命,想了个阴损招数。先以擒获卜先生为由诱骗李家来此,又把追兵诓来,两边这么稀里糊涂打一架,他好全身而退。   幸好没打起来,至于李家为何按兵不动,大概是想坐收渔利。   操了蛋了,就没一个好东西,幸而都不是好东西,不然就这么懵懵懂懂地杀个头破血流,不晓得找谁哭去。   恍然大悟之后,人头和东西倒不知怎么办好。   小孩子解决不了的,只好叫家长。叶从容和李元坐到一起,已是三天以后了。      ☆、第 43 章      鄱湖山庄一直以来的幽静未因两位大人物的到来而有丝毫改变,这是密谈,知道内情的人一只手数得过来,两位大人物也未在此耽搁,左右不过三个时辰,一切尘埃落定。   李仲满腹心事地回房安歇,这个时候他本该和余兆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聊天。之前确实这样想的,现在却不打算这么做了。   他得趁她没找来之前想一个体面的开场白,大致内容已经拟好,就是语气上有待润色:“因你全程参与这场风波,被派往天残门共商大计。”   这不叫润色,所以不合格。   “我知道了。”余兆出现在门口:“方才两位老大把我和涂老八召了去,亲自下的令。”   他吓了两跳,因她的冷不丁现身和一脸淡然。   “还有长椿同去。”她打个哈欠,看起来很困:“有点儿像交换人质。涂老八听说要去李家,眉头都打结了。”   “没提我带你出来胡闹的事?”   “看见我的时候不是不惊讶,到底一句没提。大当家就是大当家,见了我还有什么不明白,一字不提就是不追究了罢。”然后她就细看他头上的伤:“会不会留疤。”   离得这么近,他再也忍不住,一把将她扯过来。这一扯牵动肩上的伤口,一声闷哼,倒把他吓第三跳。   她忙说没事,又说肚子饿了,让人准备晚饭。   “问你什么都说没事,伤也没事,好不容易能回家又被派去见鬼的天残门也没事,真不知道在你这儿什么才叫有事。”   “你是因为我回不去生气,还是因为我不生气而生气?”   他一时不知如何作答,想说第一个,又不能无视第二个。   面对一个你暗暗发誓不辜负的人,一个从今往后不打算有半分欺瞒的人,很难睁眼说瞎话,虽然这瞎话或许更讨巧。   “我当然生气。”她霍然拍案,气得本就苍白的面色蒙上一层虚青:“可是又能怎样,撒泼打滚抵死不从吗?大当家当然会这么做,其一我确实与何叶二人打过交道,今后行事更为方便,其二把我支开,使你不至于沉迷女色不可自拔。”   饭送来了,几样小菜都是河鲜,色相颇佳,她也就没事人一样吃了起来。   李仲吃不下,看她倒看得津津有味。   “咱们成亲吧。别做什么总管,也去它的北堂,从此做我夫人如何。”   她停下筷子,随即恢复如常:“不嫁。”   “我又说胡话了。”尤其是眼下的情势,别说是她,他自己都不大抱有希望。   “我不想活成那个样子。”她放下碗,深吸一口气,似乎专注地想着一件事情,又像跳出这些想着许多熟悉的人:“该拼的时候不拼,活得不如意,然后怪天底下没有好男人。本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可是她们……好像混为一谈。”   李仲已经坐在床上,大家今天都很累了,这个话题明显让人累上加累。他们只有这一晚上,明天就得和大哥回去,而她要去的方向完全相反。   “让我猜猜大当家和叶从容如何商议的。”她也换了个话题,兴致勃勃地:“段崇寅这个□□烦,所制造的麻烦远远大过带来的利益。两方碰头,一拍即合,决定联手做掉他,结束黑道与官场见不得人的生意。段的后台虽硬,眼下正在权势斗争中自顾不暇,正是洗白的好时机。”   “大哥有些犹豫,我看叶从容也是,反而我们这帮小的……姓何的小子为什么老是瞄你。”他猛地想起什么,身子都坐直了:“搞得我都没法偷看你了,动不动就与他目光相接,不知道的以为我俩对上眼了。”   这醋吃得毫不掩饰,很中余兆的下怀,她就喜欢这么直来直去的表白。   人生本已曲折,吃醋还绕弯子很没必要。   “虽说没见过几个天残门的人,没有比较,但他确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人。”   李仲蔑笑:“都说没有比较还这么肯定。”   “那你说。”   想了半天,的确没想出几个看得过眼的,他不得不承认:“位高却不专权,外圆内方,难得一个青年才俊。”   她倒了两杯凉茶,递一杯给他,自己捧着杯子坐在床边,不时拿额头去贴冰凉的瓷面,以此降温:“说来邪门,总是因为何硕倒霉,也多亏了他没有倒霉到底。至少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我欣赏他。”   “叶召远呢,我看他倒是难得清醒的人,比何抢眼。”   那厮在她眼里只是孩子,过个三年五载或许前途无量,现在的他太过耀眼,倒也不是浮夸,怎么说呢,你能看出他没玩够,所以是小孩子。说起来也是个对事不对人的,不因个人好恶而影响判断,这点令她佩服。   “刚在心里夸你,这会儿又拐弯抹角不成?”她坏笑道:“在我没有玩腻之前,暂时不用碧海青天夜夜心。”   他哭笑不得,一面极力否认,一面眼睁睁地看着她一口干了茶水,仰面倒在床上。   这个姿势看起来很舒服,她的脚踝一荡一荡,连带着童心大起时搁在额头上的茶杯一抖一抖,眼看就要掉落,偏偏不落。   他犯了难,如坐针毡:“这是我的床。”   “又不是没躺过。”   也是,不是第一次就不该大惊小怪。上回还是在家里,也是这么毫无征兆,大大方方理所应当。   “明天就要各奔东西,我实在想不出两个人待在两间屋里傻成什么样子。”她义正言辞。   “你存心的。”他哀嚎一声:“几天没见,你看你都坏成什么样了。”   这就冤枉,她根本没有捉弄的意思,只想高高兴兴说会儿话,然后舒舒服服睡上一觉,当然是和让她高兴且舒服的人。   就像上次那样啊。   但她显然忘记,上次身边躺着的人有心无力,和这次的大不一样。   “呸,到底谁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心里想啥眼里是啥。”   连想都不让想啦?他绝望地瘫倒,望着帐顶,眼中是无尽的沮丧:“我突然想做一件禽兽的事情,做完再想应不应该。”      ☆、第 44 章      “说得好像身不由己似的,知道不应该就不要做啊。”   如果真有掰着指头数数那样简单就好了,他艰难地闭上眼睛,叹了口气:“想好好说话就乖乖躺着,别嬉皮笑脸的。”   “嘿嘿,难不成这身子不是你的,根本不受你的控制?”她偏做了个意味深长的鬼脸。   “不然你以为……”说着就愣了,一个啼笑皆非的真相浮出水面,让你不敢相信又必须相信,让你知道自己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这笑一定会伤害到某些纯洁人士,仍然不受控制地笑出声来。   很久没有这样肆意玩闹,这一折腾还真倦了,也就老老实实地静卧。   “以为什么。”她莫名其妙:“我怎么觉得你别有用心呢。”   什么叫别有用心,他一手支起身子,一手迅雷不及掩耳地捏住她的下巴,手指顺势往鼻尖一刮,伴随一声邪恶的口哨,这就叫别有用心。   她刚要发火,却见他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躺了回去,枕着胳膊闭目养神,很快呼吸均匀进入梦乡。   古人云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人在最清醒的时候才悟出自己经历的不过是一场大梦。后一句很有无一幸免的意思,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   傻瓜自以为清醒,因早已看穿一切而沾沾自喜。   这样美好的早晨,加上一夜安眠,导致他的头脑出奇清醒,不免滋生看穿一切的窃喜。很快想起后话来,端详余兆恬静的面容,暗自摇头,告诉自己不要沾沾自喜。   这女人远比想象复杂,所见不过是一种虚幻。   “告诉我,我越来越美了。”   “你越来越美了。”   她噗嗤一声,睁开眼睛:“厚颜无耻。我厚颜,你无耻。”   孤男寡女同床共枕,确实称不上有耻,他笑了笑,算是接受这项殊荣。   “想什么呢。”   不过是看不够而已,且真的很耐看,他翻身坐起:“现在才知道,最快活的不是睡到自然醒,而是晨起即见心爱之人的睡颜。”   “那你野心没我大。”她不怀好意地斜眖一眼:“我认为最快活的是每个被心爱之人吻醒的清晨。”   他面色骤地一红,她已经穿上了鞋,若无其事地跑开。   已经开始燥热。   犹如炉中燃起的头一束焰光,不过辰时,漫步大街已然见汗。余兆懵懵懂懂地跟在李仲身后,手被拉得酸痛,对方却没停下的意思。   说好从头到脚,那就一样不少,一件一件购置,不消一会,原本空空如也的两只手变得琳琅满目丰富多彩。   “不是早上出发吗?那么多人,等太久不好。”   “等着。”   “太多,穿得完吗?”   进了一家鞋店,大手一挥,伙计忙着打包,此时他终于回望一眼,顺便挤眼:“说好从头到脚,必须齐全。”   从未如此张扬,一路被路人侧目,被顾客伙计注目,她恨不能把脸挡上。各色穿戴之物,一天一身都不重样,从首饰衣裳再到鞋子,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真正焕然一新,不,焕然几新:“这让我以后怎么抬起头来做人……”   他立即摆出语重心长的样子,不是为你,是为李家的脸面,咱们李家出去的人不能破破烂烂,甚至不能平平常常。   又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在耳边说:“从头到脚是真的,我倒想从里到外来着,你也不答应不是。”   这次轮到她两耳飞红。   “好久没为你花钱了。”他吁了一口长气,实话实说。   不曾拥有就不会患得患失,或许一个慷慨付出,一个欣然接受,才能抚平心中一点焦虑。   他拉过她的手,几乎同时被甩开。她也愣了,甚至没工夫想这是他第一次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亲昵,松开只是下意识的反应。   本还后悔昨晚做了君子,此刻此刻,倒真庆幸没有唐突佳人,否则佳人一旦翻起脸来毫不客气,不是母老虎胜似母老虎。正自恍神,一只手从后至前伸了进来,穿过胳膊,也握住了胳膊。   这是她第一次光天化日之下的亲昵,带着些许歉意与讨好。   挽手在她所有出其不意的举动中不算稀奇,这感动来得莫名其妙,自己都吓着了。两个人就这么步调不一致地走了一段,好不容易调整一致,也走到长街的尽头。   “这条巷子,就是这条,叫鱼羊巷。”他指点一条不起眼的小弄:“当地人叫它鲜,到此一游叫做尝鲜。”   烟花柳巷,声色犬马之所在,经过一夜喧嚣现已寂静。   她很配合地笑了笑,也很配合地审视:“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那帮小子说的,我没来过,心里有鬼就不会提了。”   “谁知是不是贼喊捉贼。”   “天地良心,我固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也断不至此,否则昨晚跟那帮小子出来尝鲜,好过面对山珍海味饿着肚子。”   她撇了撇嘴,不以为然。受了多大的恩惠欠了多大的恩情似的,不过是个什么也没发生的夜晚而已。   是他自己说要堂堂正正,不做让她觉得委屈的事。   现在倒比谁都委屈,又像受了多大的欺负,她扭过脸:“真搞不懂你们男人,天经地义的事到了你们这儿,都变得弥足珍贵。”   哑然失笑,他作势要揉脑袋,被她灵巧地躲开。   分别在即的两人,有意无意用腻歪掩饰伤感。欲哭不哭的时候不能憋住,这一忍眼圈分外的红,直到余兆跺了跺脚:“又不是生离死别。”   李仲也干笑:“多大事啊。”   但是确实不能耽搁,总不能等到吃午饭。   这时一个不算熟悉的身影扑将过来,不算熟悉也绝不陌生,至少对于余兆来说,凌虚道人是仅次于凌大实的麻烦角色。   “贱人,为何这般阴魂不散!”老头暴喝一声,正气凛然:“你究竟何时放过我那苦命的侄儿!”   若非清楚那侄儿什么货色,真要羞愧难当蒙头自省。她一百个不乐意地翻了白眼,不仅不乐意搭理,也懒得好奇那侄儿又捅什么娄子,使老道认定是自己所为。   街尾是县衙,他像刚从里面出来,难道老天开眼终于恶有恶报。   “大实只是个孩子,何以这等心胸狭隘,一定置他于死地,这比直接杀了他还……”凌虚说不下去了,他老泪纵横。   虽是喜闻乐见,也不能抢了别人的功劳,正要分辨几句,只觉手腕被人牢牢抓住,李仲挺身上前。看他波澜不惊意料之中的神色,也就猜个□□分,只是心中纳罕,凌大实何时得罪过李二爷?   “罪证是我举报,将他绳之以法的是朝廷,我就在这,朝廷法度也在这,欢迎报仇雪恨。”李二爷压根没给正眼,目光直接越了过去。   余兆被他拉走,拉出好远,凌虚的咒骂声不绝于耳。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而可恨之人绝不可怜,她从未同情过大奸大恶之徒,也不想倾听混蛋背后的故事。好人会变坏,坏人会变好吗?她不知道。   只知坏人就该去他该去的地方,为做过的坏事付出代价。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凌虚仍在叫嚣,现在的他除了叫嚣别无他法,那都是不敢惹的人不敢报的仇。余兆忍无可忍,骤然回身:“你难道至今不知是你杀了自己的侄子吗?”   “别跟他废话。”李仲揽过她的肩,加快脚步,仿佛避开一滩秽物:“是非不分最要不得。”   凌大实那种人,杀了都嫌脏手,他该是捏着鼻子忍着恶心替她出气,想想也是不易。   “对不起。”她诚心地:“没告诉你。”   “该杀的是他,为什么怪你?”   “谢谢。”   “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真希望今后不要听到这两个字。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无奈地:“你可以告诉长椿,连小夏也知道了,为什么不跟我诉苦,难道我不还不如一个草包?”   因为始终相信没人真正同情别人的苦难,换言之,牵挂你的人更加放心不下,不在意的倒不至于幸灾乐祸,没人那么坏,他们只会默默记下,与自己现在或以后所倒的霉分析比对。至于不在意的人口中的安慰,一定比真正爱你的人更多更贴心,多半是你想听到的所有好话。   苦难不能分享,好比饭只能亲自吃,茅坑只能亲自蹲。   她不过想要不在意的安慰,而不是在意的牵挂,如果你真的在意一个人,绝不想被这样牵挂。   甚至是牵连,李仲已经被牵扯进来,惹上那么一个小人。他不喜滥杀,讲究冤有头债有主,所以更添麻烦。   “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天生的恶人。”   “你相信有天生的好人吗?”   “当然。”她十分肯定:“教化之功暂且不论,随处可见天性淳朴善良之人。”   “你相信有天生的好人,为什么没有天生的坏人?有一尘不染就有一片漆黑,与阴阳相对一个道理。”他也十分肯定:“我想大好人就是知道人活于世该做什么,普通人无谓好坏,他们只知道不该做什么。”   至于大恶人,谁管他们怎么想呢,上有阎王中有判官下有小鬼,何须世人宣判,至于押送恶人去阴曹地府,那是黑白无常的活计,世人只需收起圣母光辉,别闪了黑白无常的眼。      ☆、第 45 章      石小六在等。   子时早过了,一天之中最凉爽的时候,蛐蛐的叫声渐渐微弱,直至悄无声息,等的人回来了。   叶召远下马,还有一段长路往里延伸,可他更愿意与朋友步行:“算得够准!”   “没什么,一直等。”   动身的时候没通知总坛,叶召远以为他胡猜的,谁知冒出这么一句。端详片刻,咧嘴一笑,往他肩上一通拍打:“完事啦,至于么。”   石小六终于露出一点笑意。   他跑得快,何硕从来被甩在后头。一年没回家,称得上归心似箭,真归了也就踏实了。   星夜兼程,累过头也就不累。他让石小六备酒,叫上那几个家伙,喝醉正好一觉到天亮。   石小六站住,那几个名字让他浑身一震,迟疑和惘然并现:“没了。”   “不在啊。”叶召远随之停步,也迟疑着:“那下次。”   “都没了。”   他不迟钝,不过一时没转过弯来,看着朋友的表情还有什么不明白:“怎么会没了……怎么没的……都没了?”   陆陆续续没的,石小六说。卜先生那边一出事,他所有的事务被人接管,手下被划分到七金堂,包括自己。七金堂最近伤亡惨重,这些人不过塞了牙缝。   最后变成了长久的沉默。   年长者的沉默源于感慨,年轻人的沉默大多因为迷茫。   “那你就这么……”这么坐以待毙,这么眼睁睁地看,这么听话这么任凭摆弄,想到这么摆弄的不是别人正是门主,后边的话也就咽了下去:“太憋屈。”   石小六冷笑,气质如斯明朗的人,平时不说话时都像带笑,冰冷的轻蔑出现在脸上,像换了张脸甚至换了个人:“更憋气的也有,你这几年在外头,什么都不知道。”   虽然一见面就发现不对劲,还是突然发现朋友变得陌生。不是犯错之后的恐惧,不是旧友惨死的伤怀,而是失望。   一个没了希望,又不敢露出彷徨的人,没了怨恨的力气,有的只是失望和因失望而生的麻木。   从小住到大的房间灯火通明。   意料之外的事情太多,意料之内永远恭候大驾的小禅带着永远不变的笑容,还有温柔,还有多情,以及体贴入微。   大到做羹汤,小到洗澡水,无不满怀热情预备妥当,无论是否得到一丝一毫的回应。   叶召远看着澡盆,又看澡盆旁边的人,再看澡盆,最后像是对着洗澡水说:“出去。”   “我得伺候……”   “想让我走么,立刻?”   小禅像被烫了一下,不是因为这份冷淡,作为一个永远被拒绝的女人,她早已习以为常,乖乖出去只是不想少主刚一回来就玩失踪。   尴尬仍在继续,洗完澡的叶召远并未获得解脱。和这间屋子一样,从小睡到大的床榻虽还是他的,上面却多了一个小禅。   “看来真想赶我走。”几乎调头就走。   “不是,你明明知道。”她坐了起来,被子划到胸前,露出光滑的肩:“……就只会欺负我。”   “一年没见,你倒别来无恙。”   “……就是欺负我了。”   他索性闭嘴,再说下去很容易变成调情。   这个百依百顺到让人手足无措,貌美如花千娇百媚,被视若无睹不生气,被改成小缠这么个缺德名字也不生气,不是童养媳但与童养媳无异的女人。此时甚至不敢回头,薄薄的锦被之下一定根丝未挂,她的惯用伎俩,除了躲闪别无他法。   “这话从小说到大,说的我都不想说了。”一面说着不想,一面对地上的影子尽量耐心地:“我不需要你的服侍,不需要你做不情愿的事。门主对你恩重如山,他让你伺候我,你就伺候我?报恩没错,忠心也没错……”   “门主的大恩大德,我今生无以为报。”这次是她愤然打断:“你又怎么知道我不情愿。”。   “你要知道,一个人只有在真心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才能称得上情愿。”   “我不是小孩子了,你也不是。”   他霍然转身,正视着她:“十六岁不是小孩子,但不等于不会后悔。”   也是作孽,自己家待不下去,只好蹭进别人家。何硕还没睡,端坐案前,手不释卷温文尔雅的样子令人不忍打扰。   他偏要打扰,而且很不客气。   看着被师弟霸占的床,硕哥显得淡定:“又被赶出来啦。”   “我们聊聊人生吧。”   好呀,这个拿手,从哪里开始呢:“小缠到底哪里不好?”   叶召远就绝望了,还能不能有个清净。   “人家还奇怪你这层窗户纸怎么比铁还硬,愣戳不破。”   哪里都好,可他怎么觉得,跟她在一起就等于被监视了?他知道这么一说,会被立即反问你有什么好监视的,然后连一个冠冕堂皇的拒绝理由也失去。   他今年二十岁,情窦未开,没那么多风花雪月的绵长心思,但不妨碍瞧得清楚,小缠不是因为喜欢才投怀送抱,那么他也不能因为怕被说傻而来者不拒,虽然有个说法叫作不玩白不玩。有些东西可以玩弄,有些不能。   榆木脑袋碰上铁石心肠,也是前生欠下的债,今生是福是祸就不得而知了。何硕浮想联翩,挑灯夜读的兴致终被搅和。   床被霸占得死死的,他一脚飞了过去,马上夺回半边。   “有时真不知道你是太不为别人考虑,还是太为别人考虑。”感慨万千地躺了上去,自顾自道:“你有本事永远不要长大,眼里永远不容沙子,也不容虚情假意。”   小叶没说话,他已入梦。   该说的没说,还想问他有没有觉得石小六有点怪,且自打回来心里总是一阵阵发毛,总觉山雨欲来。   有些预感宁愿不曾应验,因为通常也叫乌鸦嘴。   门主急召。   半路碰见石老六,老家伙走得飞快,脸色越发阴沉。没人喜欢靠蜈蚣太近,点头示意正要走开,石老六突然开口:“小六是你朋友。”   叶召远站住,没指名道姓但这话只可能是对他说。他也是小六的朋友,唯一一个,或因人们认定老蜈蚣的儿子就是小蜈蚣,没人喜欢靠近那玩意。   “昨晚韩老四亲自抓人。”   他愣了一下:“只要没做不该做的。”   “没做。”石老六顿了顿:“就用不着求你了。”   说话间到了地方,石老六率先进门,他又变回了老蜈蚣,只是看上去有点佝偻,走起路来有点打晃。   何硕站定,叶召远站定,石老六坐在长老席上,一切重要和不重要的人都到齐了。   叶从容接着道:“七月十六,八月初一。”   石小六跪在当中,此时垂目不语,甚至没发现老爹来了。   何硕突然想起卜先生事发恰是八月初一,那么第一个日子是什么呢。事发之时石小六当机立断,并向叶召远求援,所以他看向叶召远,后者也是一脸茫然。   石老六起身,走得很慢,缓缓绕到儿子身后,然后一脚把人踹地上。   “爹……”石小六回头,鼻血糊了一脸,不是不狼狈,更多的是委屈:“我也不想这样。”   又是一脚,这下彻底没声。   石老六与儿子并肩而跪,他这身份其实很久没行此大礼:“犬子失察,先是铸下大错,而后隐瞒不报顿失先机,同我这老不死的一样罪该万死!”   “孩子糊涂,好在有咱们几个老不死的。”叶从容示意何硕扶起他来:“糊涂孩子不止你家一个,教出糊涂孩子,我也百死莫属。”   叶召远死死盯着石小六,浑身僵硬。   太过信赖一个人,往往也会成为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他信任小石,信到从未查他的账,也信了他的八月初一。义父说的没错,他不轻信,一旦深信必定不疑,致命缺点无疑也要了很多人的命。   所以废话少说,同责。   “聪明人不等于只做聪明事,难得愚笨一回算不上错。”   “错就是错。”帮不上忙陪着一起死也算舒坦,叶召远没有跪,不是不知错,只是觉得多余:“没什么好说的。”   叶从容也就不说了。   按门规是杖责,再不求情就晚了,何硕上前一步,又被不知什么人拉了回来。定睛一看是石老六,这家伙自己儿子还泥菩萨过江,倒关心起别人来啦?   “没用。”   “不试怎么知道。”   “你多大脸,我多大脸,脸面舍尽可曾顶用?不求还好,求了更坏。信我一次,一来我不赌犬子的命,二来不赌犬子朋友的命。”石老六坐下了,显得平静:“转告召远,我与犬子各欠一命,来日方长。”   门主自然不会要了义子的命,石老六也就能保住儿子的命。   他无意评价叶召远赌上自己的命是否值得,聪明和愚蠢不过一念之间。这种坑死朋友的事都做了,还谈什么来日方长。聪明如小叶,此举无非是变相的绝交,从此恩断义绝两不相欠。愚蠢如小叶,赌的不但是自己的命,也是门主的纵容。   希望这纵容多多少少剩下一点,够那闯祸精下次用。   杖责之声,声声入耳。石老六比任何人都淡定,儿子那两条腿他已做好不要的准备了。何硕很不淡定,他又要上前。   突然安静,行刑的人进来报告:“晕了。”   叶从容面无表情:“打完。”   于是继续。   “叶召远于赤松坪重创马老三有功,又在鄱湖成功制止与李家的冲突。”一个没拉住,何硕又去找死了,而且找得很成功:“恳请师父从轻发落。”   不用想就知道有多徒劳,石老六几乎能猜到门主的反应。   更令他错愕不已的是叶从容居然走了,临走挥了挥手。何硕如获至宝,箭一般冲出去,击打之声终于停下。   “老石呐,论心肠还是你硬。”叶从容带着苦笑离开。   石老六僵坐当场,半晌才从嘴里蹦出一个“操”。      ☆、第 46 章      余兆穿戴整齐正要出门,门被人踹开了,何硕扛着鲜血淋漓的叶召远旋风一般刮进来:“药!”   “这怎么了……”   “我给你的药,上次给你的药!”他把小叶放床上,这才抽空一探鼻息。   很好,还差一口气。   余兆恍然大悟,哆哆嗦嗦去找。饶是见过不少惨烈画面,也被眼前这幅震撼,这厮像血湖里捞出来的。何硕一把夺了过来,神奇伤药的神奇疗效自不比说,血马上止住了。   麻烦的是棒疮。伤口最难处理,好起来也慢,这天生好动的家伙得有一个月下不了床。   “出什么事了。”余兆背过身去,那是下意识的避嫌,见他忙得满头大汗也就顾不得旁的,让长椿去抓副散瘀止痛的汤药。   何硕接过她递来的手巾,本想给小叶擦汗,发现自己脸上的汗更多:“好事。”   能活着就是好事。   傍晚时分,天生好动的家伙动弹不得,开始了无休无止的梦呓。起初未曾留意,颠三倒四没个消停,闲着也是闲着,她便有一搭没一搭地倾听。   模模糊糊听了一段,不免恻然:“他跟你说过父母吗?”   “没有。”何硕专心滤药。   小叶胡乱抓着什么,昏迷中什么也没抓住,不像说胡话,倒像在背书:“娘亲不要走……娘亲快走……爹爹别打了娘亲快死了……狗官不要抓我娘亲。”   看来平时没少做噩梦,梦话说的一字不差,来来回回都不带错。   “师父说他双亲都不在了。”何硕显然习以为常,缓缓地道:“一个人命案子,男人打老婆,一次打得太狠,女人忍无可忍,还手时失手把丈夫杀了。官府拿人,女人在狱中自尽了。”   年幼的小叶从后面扑住娘亲,哭叫声撕心裂肺。女人停下脚步,抱住孩子痛哭。男人挥舞着木棍,女人爬进厨房,抄起菜刀一通乱劈。年幼的小叶吓得忘记哭泣,直嚷娘亲快跑,女人双脚一软,丧魂失魄跌倒在地。   “我恨你们!”少年小叶从噩梦中惊醒,少年何硕看着他扭曲的脸。   然后就是习以为常,次数不能用多来形容,太多的有数就意味着没数,这段往事也是数都数不过来之后,凭借只言片语拼凑出来的片段。   余兆喟然而叹,从来觉得自己有个不幸的童年,成年之后又是命途多舛孤苦无依的势头,原来总还有更惨的。   那么凌厉的人,如果不是不小心撞到,真心看不出来这么可怜,那么凌厉的人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可怜人。   “他一定不想做他爹那样的人,只是你们还包括谁,狗官?”   “包括自己吧,他一直认为自己的私心害死母亲。”   余兆语塞,一时不知如何反驳,那明明不能算私心。内疚是善良之人的专属,自私的人即使内疚也很有限。也许实在无人可怪,总不能怪老天。   天地不仁。   小叶终于抓到什么了,那是余兆的衣角,他不懈努力,尽可能多抓。她想松开这只手,手却被一把抓住。她不再躲。   不算软也不能算小,乍看不像女人的手,尤其掌心和指腹的薄茧,至少还算温热,还会用微力来回应他的紧握。   温热使人安宁,人却再次昏厥。   很难给昏迷中的人喂药,何硕尝试失败,把碗放回桌上。一只手伸过来,长椿端起碗,放在唇边轻轻吹着。   她比划一下,何硕心领神会地将人扶起,两个人做起来轻松顺利得多,不厌其烦地将汤药一点点灌了下去。   余兆有点惊呆。从未见过如此柔美可亲细腻娴静散发母性光辉的长椿,做着如此违和之事,却没半点生硬,仿佛这么贤良淑德了小半辈子。   大概又找到真爱了。   叶召远一表人才,在同辈之中出类拔萃,年轻的脸上俊秀与干练并存,很令人瞩目。不过各为其主,他终究是叶从容的心腹爱将,不过也没事,谁知道长椿姑娘什么时候又找到别的真爱。   当初通情达理地释放自己,余兆很领何硕的情,替他守了一半的夜。突然觉得刺眼,半睡半醒地揉着脖子,发现天已大亮。   觉得刺眼还有另一个原因,叶召远醒了。   “你师兄回去歇息,我让他回去的。”没了半条命的家伙目光仍然锐利,被这么无声地盯了半晌,犹如芒刺在背,她有些局促不安地挪了挪身子,反倒像个客人:“我去倒水。”   即使背过身水,他的目光还是不依不饶,弄得她像犯了什么事一样,屏息凝神地喂了一大碗水。   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身子极为结实,加上年轻人血气盛,愣生生挺一晚上,也就挺了过来。   “谢天谢地你醒啦!”小缠端粥进来,惊喜之余差点吧碗扔了。   在叶召远看来好比扑过来一个妈,带着关切与热切,同情与深情,被这么无微不至的照顾更像一种折磨。   小妈百忙之中没有忘记用泪水打湿一切,凄苦悲情轮番上演。   “谁告诉她的。”   余兆不及回答,小缠呜咽着道:“整个天残门都知道你被打得屁股开花……”   “谁上的药。”   “小何。”余兆不得不答,因为他直直地瞅着自己:“当然是小何,那么多血,又和衣裳粘一块了,除了他没人敢下手……”   一脸庆幸瞬间转为羞恼,他于是不再提问,直勾勾望着屋顶,目光深邃。   但是小缠又怎会轻易放过了他,打击接踵而至:“你该好好谢谢余姐,占了她的屋子又睡了她的床,你看你不爱自己的床就总爱占别人的。深更半夜闹个不休,你还把她当成了我,一直握着她的手,扯都扯不开,后来还哭上了,哭得可伤心,我只好拉着你的手一起哭。”   吸气的声音。   这样的伤一定不好受,他的样子比痛还痛,余兆唯恐他说出感谢的话来,那要比不说还尴尬,连忙遁出。   被小叶搅的,差点耽误正事。   虽然账本已被一分为二,天残门李家各自拿回属于自己的那份,与其说正事,不如说是心事。   经过不懈的回想,终于忆起与李元见面的段大人为何许人也。那日同李仲小别重逢,心无旁骛,匆匆一瞥只觉眼熟,静下心来一想,居然就是父亲的同窗兼同僚。二人关系匪浅,小时候父母关系尚好,父亲有时住在外宅,段叔叔常与他往来。   至今没有向任何人透漏,只想不动声色地观察留意,确定这件事是否与父亲有关。   李家暂时回不去,指望便落在这里,但愿离开之前有所突破。   假公济私的机会很多,甚至不用特意制造。据她观察,叶从容平时极少露面,大事小情几乎被何叶二人瓜分包办,故而寻了个空闲时候,假借商讨公事之名登门拜访,却不曾想有人已经拜访过了。   “换得够快。”   当场抓包已经不能对长椿构成伤害,依然秀外慧中的样子:“一直是他。”   方知自己搞错,隔山打牛也是情场高手惯用手段,相比之下简直无地自容,当下虚心求教:“如何迅速接近一个男人。”   “是迅速接近而不被察觉吧。”   她立即称是,前辈果然看穿一切。   长椿却没有马上传授秘籍,一向果敢的脸上难得浮现一丝愧疚:“二爷对我也算有知遇之恩……”   “公事。”她沉下脸:“我是那种喜新厌旧的人吗?”   接近男人无需害怕察觉,长椿莞尔一笑,什么不着痕迹呀,欲情故纵呀,水到渠成呀,都是女人自己的想法,其实不管怎样的开始,在男人看来都是自身魅力所致,只要让他们觉得自己魅力无边。   “然后呢?”   长椿顿了顿,干笑:“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关键要看对手是谁,比如叶召远那样不近女色又精明似鬼的就无处下嘴。”   “叶召远是精明,让他言听计从的人又是什么。”她想了想,暗道还是要慢慢筹划,一味的套近乎反而令人起疑。   真是□□倒不怕了,却也自知没那么下作。   “这次不同,我想认真对待。”长椿仿佛还在回味:“这次真的不同,我能预感出来,他和我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一样。”      ☆、第 47 章      入秋伤口好得快,皮肉愈合,别的什么却裂了,他说不出是什么,越是说不上来越无法视如无睹,硬说又不免流于矫情,不过是一应诸事奉命移交何硕而已。   他们都不是热衷独揽大权的人,一个马上交了,一个顺便接了。奉命行事,也是因为养伤。   养伤期间不便走动,每日所见最多除了小缠就是何硕,前者热情无限,后者温文如初,有人或许觉得岁月静好,于他而言无疑就是枯燥。   枯燥和乏味是孪生兄弟,无聊和无趣又是近亲,嘴里淡出鸟可以打牙祭,眼里淡出鸟让人想见从前并不待见的人。   当发现余兆的到来让自己心头一喜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有多渴望见到其他活人。   “今天精神不错,下地指日可待。”余兆早已和他们混熟,说话间带了几分调侃:“热切期盼叶堂主早日康复,我等还指望您主持大局呢。”   “刚才我们还说,没了这条混天龙,好好一滩死水怎么也搅不浑。”何硕推他:“你不会已经好了,在这儿躲清闲吧。”   “我看也是。前些天碰见小缠,说你已经行动自如,还去见了叶门主。别这么吃惊好吗?又不是花前月下私定终身,撞见就撞见,大惊小怪不是叶堂主的风格。”   何硕转过脸,倒比他平静多了:“师父怎么说。”   “没见。”   “……”   “不是没见。”   何硕先是不解,随即了然:“最近韩老四那边闹得凶,师父不常在此。”   “在的。”   何硕就不平静了,看他的眼神有些犹疑不定。   “一直在的,但没见我。”   “……韩老四那边闹得凶,咱们又刚回来,想来有意让你清静几天。”   叶召远点头:“一番苦心。”   “可是今天也没见。”小缠将信将疑:“而且你已痊愈了。”   突然安静下来,长久的沉默。   谁都知道这一个月以来发生什么,一个从不得过且过的人没有自欺欺人的爱好,叶召远突然笑出声来。   “哎呀,失宠了。”余兆是唯一的局外人,自知乃圆场最佳人选,拍完小叶的肩,又拍小何:“这是要上位呀。”   小缠捂嘴偷笑,实在忍不住,只好把脸别过去。   有人失势就有人得势,他宁愿得势的是自己人,没啥好惆怅,也不是为这个惆怅:“我这种人活到现在实属不易,义父容忍至今也属不易。”   “用人无非是权衡利弊,你就是个利大于弊,所以活到今天。”何硕语重心长地:“账本一事确有失职,你又一向被指居功自傲目中无人。这段时间一来让你自己想一想,二来也算顺势而为,平一平四面八方的非议。”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余兆几乎要为他鼓掌。   “救石小六已是逾矩,师父最不喜欢咱们搞这套把戏,你见他纵容过谁?除了你,有谁这么明目张胆的唱反调。”说着也就不像夸奖,尽管仍是胸有成竹:“我想软乎点,你偏硬着来,当日简直替你捏把汗,好在命大……现在后悔是否太晚,噢,我忘了叶堂主或许会认错,但从不后悔,就是眼看父子之间生了嫌隙,略显愁闷,把你个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愁死了。”   叶召远何曾不知是他绞尽脑汁的宽慰,如果石小六在这,一定会说硕哥画大饼呢,也一定似笑非笑地说,他画张饼你还真啃上了。   这饼味道真就不错。   “韩老四发什么疯,这节骨眼上添堵。”他忽然想起一事:“这厮和马老三穿一条裤子,别是想会师。”   “唯恐咱们不理,还昭告武林自立门户了。”   “这都不打?”   “正为这事吵得不可开交,咱们这时候回来也算赶上了。我是没看出师父的意思,对了,你什么意思?”   “我失宠了。”叶召远笑得阴险:“文武百官才有能决定是战是和,皇上用不着听一个小宫女的意见。”   “……”   “韩老四目无尊上,屡次挑衅,对于这种跳梁小丑又何须理会。能拖则拖,拖不过再拖。一个喊打,一个要躲,这架就打不起来了。”他笑得越发阴险,不紧不慢地道:“大乱之后才是大治,没有永享太平这种事,可你跟这帮主和派说得通?他们永远在说跳梁小丑不足为患,真打起来又全是你我之过,照例还是要骂。你说那就和了,我敢打赌,他们必定说奸诈小人与敌串通,心怀叵测,罪该万死。”   “这话关起门来说说得了,师父问起之时,希望你知道该说什么。”   “就像段崇寅,说是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他老人家亦是赞同,至少是默认,那太好了,可你为何没有马上行动?因为你也知道,此事若成,自是门主英明神武早有安排,若败则是被奸佞小人蒙蔽,除了咱们谁还是那小人,对于小人自是杀之后快以儆效尤。”   何硕咳了一声,颇为无奈,这是小宫女的身子宠妃的命:“你不去考秀才真是太可惜了,搞不好一路考取功名就是安邦治国之材。”   “不过被咬得太多,又不想咬来咬去,只好学躲。”   小缠长叹一声:“哔哔这一大堆,也不管读者爱不爱看……还是想想门主那儿怎么办吧,总不能一直不见面,说不上话可不成啊,宫斗到这里就要被坏人栽赃陷害了,小太监也会落井下石,宅斗这时就该被丫鬟婆子不拿正眼瞧了。你好歹是男配之一,虽然戏份不多,自己也要争气,别老摆出一张老子不同流合污的臭脸,再这么傲娇下去就要自生自灭了。”   大家又拿小叶打了一会岔,突然何硕的随从在外禀报:“门主急招。”   最近急招有点多啊。   余兆想走,好给他们一些单独相处的时间,只听小叶道:“春姑娘呢,怎么不总跟着你。”   “她已水到渠成,不需我这幌子。”   “那你呢。”   “我在岸上。”余兆面有难色:“我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哦不,你是不是对我和小何有什么误会。”   叶召远深吸口气,挠头:“太乱了。”   有人扣门。   小缠过去开门,半生的面孔:“门主急招。”   “何堂主已经去了。”   叶召远起身,他认识此人:“知道了,这就来。”   “门主要见你?”小缠欣喜若狂,恨不得把人往外推:“走啊,犹豫什么。”   他也不知道犹豫什么,那么相见又见不着,越见不着越想见,总之不是该犯嘀咕的时候。   人不多,只有十余铁杆亲信。何硕站得很远,离门很近,一进门就能看见他,他也在看进门的人。匆匆对视,对方虽纹丝不动,却看得出在摇头,那是制止闯祸的惯用表情。   都是明白人,也都明白到了不得不拍板的时候。   看得出已经商讨过了,这时被问你怎么看,就连从众的机会也无。无论你的看法重不重要,与上头保持一致很重要。   很多时候我们唯恐不能保持一致,于是热衷于保持一致。   四下寂静,所有的目光落在一个人身上,叶召远就是那个人,也是一个不知保持一致为何物的人:“不能打。”   叶从容的面色有所缓和,底下有人面露失望,显然运气好猜对了。   “不能打,但不能不打。”   何硕刚松了口气,一听便知无望,索性调头不看。   叶召远接着说:“两害相较取其轻,此时不动,就是坐等对方站稳脚跟,到时想动……”   没人再往这边看了,因为叶从容示意今天的议事结束。   众人退了个干净,比方才还要寂静,剩下的半截话也就没必要说。秋日骄阳仍似火,偶有一缕阳光穿透进来,人与物的影子被拽得老长。叶召远望着空荡荡的正厅,目光从未有过的空洞。   叶从容踱到他面前,离得很近。叶召远愣住,怔怔瞧着地上影子,因为听到对方说,继续。   “韩老四有苗寨支持,财大气粗,身边高手云集,我猜他睡着的时候都握着刀。他最怕什么,我们就动什么。”   “擒贼擒王。”   “可惜我们没有后手,所有人力在跟马老三的对峙中耗光了。”   “韩老四知道没有,才有恃无恐。”叶从容打量他,不仅是赞赏,更像感怀:“你又怎知没有。”   叶召远突然抬头,空洞与茫然一扫而光,如果它们曾经短暂的出现过,那么代替这一切的是重新燃起的希望。   脚步声急。   有人大步流星闯入,伴随一阵制止之声,制止一半安静下来,因为进来的是何硕。   门被霍然推开,发出突兀的声响,开就开了,也没想去关。   “小叶走了。”   墨迹已干,叶从容搁笔,凝视画上一处留白。   何硕站得笔直:“去送本不该去送的死,而且很高兴,可能比韩老四发现来了个不自量力的家伙还高兴。”   “不自量力。”叶从容仍然无动于衷:“那也太低估你师弟了。”   不是低估而是了解,他清楚叶召远为了什么高兴,就像了解师父一到紧要关头就摆弄琴棋书画,越到千钧一发之际就越悠闲。   生而为人,可以高高兴兴做任何事,就是不能高高兴兴去死。   先是冷落,失望继而绝望,忽又生出希望,人就晕晕乎乎奔着希望而去,包括去死。   “这计划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是吗?”一个时时刻刻不忘大局为重的实诚人,脸上很少出现这种激烈的神色:“看似不可能,剑走偏锋险中求胜,他有刺杀的念头我一点不奇怪。”   “这一百死士是你亲自挑选,还记得当时你说,但愿永远用不上。”叶从容一声轻叹,不是不感慨。   如今心想事成,果然没用上,至少是这次。   倘若你让一个人面对千军万马,最好的办法是蒙住他的双眼,告诉他援兵在后,然后战鼓擂擂,催马上前。   “你可以让我去,为什么是他,就因为知道他会毫不犹豫地去?”   “因为合适。”叶从容沉声。   何硕看着师父突然阴沉的神色,下意识噤声。   如果换成小叶就继续说下去,那家伙会敬重一个人,但永远不会敬畏,他会因被爱而心存感激,却不因感激而迎合。   真到据理力争的时候,才明白无所畏惧多么不易:“断掉一只胳膊很疼,但不会丧命,是吗?”   “两只手轻松做就的事,一只手到底不方便。”   一声冷笑,冷漠中透着凄凉,关键来自何硕,更显得突兀:“一刀能结果就不会用两刀。师父,我十二岁拜师,跟您十五年了。”   叶从容诧异地回头,何硕已经转身离开。   少倾,石老六进来。   这个年纪又做长辈的,对后辈的顶撞多多少少已经看淡,每天不被气出个跟头就算颐养天年:“这孩子不错,就是心事重。”   “看好他。”叶从容终于显出一丝疲惫:“盯死看牢。”      ☆、第 48 章      有刺客。   贴身护卫闻风而动,黑灯瞎火之下踩到几具尸体。韩老四重金相聘的高手基本挂在这儿了,剩下的虾兵蟹将不想真变虾蟹,剥壳去肉被煮了吃。   “刺客已受重伤,还愣着干什么!”   老子死了还有儿子,韩老四的两个儿子闻讯而来,一看畏缩不前的手下怒不可遏。这时有人提议智取,刺客困于屋内,屋外围得铁桶一般,明显冲不出来,若老爷子活着,多半成了人质,死了也好知道啊,知道就能报仇啊。   韩大估摸活着的希望不大,这么僵持着不是办法,总不能等里面的人活活饿死,正左右为难,只听韩二斥道:“何人!”   剑气如虹,硬生生闯出一条血路。韩大与敌交手,只来得及瞧清身形,直被逼到墙角,不料对方另有所图,一个闪身破窗而入。   那形同找死,一个不够,又来一个?   韩老四的尸体仰卧于榻,手里握着一把短刀。月光如银,洒在死人和活人身上,居然很安详。   “你来干嘛。”   何硕看着他,又看自己,这种不要命的冲杀很难不挂彩,加上出逃时与石老六的人交手,现在的他并不比叶召远体面到哪去。   两人都是筋疲力尽。   “送你一程。”他坐在地上,靠在墙上,像平时练剑累了一起休息那样:“顺便问一句,就要死了,有什么要说的。”   叶召远深情款款地看着他,半晌道:“多烧点纸。”   “这可难办,临走也没托人……”   “你来干嘛。”这次纯粹抱怨。   大逆不道地与师父对峙,先是争执不下,然后愤然出走,这不是负气,这是叛逃。简而言之就是反了,还是彻彻底底,自绝后路的反。死一次和死十次有什么区别?如果没有,彻不彻底有什么区别。   千辛万苦地造反,总不能说为了和你一起死。太酸了,狂吃十斤梅子也没这么酸。   “回去!”叶召远突然狠狠踹了过来。死士没见到,蠢货倒有一个。管他有没有援兵,给我滚回去做你的继承人。   “咱们都是师父的传人,要继承衣钵也是公平竞争,没有道理一生一死。”   “一生一死好过都死。我死,你生,就这么简单。”   “如我对你说滚,你会滚吗?”   他没有说对师父非常失望,并不打算回去,小叶也没说,但也不想回去。那是他们曾视之为家的地方,地方永远不变,哪个地方会凭空消失?变的永远是人。一个变了一个没变,或者两个都变,结果总是一样,都是不知如何面对。   这种时候,还是想想美好的事物吧,比如眼前。   叶召远惊奇地发现他在笑,而且是对着一轮皓月痴痴地笑。   “很美,是吧。”伸出五指,五指上就挂满清辉,再平常不过的夜晚,再平常不过的月色,在他却是旷世奇景一般:“从前只知道月下练剑,还是趁别人睡着偷偷练,唯恐一个不小心被人赶上,尤其被你。有个聪明的师弟真是头疼。”   “接下来是不是要说人生未了遗憾什么的。”   “嗯,老生常谈,大概将死之人,所谓遗憾不外乎对不对得起别人和被不被人对得起。”   “是不是又要怪我不该拒绝小缠?”   何硕笑而不语。   “管好你自己吧。”他闭上眼睛,开始盘算如何送死。送死的同时把笨蛋师兄送出去,看似难于登天。   不忠孝却仁义的家伙,真笨也是真棘手。没等琢磨出全套三十六计,何硕这边已经伸手入袖,默默掏出一物。   同归于尽必备法宝,不到万不得已同时自己也活腻歪,一般人根本不会去用,这玩意的威力大到足以玉石俱焚。   “你还有这种东西。”他怔怔地瞧着:“你还有什么东西。”   何硕握着暴雨梨花针惨笑:“藏了好多年,还是那句话,真希望用不上。师父背着你偷偷送给我的,还说不要告诉你,因为只有一个,不想被说偏心。”   果然还是偏心,到底是懂事又听话的孩子更得宠,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是哪个混蛋说的。   “何人!”韩二在外暴喝:“还愣着干什么,给我聚歼!”   刀剑相向特有的清脆声,紧接着是惨叫。   过一会,门开了。   石小六半身皆被血染,看不出自己还是别人的,手下进来抬走韩老四的尸体。韩家两个儿子逃了,其他人等作鸟兽散一部分,大部分随旧主潜逃。对方元气大伤却不致命,自己人亦有折损。   何硕颔首,以示感谢。   人家本是奉命看守,看守的人跑了,一路捉拿至此,赶上一场大战。连带着出动本不该出动的死士,这账该怎么算。   “可以啊,我以为这次至少死伤过半,韩老四的精锐都被你们玩坏了。”都是九死一生,石小六倒看得开:“这下别说我不救朋友,讲义气的人不只一个。”   说着有意无意地看向叶召远,对方毫无例外地没有反应。   信任这东西比蛋壳易碎,完好如初是梦想,带着裂缝生活是现实。   “我不会追。”石小六忽而压低声音:“我对差点去见的阎王爷发誓,你们可以走出这间屋子,这里的人都不会追。出了这里就不是我的事了,不过我爹也欠你们的情,放不放水就是他的事了。”   何硕苦笑:“我们不逃。”   “既然叛逃就要有叛逃的样子!”   他曾以为是,现在又觉不是,一死一活那么简单的事都办不妥,还指望一死了之解决问题?如果死亡能获得自由,那自由太廉价了。死就是死,不是解脱也不是救赎,不是安宁不是祥和,那是活人想出来的东西。   打打杀杀无穷尽也,他们除了打打杀杀还会什么,怪胎只好重新投胎。艰难地站起,痛可以忍,命只能认:“都强弩之末了,就不要绑了吧。”   手下拿来铁链。   “算了。”当我没说。   世界就这么奇妙,爱可瞬间成恨,功臣也能变逆臣。好在叶召远至少亲手诛杀韩老四,换了个功过相抵。门主有令:不必来见,自去疗伤。   果然连袒护包庇的权利也剥夺,谁要欣赏你们兄友弟恭啊。   何硕孤零零跪在地上,铁链已经去除,人还保持一个垂头丧气的姿势,并非故意气人,主要是累的。   “团结和懂事一样。总是希望孩子懂事,又不希望他太懂事。”叶从容放下伤亡名单:“段崇寅之事有何进展。”   “没有进展就是最好的进展,涂老八和余兆明为协助,实则盯梢,都怕对方有过激行动弄巧成拙。”   “我问召远,得到相同的答案。”   那大概就对了,那家伙的脑子一向靠得住。他突然松了口气,呼吸前所未有的轻快,想到一向靠得住的脑子还在那颗脑袋里鲜活着,很难怨天尤人。   对了,自己还叛逃过,作为叛徒要有叛徒的自觉:“您也知道小叶并不知情,石小六赶到的时候,他正在赶我走。”   “但你正打算自尽。”   他彻底僵住,半晌低头:“是。”   “我说召远也这么说,你就不再问了,是相信他的聪明,还是不相信自己。你有你的长处,他有他的,怎么倒把自己的命活在别人身上。你为他死,他为你死,来来去去就这么两招。”叶从容走过去,蹲了下来,为的是与他平视:“你跟我十五年,知道我是个信奉强权的人,这种人很明白弱肉强食的道理,他就不怕割舍,懂得权衡,善于笼络人心更会杀人诛心。”   “身居高位……在所难免。”一切计划因他的出走彻底打乱,千刀万剐都是正常的,这么和蔼可亲实在比剐了还难受。   “你觉得召远也是这种人?”   这种问题真心不好应答,既为亲信,有些地方必是相像,而不像也是必然,谁规定太子爷必须跟老皇帝一个脾气秉性。   今天师父怪怪的,这么推心置腹平易近人,哪怕孩提时代也无此待遇。那时师父从不废话,教授武功无非是你给老子学,受得住继续,受不住说一声,从哪来回哪去。   就算谆谆教导,也是在老子教导之前把你该想的都想明白了,老子只负责恍然大悟之前点拨那么一下。   恩重如山不是无微不至,山从来都是沉甸甸的,无微不至那是亲妈。后来长大一些,变成你别给老子死,没两下就被人弄死这种事,最好不要发生在我的弟子身上,如不幸发生,临死前也不要自报师门,真心丢不起那人。   他之所以没像小叶那样常常挨打是因为一向自觉,加上天生乖巧,温良恭谦。背叛师门这种事只发生了一次,这种事也只能发生一次,任你再怎么温良也没用。   这种时候难道不该拖出去杖责吗?   “父母双亡自幼离家的人更懂适者生存的道理,适者生存,这句话你不陌生吧,自幼长在一处,应该时常入耳。”   嗯,一度成为那家伙的口头禅,这点父子俩倒挺接近。   叶从容冷笑一声:“心里不信才挂嘴上,他信奉强权吗?你这样的人,会和信奉强权的人生死与共?他用专横压制强权,用铁腕击破陈规。不打破如何重建,他替你清路,不管用刀剑还是肉身,不管是否被你我利用。”   这么说有点那啥了吧,利用就利用,适者生存没啥可耻,拉上别人就多余了。   他想反驳,却见叶从容坐了下来。   就这么坐在地上,不知道的还以为师徒俩促膝谈心呢。这姿势比俯身对视还要尴尬,满脸的不自在已经无处遁行。   叶从容很自在,从被清的路说到强敌环伺,不免对虎视眈眈的强敌逐一点评:“李元有手段,但缺魄力。季少穆野心太大,他的才干不及野心,落了个志大才疏。我们手里攥着黑道,还想传之后代,一直攥下去,这是我们的死穴,也是他们的死穴。那两位也很清楚,时移世易,到了该洗牌的时候。”   也到了摊牌的时候,因为他听到师父说,召远并不适合统领一方,他的缺点与优点同样闪耀,这对任何一个人多势众的帮派来说都是无法估量的隐患。以后的天残门无需开疆拓土,只需休养生息。   师父又说,留召远在,是为给你挡住明枪暗箭。   “那么小叶又算什么,靶子吗?”说完自己先愣,哪有这么跟师父说话的,拖出去打死一百次也不够。   “你说是,那就是。”叶从容握住他的肩,那是真正的握住,手上十分有力,然而脸上一片凄然:“自从有了你们,我只怕两件事。怕的是终有一天寒了你心,怕的是终有一天护不住他。”      ☆、第 49 章      掐指一算,还有半月就是父亲大寿之日。   余兆想趁拜寿之时将李仲引见给父亲认识,虽然不热衷于成亲,但也是未来生命中较重要的人,不想被同样重要的人所不知。   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去信,也没指望对方一定随行,他有他的考量,也有他的安排,自己这边因天残门内斗而多出空闲,随时可以成行,大不了独来独往。   没想到李仲接到她的信,立即回了一个不胜荣幸,还喜不自胜地出现在面前,把天残门的人都吓一跳。   “岳父大人六十大寿,应该备份厚礼。”   美滋滋地以余家未来女婿自居,也不知哪来的自信。她羞也不是,恼也不是,半晌板着脸道:“自封太早了吧,难道你大哥有过半分松口?”   一盆冷水浇下,他表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后悔生在李家。   说来也怪,一段无趣的路两个人走,不至于变得有趣,也顿时不那么无聊。他们甚至抽空游览几天名山大川,因路上耽搁,到达庆州也就是寿宴当天。   拜寿这天十分热闹,父亲已经官复原职。她的兄弟中有一位见过李仲,认出是楚州临江阁有过一面之缘的李二爷,一家人顿时不敢怠慢。虽是和气,到底记得上次的仇怨,彼此又无话可说,坐在一张桌子上强颜欢笑。   好容易等到宾客散尽,她瞧了瞧他的脸,好在没红:“我爹像是很喜欢你,一个劲儿找你喝酒,也不看自己都醉成什么样了。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你别介意。”   “老人家一口一个贤婿,我若介意,简直白叫了那么多声岳父大人。”他恨不得敲黑板划重点。   那是他偷叫的,爹也只是醉意袭来时私下表示一下,没想到俩人还对上暗号了。   “兆儿。”秋风送爽,余父酒也醒了几分,见他们廊下徘徊,正好喊住:“你跟我来。”   外头人声不止,书房难得安静。   拜寿是真,暗访也不假,这正是她想要一探究竟的地方。机不可失,趁此机会查清父亲与段崇寅之间有无勾连再好不过,父亲已留他们小住,必须趁机潜入书房,搜集证据排除怀疑。   这算提前勘察地形了。   “拿着这个,替那小子捐一个官。”父亲郑重而小心地取出一张银票,有意无意地露出一丝狡黠:“收好了,这是我的私房钱,他们都不知道。”   她摇晃脑袋,怀疑听错:“什么?”   “以李家的财力,弄个一官半职光耀门楣不是难事,我想多半是他不愿这么做。可是古往今来,男子哪有不行正途,他不情愿,你也要劝,方是贤妻良母的本分。”   “……”   “爹也只有这么多了,剩下的你带在身上。积谷防饥,养子防老,这两句话是特意嘱咐你的。叫你来也没别的事,就想好好看看你,这些年委屈你们姐弟,爹不是好爹,也只能给你这么多。”   她不习惯这么抒情,一下不知怎么办好:“我会常来看您。”   “好,好。”余父是真心喜爱这个女儿,她在一众子女中最为出色,一直是做父亲的骄傲,只是碍于正室和儿子们,不能有所表示:“你的婚事,我就做主了,到时候……”   没有到时候,她赶紧打断,顺便寻了个由头开溜。   李仲看着她做贼一样的表情:“这么心虚,看来说我不少坏话。”   说出银票的由来,就又哭笑不得。   哭笑不得,也感于舔犊之情,他便颇想念远嫁的大姐:“等忙完这些,去大姐家住上一阵如何?我也想让你被重要的人所知。”   “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那次是那次,被人知道和自己说出来让人知道,实则天差地别。”   商议妥当夜也深了,二人分开各自安歇。   余府不比李家,没那么多巡夜的人,加上闹了一天,静得跟旷野似的,压根连轻功都用不上,更无须飞檐走壁,她直接推门而入。   黑影一闪,刚一站稳脚跟就交上了手。   所幸长剑在身,拔剑相向的空档,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自己人。”   该死的,不但是自己人,还是自己喜欢的人。   李仲不住干咳,想上前又不敢上前,保持了一个极其古怪的站姿。倒是余兆不忍见他咳死,冷冷地道:“我听你解释。”   “抱歉。”   “不用,我自己蠢。”   他向来不那么喜形于色,突然热情奔放殷勤相伴,俗话说的必有所图。那么擅长抓住机遇的人,岂会放过实现抱负的机会,查到父亲头上倒也不奇怪。   他们都一样,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不过她是救人,所以理直气壮地甩了一巴掌。   “你别有用心。”   “是别有用心。”   “真不想说狠话,可你能狠心置他于死地。”她绝望地闭上眼睛,须臾,猛地睁开:“如果当真查到什么,你会不会如实汇报?”   “会。”说完偏过头,把另一边脸给她。   她却不打,如果刚才是气话,那现在就是真的。如果从前只是寻常的争执,现在连争执都不想,只想从未爱过这个人。   他们都有秘密,都有主见,都有永不妥协的事,爱是碰撞但也是迁就和妥协。想到这里也就出奇的冷静:“分开吧,我们不合适。”   “是不是又要像上次那样,把我送的东西都退回来。”他绝望于她的冷静。   开始冷静地脱衣裳和鞋子,一件一件地扔过来,扔得还准,每一件都让人顺手一接。他恼羞成怒,刚要发火,忽觉门外有异。   余家的长子酒席上见过,胖胖的身形很好辨认。他身后是一个仪表堂堂的人,直到掌了灯,借着烛光,终于看清是段崇寅。   就是因为段大人称病,不会在出现在寿宴中,他们才堂而皇之地出现。想找物证,结果人证自己上门,李仲一时无语,看向余兆,一不小心脸就红透。   挨得太近,藏身之处又不宽敞,慌忙中她未及穿衣,几乎肌肤相触。一向只觉她眼睛大而有神,这样只隔一件薄裳去看,大的就不只眼睛了,慌乱中匆忙瞥过,甚为可观。她绝不纤弱,算是骨肉匀称,这一看又添丰饶,显得腰格外细。非礼勿视绝对至理名言,绕是他意志再坚定也没了往日的定力,差点出了洋相。   从两人的对话来看,余父并不知情,都是儿子和姓段的一手操办。卜先生和账本的事毕竟已经翻篇了,这两人像是许久未见,说起来还心有余悸的样子。   说到底,他们都是一个位高权重之人的傀儡而已。   真相大白,两人脸上全无喜色。直到脚步声远去,书房的烛火亮了又灭,她也只是身着单衣,双臂环保,好给自己些许温暖。   衣裳还在手上,现在已经披在她的身上。他叹道:“那是句混账话。”   “承认做的也是混账事?”   “从未否认。”   不用照镜子就知道刚才一定羞到两耳绯红,这会子还烫得很:“都已经绝交了,该怎样怎样吧。”   听到绝交心头撕裂般的痛,比连捅几刀还致命。先爱上的永远卑微,那一瞬间他已知今后的命运:“我依旧会查,但不会伤害岳父大人。如果牵连到余家,都已是被叫了女婿的人,定护岳父大人周全。”   静静听完,破涕为笑。   二十岁的人了,谁还因为分个手寻死觅活,那么复合也是一句话的事,总之动辄轰轰烈烈这种戏码不太可能上演。   他接着道:“至于这位兄长,我想我实在……”   坦白的讲,她和他们并无亲情可言,没有那些博爱胸怀包容一切。人只想保护在意的人,也只能保护在意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呀,不要霸王了呀,要表白趁现在呀!   ☆、第 50 章      笑着来笑着走,大概是游玩的最高境界。谁也不提那晚的事,就算提了也当没事。   他们以庆州为中心继续游历,大概许久没这么自在过,玩得颇为尽兴,直到余兆问他何时回去,才惊觉竟有些乐不思蜀。   “这次回去,一定向大哥摊牌,一定明媒正娶。”   她没那些幻想,但也不好打击,只好扯些成亲之外的事:“长相厮守未必好过现在,即便真的成亲,咱们孩子将来以何种身份立足。”   “你是我妻,我子当然是名正言顺的李园继承者。这也是我一定要名正言顺的原因,不然等孩子大了,你总不能说,娘一辈子只成过一次亲,不是跟你爹。”   “再这样我不喜欢你了。”嫌弃得连连摆手,沉默许久:“一出生就看见未来的命运太过悲哀,你自己就是这样,难道愿意你的孩子走上老路。”   他微微一笑:“那就多生几个,总有心甘情愿挑起担子的。”   她哑口无言,骂一句流氓。   又顿生感慨:“将来有孩子,一定告诉她天地广阔,你只属于自己,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孩子自打落地就不属于你了,拥有就意味着失去。作为父母,甚至不要求孩子身边尽孝。如果是个女儿,更该用自己的脚走出去,尽情欣赏一切真实与虚幻的美景。   “我也想要个女儿,荇儿那样钟灵毓秀的女孩子就好。”   女孩子,想想就会让人带笑,这微笑不由自主挂在脸上,最好一挂一辈子。女孩子,她们不用寻求美好,她们就是美好本身。   她想要女儿多少也为弥补遗憾。成年人通常会用后代的幸福童年弥补自己,自幼连庆州都没出过,才如此渴望天大地大,唯恐孩子不知地阔天长。   郭大春气喘吁吁赶到的时候,二位正眼神虚幻着憧憬未来,不知道的以为练功走火入魔了,沙漠中目睹海市蜃楼也不过如此。   “二爷,出事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李仲吓一跳,对方一脸火急火燎,随时可能断气一般,显然费了老大的劲:“说吧,这没外人。”   “大当家和夫人失踪数日,大小姐满世界找您,都急疯了!”   余兆奇道:“你出门的时候一切正常吗?”   李仲沉思片刻,点头。   “这件事还有谁知道。”   “大当家和夫人像往常一样出门,他们有沿江散步的习惯,谁知一去不回。”郭大春道:“当晚大小姐命我不要声张,制造一切如常的假象,我布置妥当才出来,所以知道整件事的目前只有四人。”   她点了点头:“我时间不够,不能陪着。路上机灵点,快到楚州地界的时候尤其小心。”   “您放心吧,拼了我这条命也……”   “那倒不用,你们二爷舍不得,王子兴这一走,如今亲近的弟兄越发少了。”   李仲匆匆上马,话到嘴边,不知如何告别才不显仓促,倒是余兆刚音刚落,突然往他的马股上抽一鞭子,倒退几步挥手作别。   李园平静如昔。   李荇儿又焦虑又无助又彷徨,灵动的眸子里满是憔悴,人前还得装没事儿人,饶是曾经指挥若定,终于在等来至亲之人后崩溃大哭。   泪眼婆娑地从袖中取出一封信:“小叔……我不相信。”   信是夫人亲笔,字迹娟秀,看不出异常。信上说李元早在半年前便患不治之症,自知不久于人世,趁弟弟不在的日子召集李氏诸人,内定了继承人选。所有继任的准备已经做好,甚至可以说更早的时候道路就已铺好。   李荇儿取出所有地契和印鉴,带着如释重负的麻木:“完成使命。”   大哥不告而别,嫂子随他而去,没有说明去向。信不算短,再往下看,果然李夫人让女儿不必找她,不仅如此,还让女儿离开李家,忘记前半生的身份,像她一直跟娘亲说的那样,去想去的地方,结交值得结交的人,而不是顶着李家千金的身份,明明有腿有脚却未踏过值得踏上的土地。   “娘曾经说被爹宠了一辈子,戒不掉了,形影不离一辈子,难道到了这把年纪还要分开吗?我说你们怎么会分开,对别人来说不在一起是分开,对你们来说那叫失散。”李荇儿怔怔地说着,忽然将脸埋入手心,呼天怆地过,泣不成声过,当你开始接受现实,一切声息就都停止,只剩无声的悲伤和无穷无尽的空寂:“死亡不能让他们分开,那就什么都不能让他们分开了。”   李仲拼命地想,大哥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什么,回忆这东西和爱情一样,只在不经意间冒出头来,勉强是没有用的。   能记起的只有出门前那场不算大的争执。   无非老生常谈,一个不遗余力地分析利害,一个持之以恒地视而不见。你自以为有先见之明,我自以为付得起这代价。你摔一跤,希望我不要摔跤,这是你的情份,然而不摔跤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走路,我不怕摔,却怕走上一条不想走的路。   “先见之明到底有限,在你没想好要不要付这么大的代价之前,我只是个不通情达理的大哥。”   终于想起来了。   大哥撒手人寰,再没人阻碍他和心爱的人堂堂正正在一起了。   郭大春只听见一声奇怪的响动,奔向内室,映入眼帘的是地上一滩鲜血,再看二爷已经面如死灰栽倒在地。   悲恸过度的人,要么吐血要么流泪,血已吐过,泪就多余。   他没有流泪,却呆坐了三天三夜,直到钟小刀提醒:“您现在是大当家,外面有一大堆人,一大堆事等着大当家处理。”   又回禀说,大小姐要了一匹快马,还让我给您带一句话:只要李园在,我的房间就在,有朝一日混不下去还要回来。   临别的豪言壮语说的这么没底气,他不禁失笑,自己这里只有两个字:欢迎。   无论走了多远,欢迎回家。   “大当家。”钟小刀欲言又止,想劝又不便过多干预,虽不是家破人亡,到底骨肉兄弟生死未卜,萎靡不振个一年半载都算正常。   “走吧。”   “去哪。”   “不是有许多人和许多事等着我?”他长叹一声,喃喃道:“跑这么快,也不教会再走,大当家的滋味到底如何,非要上任之后自己体会?”   玩这手,厉害了哥,不怕我逃吗?   他没有逃避,而是走出房间,每一步都走得坚定。      ☆、第 51 章      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韩老四死了,杀父之仇不能不报。本是死结,没指望迎刃而解,那就继续死着吧。不死干净,风波永不平息。   死士已经出动,领队的是自己。   对此,叶召远没有异议,因他也是这样想的,旁人看来匪夷所思,在他看来只是做了应该做的。   总是嘲笑小缠愚忠,自己何尝不是,现在想想挺般配的。   小缠如约而至,对于约会这种事情从不奢望,所以惊多喜少。乍闻喜讯毫无准备,整个人晕晕乎乎,云里雾里地跟在后头。   他走得很慢,只有今天这么慢,似乎因她而慢,这就很让人忐忑了。   “你是不是有话对我说。”   “嗯。”   “我没有地方可以去。”她突然止步,小心翼翼地抬眼:“你是……有心上人了?放心我不会妨碍你们,就当没我这个人,你不是一直这么做的吗?”   “不是赶你走。没有心上人。确实一直这么做。没有当你不存在。”   她愣在原地。   “对不起。”   “你没事吧……”   “我想当你不存在,但做不到。试图当你不存在是不想违心,即使我现在不违心,也怕你搞不清楚自己的心意。”   “我听不懂。自己的心意很重要?”   阅历并不丰富的人,以为眼前即是世界,刹那即是永恒,一年即是一生。谁能保证十几岁时做的决定英明睿智举世无双,多少人恨不得用鲜血在墙上写满悔字。   说对不起是因为无论出于何种好意,冷言冷语都是不对的,多少个夜晚避而不见就更不对。不能因为麻烦就不解释,解释不一定有用,但不解释一定更麻烦,也会伤了不该伤的人和不该伤的心。   现在明白这个道理,好像有点晚。   “我不是门主的义子,你也不是门主救下的孤儿。”他轻声:“如果是这样,你还会像今天这样吗?”   “会。”   这么不假思索,不再考虑一下?唔,我真羡慕你,羡慕所有目标明确意志坚定的人,不过真的不用再考虑?   女人的选择一向没有男人那么多,所以男人善于发现,而女人善于抉择。   “为什么是我。”   “如果你认为除了身份,男人就无可取之处,那也太看不起男人也看不起女人。如果我说,希望你喜欢的是我的人,而不是我的脸,你也不会高兴。”   他扬了扬眉,若有所思。   “你一直拒绝,是因为爱吧。”她粲然一笑,眼波醉人:“不相干的人,谁还管那么多,送到嘴边的肉还能不吃?”   什么歪理邪说,而且听起来居然有点道理,他微微一窘,想说换成任何别的女人我也会这么做,那是我发过的誓。   不伤害女人,不欺骗女人,不强迫女人。   亲爹暴虐,亲妈惨死,不顿生保护之心那是禽兽。   “傻姑娘,等我回来。”   “傻小子。”她笑逐颜开,踮起脚拍他肩:“不许反悔。”   想说的说了,他就抵住她的额头,轻轻碰撞,目光自然而然地落了下来,不由笑道:“真平啊。”   换来她的怒目,还有拳头。   他就让她打,一面告饶:“真坏啊,这是谁的嘴,真坏啊。”   下一站,余兆。   “对不起。”   “你还好吧……”她的反应跟小缠一样,有点惊到,但比小缠淡定,喜怒不怎么形于色:“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叫你泼妇,是我不对。”   什么时候的事儿了,这歉道的有点迂回。接受显得记仇,不接受更显记仇。关键是浑小子什么时候这么细腻婉约了,据说在上次的内斗中死里逃生,这是伤重未愈,还是损伤了脑子?   看在如此真诚的份上:“比这难听的多了去了,我在李园天天受着呢,早就刀枪不入。这是又要出远门?”   他一愣,你咋知道。   “看你这满腹心事的样子,有点像……嘿嘿。”   女人的直觉真可怕,自己也觉不对,竟不自知地开始交代后事了?虽是九死一生,好歹有那么一生,竟也自知有去无回吗?   远远看见石小六,犹豫着要不要上前。   “听我爹说你又要下山。”石小六见他一脸恍惚地呆立路边,上来先拍一下胳膊,然后猛地想起已经划清界限,脸上便有些不自然:“韩老四的儿子也不好惹。”   “我不在的时候,照看一下小缠。还有我师兄,以后靠你辅佐了。”   “这不是……”不是废话吗?   这家伙今天怪模怪样,全无往日神气。   这是要出事啊。   只听他悠然道:“这仗打完,是得找个清净地方好好休养生息。不提心吊胆的日子,确实应该过一过吧。”   这是心生倦意归隐山林啊,也是,谁受得了整天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真把这仗打下来,你就不欠门主什么了。   最后去见门主。   叶从容好像也在等他。   “义父。”他说:“我走了。”   叶从容没有像从前一样说速战速决:“早去早回。”   小缠历经艰险地找对地方,战斗已经结束。   一条尚在流动的小溪,按理说流水淙淙,这里流势很缓。再往下游搜寻,方知尸体的堆积影响流速,一半溪水已被染红。   以女人的可怕直觉,自然不会被臭小子所谓的温情所蒙蔽。如有温情,纯属有诈。她一路尾随,不敢跟得太紧,轻功又实在不怎么样,待赶到时已是玉石俱焚的局面。   叶召远仰面而卧,静静地望着天空。不自主地放慢脚步,唯恐惊扰。   轻轻扶起,紧紧抱住,寒凉如水,冰冷如霜。   “臭小子,你慢点走。”握住他胸前的刀,一样的冰冷,她狠狠撞了上去:“等等我,我是小缠,做鬼也要缠着你呀。”   死讯传回总坛。   一个月后,何硕尝试着下地。   惊闻噩耗吐血三升,又没有死,还挣扎着想活下来,不要脸到这种地步,他都鄙视自己。   多亏了长椿照顾,当然,余兆也出了些力。   “他是个十分聪明,但从不在信任的人身上使用这些聪明的人。他的嘴又损又毒,并不介意对亲近的人使用,虽然受伤的往往是自己。”她的力就是,不遗余力地怀念故人:“他父母双亡,自幼跟随叶门主,蒙其悉心教导,全力栽培。默许他的行事,容忍他的错误,只有叶门主懂他又给他施展才干的机会,所以无论如何,他不会认为自己是棋子。没人喜欢做棋子,哪怕是最重要的棋子。”   先是质问,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的龌龊,他们师徒始终利用叶召远对于亲情的迷恋和向往,温情脉脉地送他入地狱。   因为从来没有爱,才会因为一点爱奋不顾身。   “小叶嘴狠,心里装着情义。你是公认的好人,心狠绝了。你不如他。”然后无能为力,只好祭出那无用的伤感:“明明那么强横的人,抓着手的时候却让人心碎。”   聪明吗?他试着回想,死讯传来的那天,他和师父一起回想。他说第一眼瞧见小叶,就觉得他是个极聪明的孩子。师父说第一次与他对视,就发现是个极傻的孩子,那双眼睛又黑又亮,多傻。   这样说着像唠家常,曾把他们当做家人的人却不能复生。   “他是知道的吧,一定知道,那么聪慧的人,他什么不知道?”余兆喃喃。   何硕默然,他二十六岁,却像活了六十二年,可是还会继续,因为走得太久,反而不可能折返。他没有资格羡慕小叶,但他真的羡慕小叶,小叶有目标,而自己的目标不小心搞丢了。   没有目标,有点可耻。   非得显得自己有目标也很可耻,就像知道衣裳不合身还要硬套。人的迷茫是会把自己逼死的,继承师父的衣钵,带残破不堪的天残门走向正途也是目标,虽然现在,因为小叶的离去失去大部分意义,但那是小叶的目标,所以必须完成。   算是一种逃避吧,逃避是短暂的,可生命也不漫长。   活人信仰破灭,死人依然有梦。   李家的变故淹没在江湖的风风雨雨中,并不轰动。易主有和平血腥之分,既然和平易主,就更没热闹可看,余兆得知消息已是有一阵子了。   在天残门只有三个朋友,硕果仅存的一个还不太想见,这告别也就没了对象,总不能等待偶遇吧。   倒是何硕主动问她是不是要离开了。   “是的,大当家已是李仲,我得向他禀报这段时间的事务。”不等他问,主动说道:“今后也是听他派遣,或许回来,或许回来的不是我。”   “先恭喜你们喜结连理。”他沉默一会,颇为酸楚:“我为什么没在李仲之前认识你呢,就像小叶为什么没干脆一走了之呢,去他妈的恩重如山,那不过是利用。”   “没有那么多如果,如果有的话,也不是你想象的样子。”   他呆了一呆,不住点头。从来觉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可是真心羡慕生来就能掌握自己命运的人啊。   小叶会不会努力投个好胎呢,一定会吧,那么争强好胜,做个炮灰都那么积极。   她问长椿要不要跟她回去。   “我找到真爱了,真的找到了,他同样让人心碎。”   还能说什么呢,祝你好运?   长椿欲言又止,低声道:“你会和二爷成亲吗?”   不知道。以后的事谁知道,但是现在只想四处走走看看。从家里出来就没停下,或许回一趟家。谁知道呢,现在和以后,谁又能知道呢。   嫁人是路上一处风景,可那不是终点。   她的目标不是现成的,不像李仲那样出生即定,但那不要紧,会找到的。   再次回到庆州,这次是回娘家。屋子已经翻新,境况比从前大不相同,很难找到一丝旧日的影子。她的房间变成了小外甥的房间,奶妈带着小外甥在院子里晒太阳。   新活的生命,蓬勃生长欣欣向荣。   临走摸着小的脸说,但愿你将来爱护弟弟妹妹,我也想被哥哥爱护,可我是姐姐,只能爱护别人。   她没有见弟弟和弟媳,转身走了。   街景还保持了一定的原样,孙大牙的算命摊子变成旧书摊,老板咧嘴一笑,两颗大金牙闪闪发光。本想去问自己这辈子到底嫁几次,孙半仙不知所踪,现在只能问靠谱的算命先生了,而她只想要不靠谱的答案。   不长的街,不知不觉走到尽头。   这家胭脂铺子生意最好,连动静都比别家大。田妈遵照她的建议,在庆州把买卖做了起来,据说甚是红火。   小果穿梭其中,热火朝天地忙活。她终于过上想要的生活,将来无疑是个有钱的漂亮女人。想起初见的情景,三人一拍即合,挣钱以后笑得前仰后合。   衰老和年轻意外地和谐,朝阳和暮色交相辉映,无限延伸又生机盎然。她踏上台阶,又收回脚步。   走走看看,只是走走,只是看看。   季少秧又来了李家,这次是为拜会李园新主,顺便取走玉珠留这儿的东西,并向妹夫就妹妹离家出走一事赔罪。季家虽然偏宠玉珠,但若李家坚持要一个说法,逐出家门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李仲自不会与前妻为难,牵扯到两家的脸面和今后发展,身为大当家也不能凭个人好恶行事,季家既然开口,那就却之不恭。   女子的优势是嫁人之前只算半人,嫁人之后连半人都不是,她就是别人家的人。从此与李家再无瓜葛,与季家再无往来,没了身份,也就没了危险,对于一个已经私奔的世家女子不是件坏事。   “他们顺利到达。”左右退去,季少秧低声:“生了个女儿。”   “这么快?”   不能因为你自己慢,就说人家快,季少秧赔笑:“别太着急,你看我也老大不小,不还晃荡着么。”   李仲也觉得,怎么人家不费吹灰之力,在我这就千难万阻差点要了半条命,回头人家儿女成群,我搞不好还没拜上堂呢。   彻夜长谈,聊到天残门的内乱,叶从容壮士断腕,拼了一个义子,换回十年太平,于季李两家均有益处。将来的天残门十有八九是何硕的了,现在的李家已经是李仲的,只有季家还是一团糟乱,能人辈出有时不一定是好事。   说是叙旧,谈的都是将来。   季少秧说等着吧,我不会这样看着你们,我是要加入你们。   送走前二舅哥,回头见余荟聘婷而立。依旧那么美,他贪婪地欣赏,仅是欣赏。余荟说该叫你姐夫了,姐姐回来你们就会成亲吧。   “不知道,她那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他无奈地望天:“她什么时候让我们猜对过?”   余荟板下脸,依旧好看:“我到底哪点不如她。”   “我只知道她哪点不如你。声音没你细,嘴巴没你小,下巴没你尖。”他顿了顿,思索道:“脸上有几粒小斑,而且,肉比你多。”   她愣了愣,下意识摸自己的脸,又看太阳下的影子,十分纤长柔美。   李仲苦笑:“你看,知道又怎样呢。”   余荟点头:“是的,知道又怎样呢。”   严家传信,李如烟重病不起,言辞颇为不祥,暗示时日无多。李仲大惊,速将一应事务交托老夏,慌忙启程。   王子兴一走,小夏接替他的位置,这边正打点行装,船已靠岸。   下船的人怎么看怎么眼熟。   “你们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还想突然出现吓唬一下子。”余兆望着小夏,又看着李仲,二人全无重逢的喜悦,心中掠过一丝不安:“又出事了?”   李仲顾不上多说,拉她登船。   赶到严家,屋舍内外布置如常,下人穿戴并无缟素,两人先松一口气。李仲问严家父子何在,下人回禀:“老爷公干,少爷……很久没回家了。”   李如烟瘦成一把骨头,已经说不出话。   一直说忙完就来,想要看望的人却差点等不到了。一直为别人奔走操劳的大姐,临终前,别人却不见踪影。   李如烟突然有了力气,拉起余兆的手,又去拉弟弟的,颤巍巍地搁在一起,眼中闪过一丝歉意。   抖了几下,自己的手却落下了。   一直替别人忙活的大姐,到死都在替别人劳心劳力。   余兆拥过李仲,短时间内痛失两位亲人,不知何等悲痛,不能分担,那就只能将他的脑袋埋进自己的胸膛,握住剧烈抖动中的手,十指紧扣。   两两相偎很久,久到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似的。   李仲无声地流泪,闷在她温软的胸膛里,一字字地:“她是余兆,带她过来是想让您知道,她是我很喜欢的人,也是将来想要一直喜欢的人。”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了,感谢贡献点击和评论的亲。 此文开放式结局,女主的嫁与不嫁没有明确交代,思虑再三,觉得明确归宿反而有违主题。嫁人不是归宿,生养孩子也不是归宿,简而言之,就是一个还算清醒的女人成全自己的故事。 男主嚷嚷着明媒正娶,那是情份,但我们知道他最终不会勉强女主做不情愿的事,这就够了。 另外,小叶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人物,一个可怜而有趣的人。能不能不死,我觉得不能,这孩子有趣就有趣在锋芒毕露,然而时光残忍,可能生生将一个可爱少年变成浑沌大叔……所以带着梦想去死,可能不是那么悲剧。重要的是门主只有一个,自己的梦想和师兄的梦想又那么一致,确实挺难。 最后希望大家继续支持,谢谢!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有